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越沧海

第四十章 同一幻境(1/3)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四十章 同一幻境

兽域死泽森林中,雪狐一族的首领有着两千年的道行。修为已经突破到化形之境。它趁着结界处爆发大战的混乱。从死泽森林逃入了南疆境内,并幻化为一个娇媚的女子,为自己起名——迁瑶。

迁瑶行走于人类的世界中,尽染红尘繁华。机缘巧合偶遇来南疆选美的晋国士兵。因此玩心大起随之一起入了皇都。不曾想一入皇都王爷便对她起了色心。迁瑶修为通天,又是一族之尊,怎受得了一个小小人类的轻薄?一怒之下血洗王府汀雨的幻境正是从这王府中开始的。她所化之人也正是当年的雪狐迁瑶。

化形的灵兽法力通天。只在片刻间王府上上下下三百余人无一生还。看着满地尸骸,汀雨轻啐一声:“早知人类的世界如此荒淫不堪。我何必越界走这一遭。”随即她想到人类在死泽森林的所作所为。心中更为愤怒。狠狠说道:“卑鄙的人类。这是你们的报应。”

正在这时,空中传来几声大喝:“何方妖人,竟敢对凡人大开杀戒。你不知修真界的规矩吗?”空中十几位修士御剑而行,很快落在王府之中。看到那满地的尸体,这几位修士也是倒吸凉气。

“你,你怎可如此弑杀。你是魔教中人?”一位道士喝到。

汀雨冷冷说道:“我杀他们,是因为他们该死。我念你们修为不易。不愿毁你们道基,伤你们性命。倘若你们不知进退的话。我也不介意杀掉你们”。

“魔教恶贼,今天你犯下如此滔天之罪,还不束手就擒?”几人说着就要动手。

汀雨怒道:“我本不想如此,你们想要找死不成?”

“魔头,拿命来吧!”十几位修士中修为最高的已在道境。而且人多势众,怎么可能让汀雨吓住。顷刻间法宝齐出,各种神通漫天。朝着汀雨招呼过来。

汀雨冷笑一声:“不知天高地厚。既然你们想死,那我便成全你们。”

话音落下汀雨幻化出雪狐本体。一只巨大的白狐赫然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什么!化形灵兽!!”

光是这一个变身,直接吓退了一众修士。

灵兽化形相当于人类的化神修为,那是在道境之上的境界。能达到这个境界,便已是修真界的巨擘。如此强大的灵兽应该只在兽域存在的。他们怎么可能想到在一个凡人的王府内会出现一只化形灵兽?修士们害怕了,他们虽然也都是活了几百年的修士,但是化形灵兽也是第一次见。强大的压迫感扑面而来。

白狐的脸上露出一个极为诡异的邪笑:“现在知道害怕了?晚了。”她的双眼顷刻间变的通红。兽类弑杀的本性已经无法抑制。

“今天我要你们全部都死。”

境界的压制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化形境界才能修出来的绝对道域场覆盖住了整个王府。

“不好,是道域。”

“这是......什么道域?”

灰蒙蒙的云海,压在了王府的上空。无数灰色细丝布满了整个王府之中。这些细丝缠绕在修士们的身体之外,修士在这道域场中感受到了自己体内的灵力在迅速流失,也同时感受到施展者的灵力浩瀚无边。此刻白狐给他们的感觉是他们永远无法杀死的存在。

秋暮初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魂穿林冲,不做窝囊男
魂穿林冲,不做窝囊男
(无系统+铁血+争霸+后宫+商业和地下帝国)就在林冲亲手当众写下休书,休去张贞娘的当夜,因为愧疚而喝得酩酊大醉。被千年后有林某杀手,稀里糊涂的魂穿到水浒的世界。面对着即将被开封府尹的宣判,杀人无数的林杀手,决定一洗林冲外表坚强,内心却软弱窝囊的现状。当夜摸黑杀去了高衙内,然后,正面硬刚高逑。再凭借着盖世无双的武艺和灵活身手,先是在蹴鞠场上击败高逑。再建立起庞大的商业帝国,和地下灰暗势力,将开封府
我将踏歌而来
诡异复苏:前女友婚礼,客人竟然是鬼?
诡异复苏:前女友婚礼,客人竟然是鬼?
拜金前女友的婚礼上 钟贵眼见新郎头被摘下,而身边,横七竖八几十具尸体,身首分离。 恐惧、惊悚,濒临崩溃。 但似乎,也有一点爽。
墨染流风
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
诸天:从斗罗开始落墨
“看!一个瞎子还有一群瘸腿狗!”这是十年前,所有见过林朝辞的人对林朝辞的评价。 而在十年后…… “林朝辞,你欲与我为敌?”手握海神三叉戟的唐三冷声喝问。在他对面的青年,却抬起了手中的毛笔。 “不!” “唐三,是你与这个世界为敌!” “是众神,要与这个世界为敌!”毛笔落下。四枚大字熠熠生辉:“诸神黄昏!”
大丘丘病了二丘丘
我死当天,顾总和白月光订婚了
我死当天,顾总和白月光订婚了
结婚两年,他为了白月光疯狂的报复她全家。父亲入狱身亡,母亲脑梗重度昏迷,残疾弟弟被送精神病院,而自己被他灌了半瓶的避孕药,无法生育。顾家更是想要她的血,救活年近九十岁的老太爷。终于,她死了。……三年后,莫念初强势归来,她身边有良人陪伴,更有可爱的萌宝绕膝。他红了眼,把她逼到角落,“生了我的孩子,还想跟别人,我不准。”“我早已经不爱你了。”“我一天没签字,你就还是我的。”他抱着她的大腿,跪到她的面
醋花生米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