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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337章 金铃铛
周婉仪顺她眼色,看见陆九渊正用想杀人的目光盯着那铃铛,顿时缩着脖子,不敢嘚瑟了。
宋怜去了明媚的窝棚。
一个沦落到野人村落的绝世美人,十几年时间,最后变成一滩白骨烂肉,身后也不过是只剩一屋子破烂。
她很轻易地在床褥下找到了一只珍藏的兽皮手札。
上面,用大雍文字,密密麻麻记了许多小字。
起初,不过是些姓甚名谁,来自何处,为的是提醒自己,莫要在这深山老林中,与一群野人相处久了,忘了自己。
但中间的一段,明媚提到她与温孤雪的情事,却并不全是周婉仪套出来的那样。
她实际上,与温孤雪曾经有过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两个人,英雄配美人,人人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明媚出身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世家,母亲更是个养蛊炼毒的高手。
因为这个,温孤雪是青年一代最出色的人杰,正要问鼎大宗师,便始终没有提他们之间的婚事。
但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又是江湖儿女,并没那么多礼教顾忌,便有了春宵一夜。
温孤雪在床上,送了她一只家传的金铃铛。
他说,不管他走到天涯海角,只要她将这铃铛挂在窗前,他都会回到她身边。
明媚也觉得,自己既然已经是温孤雪的人了,自然是要倾心相待,于是,过了几天,她便也送了温孤雪一样信物。
一只蠕动的蛊王幼虫。
她还天真地如实跟他说:这蛊虫,是用她自己的血肉炼制而成的,并已经认那金铃铛为主。
服了蛊虫的人,无论千里万里,都会听见铃铛的声音,回到主人的身边。
她欢喜地将尚未长成的蛊虫递到温孤雪面前:
“你快吃了它。它会在你体内长大,陪你一辈子,保你修为大增,并且百毒不侵。而且,最重要的是,不管我在哪里摇铃,你都能找得到我。”
这本来是她倾尽心力,想出的最最长情的定情信物,可却十足十吓到了温孤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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