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婆的神级村医

第2962章 岩浆锤炼(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2962章 岩浆锤炼

这时,叶风云开口道:“傻姑,别说了,金老说的对,炼体就是吃常人所不能吃的苦,我决定留下!”

“可是……”

“好啦,不用说了,我意已决!”

说罢,叶风云径直朝金池所指的位置走去。

“小祖师,稍等一下。”金池当即道。

“怎么了?”

“我有两点要交代。”金池道。

“请讲。”

“第一,到了那个位置,你头四个时辰,可以全力运气抵御那热量,等过了四个时辰,你就用八成真气抵御那热量;再过四个时辰,再递减,用六成真气抵抗;以此类推,直到减到只用肉身来抵御那热量,明白吗?”金池道。

听到金池这话,傻姑惊愕道:“金老,若是叶风云仅凭肉身抵御那热量,他怎么可能承受得了?”

叶风云明白,金池让自己不断削减真气抵御那热量,其实就是想利用那热量来不断锤炼肉身,激发九阳神体。

可是,他终究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扛得住那恐怖的热量?

金池道,“如果一直用真气来抵御那热量,就起不到锤炼体魄的作用了,那还叫什么炼体?炼体炼体,自然是用肉身来抵御一切了!小祖师,你能做到吗?”

叶风云看了一眼那翻滚的岩浆,重重道:“能!”

“很好。我再说第二个注意事项。”金池道:“你看到了,这岩浆翻滚不定,很是危险,但是,据我经验来看,它基本不会翻滚到你待的那个位置,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所以,你还要时时警惕,万一岩浆冲上来,你要及时逃命……”

叶风云道:“知道了。”

“嗯。”

金池道:“小祖师,弟子说完了,你去吧。”

“好。”

叶风云点头,径直朝那个位置走去。

傻姑一副担忧的看着叶风云。

此时,叶风云接近那个位置,那温度骤然升高,即便是他运气抵御,那热浪也在炙烤他的皮肤。

叶风云走到金池所指位置,坐了下来。

那里,距离岩浆大坑只有四米。

“小姑娘,咱们走吧。”

金池看向傻姑道。

傻姑道:“金老你走吧,我要留下,为他护法。”

金池微微一怔,笑道:“好,那老朽告辞了。”

说罢,金池深深看了一眼叶风云,转身离去。

叶风云看到傻姑没走,叫道:“傻姑,你怎么不走?”

傻姑道:“我觉得这里很好玩,想在这里待几天。”

叶风云闻言,心头暗暗感动,他明白,傻姑这是要帮自己护法。

他不再说话,闭上双眼。

按金池所说,头四个时辰,他可以全力运气抵抗那热量,四个时辰后,他便要递减真气。

以此类推,不断递减,直到完全不用真气抵抗那热量,而只用肉体。

也就是说,此时,叶风云可以尽全力抵御那热量。

可是,岩浆所喷发的热量,依旧令叶风云仿佛置身火海。

而且,最让叶风云感到的惊奇的是,这岩浆的热量,似乎并不是单纯的热量,里面似乎带有一丝玄妙的大道之意,那应该就是金池所说的火元素属性的大道之意了。

正是这火元素大道之意,才能激发他的九阳神体。

就这样……

叶风云盘坐在那里,不断受岩浆热量的炙烤。

时间过去两个时辰。

再看叶风云,他的衣服,已经被烤化,露出他那精壮的躯体。

随着那岩浆热量的不断炙烤,叶风云的肌肤,也被烤的暗暗发黑。

离月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万人迷身陷修罗场
万人迷身陷修罗场
关于万人迷身陷修罗场:2022年6月13日,我给追了许久的陆京舟写了一封情书。这是我在追他的计划中,要写的九十九封情书的最后一封。虽然他从来都没有收过,甚至每次看到都会嫌弃无比,但是,我仍是想再努力最后一次。然而,这第九十九封情书,最后竟然出现在了那个几乎全校都讨厌的校霸衣服里。——我一直以为那些抛弃我的人都讨厌我,直到很多年后,他们为了我,斗得头破血流。万人迷受阅读须知:1:第一人称,主受2:
吹风大人
天武神帝
天武神帝
一代天骄云飞扬,因在秘境中保护自己的未婚妻,导致修为尽废,成为一介废人。 后被逐出天阳宗,成为一名宗门弃徒。 然,少年热血,以三尺青锋,征战天下。
醉梦星辰
风雷万象
风雷万象
林玄被祖传戒指吸了三年的灵力,修为倒退,被认为是废物,受尽了嘲讽。 后来从祖传戒指中,得到了大帝传承,极道万龙图。修炼万龙之力,强势崛起。 灭天骄,斩群雄,横扫九天十地! 掌龙宫,御万族,威震宇宙八荒!
一剑清新
全员恶人?靠读心术养废他们
全员恶人?靠读心术养废他们
关于全员恶人?靠读心术养废他们:盛允蓉在秦家奉献了无数心力,不怨不悔。然而,当她觉醒了读心术,才知道:深爱的夫君与婆婆竟暗中密谋着要取她性命;长子对她充满了埋怨与厌憎;小女儿则日复一日地对她恶言相向。而对于白月光外室,他们却如同对待家人一般亲昵。盛允蓉心灰意冷,誓要让他们偿还她所有的付出与善意。但是,当她成功报复,赢得了众人的悔恨与痛哭流涕的恳求时,她却发现,他们竟然想要她重新回到他们的身边!就
古茗霸王道
四十岁,嫁给了闺蜜的儿子
四十岁,嫁给了闺蜜的儿子
关于四十岁,嫁给了闺蜜的儿子:郑春天四十岁,是沐家的佣人。郑春天长相普通,为人老实,安分守己,很得沐夫人的信任。在沐家工作近二十年,她一直把沐承洲当少爷,当晚辈。直到有一天,少爷带回来一个女孩。郑春天才发现,她只是一个狗血小说里的路人甲,沐承洲则是书里的男主。她为保住工作,对剧情小小干涉了下。结果意外和沐承洲发生了关系。她的人生,从此发生巨变。——————————沐承洲二十三岁,沐氏集团的继承人
许清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