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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34章 第 34 章
懵了。
周羽棠前所未有的懵。
呆若木鸟, 魂飞鸟散,毛骨鸟然。
湘菀在太上仙门受完惩罚之后,就被陆盏眠放生弃养了, 然后它被驱逐出境, 就此不知所踪。
谁能想到湘菀会出现在这里???
不仅进入了魔界,加入了断魂谷,甚至还成为了冥老邪的床伴?
离了个大谱!
灵宠……不,她现在可以称之为妖了,九尾狐妖!
江小枫呆住, 震惊失色, 难以置信, 不知所措。
在这里遇到熟人, 那岂不是……还未动手就暴露了?
根据《焚骨》的设定, 修士在同一时间只能跟一只灵宠结契, 除非灵宠死亡才可以签新的灵宠, 很有种一夫一妻彼此忠诚的内味。
但是夫妻尚且可以和离, 主人和灵宠之间也没有被迫绑定一辈子的硬性规条。
灵宠无论如何也没有资格主动解绑, 但身为主人, 是可以选择“弃养”的,往好听点说就叫“放生”。
被主人放生,就相当于被抛弃,被厌恶, 对灵宠来说是奇耻大辱, 比凡人女子被休妻还要难以忍受, 留给它们的后路只有一个——自尽。
所以, 放生灵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其实就是送自己的灵宠去死。
当然了, 也有些如湘菀之类的灵宠“心志坚定”,不在乎周遭异样眼光和闲言碎语。不过在放生的过程中,血契解除,对灵宠的伤害是极大的,从“灵”变成“妖”,从“净”变成“污”,从“仙”堕成“魔”。
它们需要以吸食活物鲜血为生,每天都要喝血,否则将受到血契解除的后遗症影响,浑身气血蒸腾,爆体而亡。
不仅如此,在它们的脸上还会留下终身难以抹去的痕迹——就像黥刑。
总而言之,被弃养的灵宠是极惨的,与其放生,倒不如直接杀了它们痛快。
周羽棠看向湘菀的脸,鲜红的烙印,在昏暗的寝殿中显得触目惊心。
冥老邪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谢炀身上:“已经试过了,没问题。”
湘菀瞥了眼地上躺的江小枫:“她是没问题了,可他……”
完了。
周羽棠已经摆好架势准备开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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