首发:~第133章 雁来红
傅蕊最近喜事颇多,心情十分不错。
第一件喜事,是她某位朋友终于打算出手,和她站到同一战线之中。这个朋友心智手段都叫她欣赏,可惜他顾虑太多,蛰伏太久,一直未给她一句准话。
那天深夜,他带着诚意上门,短短数刻杀掉了一人,并栽赃到她那个无用的弟弟头上,没留下半点痕迹,实在叫她欣喜万分。
能叫傅蕊愿意信任的人很少,而这位一起长大的朋友,绝对是其中之一。
第二件喜事,行宫修建掌事大权,落到了她里。她早就盯上了这项工程,总算得到机会,把手下人安插进去,几乎神不知鬼不觉。
母亲写几年忙于南征准备,无暇顾及周全琐事,才让傅蕊有了机会……帝王之心,在于四海,然而,琐事也有琐事能用上心思的地方。
最迟后年,行宫修建完毕,那将是一座唯有傅蕊知晓一切的绝妙牢笼。
最后一件,来自于符子期,那个年轻俊美的左都御史。
一开始,她只是想得到他的臣服而已,设计让他父亲中套,又将关键物证抹去,让老人家在牢狱里走了一回仍留下半条命。
她时机算得很好,等到符子期几乎绝望时才出手,火势最危机之时的一场暗雨,很容易被人感激涕零。
当然,符子期不是蠢货,似乎明白些什么,但也无计可施。他整个家族的前途命运都已握在她手里。
她要他杀人,他就得杀人,她要他穿着官服来给她喂酒,他便没有拒绝的余地。她一时兴起,在深夜造访他仍亮灯的书房,他也只能在书案上把帝女服侍到尽兴。
他们的关系一眼就能看明。直到那晚,她在芳园听最近很合心意的琴师弹琴,符子期正好从暗道中出来,禀告某件很紧急的要事。
场面不太好看,毕竟没有谁听琴会听成这样。她淡然起身,从容不迫地拢好衣服,让琴师离开,又命御史大人上前为她系带。
问题便出现在这里,他们挨得很近,她分明看清了青年低垂的眼睫下,隐忍而不发的杀意。
傅蕊以为这杀意是冲着她,她不在乎。然而,等这漫长的一晚过尽,她于翌日午时醒转,回想昨夜种种,才觉出那杀人之欲是因为琴师。
很有趣,她只是想要他臣服,而他竟然敢献上别的东西。
他如此慷慨,她又如何忍心不利用到底,这,便是近些天傅蕊最大的一件快事。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
她和皇姐见了一面,在阴暗无光的淌着水的石道中,外面把守数名暗卫,来提防一切变动。
这个机会很难得,至少在她们母亲眼中,这对姐妹已近半年没有见面了。她以为她们形同陌路,暗自提防,就像她从前对待她的兄弟姐妹们那样。
傅蔻说,她最近得了一副新药,用了两次,疼意舒缓了许多,身体也不再同往常一般寒凉。
“多调养几个月,或许今年能出宫,”女子微笑着说,“正好那时也是冬月,我们去红松山别馆呆几天,多少年没去泡温池了,还记得从前,我们春天也常常去……”
这话让傅蕊心中很酸涩,皇姐何止多年未去温池别馆,在冬天,她几乎连光都不能见,不能受半丝风。
傅蕊只握着她的手,轻声说:“阿姐会好的。”
她要做那柄足以抗衡一切的利刃,破开既定命运,一切都会变好,她们可以看见更多,并且无畏暴雪。
雪,是七月雪。
七月没有雪,但中了它的人,在炎炎夏日也能感受到寒冬腊月的寒酷。这种冷不仅存在于体肤,更是深入骨髓之中,即使身披十层厚衾也无济于事。
它给予疼痛,衰弱身体,更能消磨意志,中记毒者很难挺过日复一日的苦楚,他们会折损在很年轻的时候。
这种毒是青云会会主较为满意的作品之一。
他这辈子发明的毒药数不胜数,有涂抹在刀剑上的,有融于汤水之中的,有喷洒在衣物中,只要轻轻摩擦,便会充斥在整个屋子中的。它们美妙绝伦,被冠上的名字却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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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命毒汁,难忘毒丸,致死毒水。
他起名的风格便是这般无聊,只对少有的得意之作会多点心思,比如七月雪。
七月飘雪,多么诗情画意,中了它的人浑身苍白,像冰冻的雪地,等鲜血咳出,滴落喷溅在地上,又成了灼眼红梅。
这名字太过契合,他得意于自己的灵光乍现,并且反复品咂,直至叹息。
其实七月雪并不是他最好的毒药,论毒性,论持久,论致命程度,它都不是顶尖。但它拥有一个某个很重要的特质,得以被他选中,成为当年放在女帝身上的那一味毒。
一个野心滔天,目标是谋得天下的人,最痛苦的是什么,自然是无后代可以继承基业。而七月雪,可以遗传在孩子身上,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他选中它。
可是出了些差错。
原本以为世代相传的毒,竟只集中在皇太女身上,并且,在生产过后,连女帝的毒素都解了大半。
不该如此,若试验次数足够,他可以将它完善到尽善尽美……有人阻止了他。
“难道你要找来数十位怀孕的妇人来试验药物?这太过残忍,我不希望你这样做。”
说话的人很执拗,她那么认真地看着他,让他不能不打消个念头。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那时的他尚有听进话的能力。
后来事情又向他不愿意看到的那样发展,有人劝住了他,可没人劝告女帝,她奉上的毒药猛烈奇异,并且也能传给他的后代。
前者,他很早就意识到,而后者,让他痛苦的同时,又让他……
庆幸。
雪是七月雪,红是雁来红。
七月雪只带来痛楚和衰弱,而雁来红,能扰乱思维。在某些特定的,心潮澎湃的时刻,它能把人变成没有理智的疯子。
次数越多,越难以平复,长此以往,不就成了完全的疯子了吗。
雁来红原本是某种花卉,只在大雁迁徙飞来的时候盛开,因此得名。他痛恨这个名字,更痛恨这个毒药的始作俑者,岭南神医。
岭南神医没有名姓,世人只知他隐居在岭南,又有妙手回春的本事,才这么叫他。
青云会主制无人可解之毒,岭南神医救无人可治之人,这本就是水火不相容的身份。当会主知道自己中的毒,竟出自于所谓救世神医之手,怒火几乎把他烧灭。
他无法配出雁来红的解药,就像他找不到神医到底藏在苍茫山脉的哪一处,这不能不让他发狂。
他在很久以前便是孤身一人,曾固执地劝告他的人早已不在了,仅有的宽慰和寄托也被剥夺。他曾经连续一百天没有说一句话,只对着一墙画像默然,而鲜红的双眼甚至流不出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