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岳律师!

第160章 庭审激辩(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60章 庭审激辩

【橙子真是头头是道,语言犀利。】

【太厉害了,收下我的膝盖!】

【带教律师一脸欣慰。】

【岳律的表情亮了,老父亲的感觉有木有?】

【瞎说,那是看女朋友的表情!】

【哈哈哈,你们太逗了。】

审判长开口,“请原告明确针对两被告方要求他们承担责任的原因、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林鲲志愣了一下,突然有点慌乱。

郭菲看了看自己的资料连忙说道:“原因和理由主要是基于《侵权责任法》以及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个法律规定。”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致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基于此权力为原告请求三项费用。”

审判长看过来,“这个法庭已经注意到,法庭想问的是你刚才提到的侵权行为,请你明确指出两个被告分别是什么侵权行为?”

【被告根本没有侵权行为吧,他什么也没干。】

【锅从天上来。】

【房主太无辜了。】

【原告这官司有点难打。】

【自己跑别人家里去,又不看好孩子,别人哪里侵权了?】

【她自己才侵权,擅闯民宅!】

【但这种案子一般被告都会输,多少要赔一点。】

郭菲想了一下,“我们的受害人进入装修屋中时已经处于一个巨大的现实危险当中,装修公司的工人并未阻止她们进入,也未提出危险警告,被告是以一种间接的方式造成侵害的结果。”

【这有点牵强了吧?那如果一个人买一把刀去杀别人,那是不是卖刀的商家也是间接造成侵害的结果?】

【卖刀的:我招谁惹谁了?】

【既然知道处于一个现实危险当中还进去,不是自己找死吗?】

【别人没义务跟你说那么多。】

【原告有点被动啊!】

审判长又开口,“那你说的这些侵权行为中有对方过错的侵权行为的描述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装修公司有义务提醒和阻止未成年人进入危险的工作区域,装修公司未尽到提醒义务。”

“你认为禁止的方式有什么?”

“我方认为装修公司的工人应开口提出阻止,并主动告知屋内具有不确定安全因素的地方,对于有危险的地方比如阳台应放置物品阻挡以消除安全隐患。”

【这样说也有点道理。】

【这样一来就完全是装修公司的责任了。】

【房主本来就很无辜。】

【主要还是孩子母亲自己的责任,不进去不就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了?】

顾清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是限制文的女配
我是限制文的女配
林听穿书了,穿的是一本少儿不宜的小说。 她穿成了那个暗恋男主,却又注定求而不得的女配。原著里,女配最讨厌抢走了男主的女主,恨屋及乌,也讨厌女主那个叫段翎的兄长。 久而久之,林听和他成了宿敌。 段翎在京城中颇具盛名,长得跟美菩萨似的,实打实的贵公子。 这本文里,只有段翎到最后也没娶妻,喝不上一口肉汤,这些都是林听的“功劳”。 她是个恶毒又愚蠢
君子生
我真的是反派啊徐子墨
我真的是反派啊徐子墨
徐子墨发现自己重生了,带着前世一身惊天地的修为和所有的记忆。但剧本不对的是,重生不都是主角的事吗?可老子的设定是个反派啊!这是一个反派一步步成为大魔王的故事。——————————中二版:大争之世,道法齐鸣!真武圣宗的老人坐于柳岸河畔垂钓鱼台,忽闻龙吟阵阵,三千鲤鱼叩命门,化作万丈金龙,腾于苍穹,翩若惊鸿!有力士徒步丈量天地,有僧侣枯坐寺庙三千载,一朝顿悟,天降祥云,万法喝彩。血月黑夜,长虹断日。
情史尽成悔
八零:人间清醒后,日子不要太舒服
八零:人间清醒后,日子不要太舒服
前世惨痛,她目睹挚爱儿子与丈夫战友遗孤同时遇险,丈夫却选择了后者,她含恨半生,最终含郁而终。 但命运给了她重来一次的机会,重生回到悲剧前夕,她果断决定——先离为敬,带着儿子远离是非。 世人皆道她痴情入骨,断言离婚对她而言是天方夜谭。她冷笑,离婚证在手,谁说她不能放手? 众人又讽她离婚无技能傍身,必将回头是岸。她挑眉,银行存款了解一下? 再有人嘲她单亲妈妈难再婚,她嘴角微扬:夜夜好眠,这些你们又怎
佚名
高武大明:从小太监到九千岁
高武大明:从小太监到九千岁
【架空历史】+【高武】+【大明】+【无系统】杨凡穿越大明朝,化身一名小太监,亲眼目睹波澜壮阔的人间大世!千载王朝,不朽世家,江湖群雄,匹夫大豪,龙蛇并起!既然如此,那我,杨凡,要做那天下第一人!
初九元十
我985学生,你让我去后勤养猪?
我985学生,你让我去后勤养猪?
我大学毕业后进入了扶贫中心,兢兢业业工作,然而却面临情场和事业的双重受挫。 我被调到村里,还被安排去后勤养猪。 我一度脑子一晕,眼前一黑。 这前途简直一片黑暗。 然而就在此时,我却偶然救起落水的美女领导,自此命运开始反转……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