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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7章 第17章
“家?我们还有家吗?”林一摸着一道玉穗,不争气的眼泪流了下来。
时久雨见林一眼中含着不甘,在转头回忆过往,突然发觉,林一别说不甘心了,就是泯灭良心都是应该的。
这会儿是简教三年,两人已经在乡下漂泊三年了,四季无新衣,温饱靠别人,除了从时府带出来的大元宝,两人已经把身上能当的东西,当了个干净。
比如林一的绣虎毡帽,时久雨的氅袍褂,随身的小玩意,别看是小孩用的,都是从前贵胄中上乘的物件,典当人念两小孩不懂人事,故意兜着低价收,反正高价他也出不起。
有时见两个小孩太过可怜,也多给两顿饭钱,便觉得自己是人间顶好的善人,开始沾沾自喜。
时久雨是懂这些的,初来这里不能事事劳烦知县大人,这种委屈自己受着就好,反正手里只有两顿饭钱,多上一顿少上一顿,都改变不了会饿的现实。
林一起初是不懂的,后来懂了,就去闹,闹完了被人锤一顿,仍要为了两人的饭辙去典当,每日穿的狼藉,一点点看人脸色,逐渐变得精明不少,可说到底,总是个孩子。
这种日子对于林一来讲,看不出多远是个头,他可以和邻里打成一片,晚上回家时,弄半碗温和的杂粥,就有些自豪了,可他从前也是好日子啊。
手间的玉穗是最后一个值钱的东西了,可以换十个铜板,过了今天,就再次落入饥饿的窘况,林一和时久雨不一样,他看不清未来,只能看清当下,吃饭才是最重要的。
无论多久时间,可长可短,温饱都是问题时,身边的富家少爷就算是个累赘了,林一念时府的恩,也念时久雨对他的好,尤其在昨晚之后,他能得到最好的结果,就是——了除时久雨的心思,把他留在先生家考功名,不管自己的死活。
这是他考虑一宿的结果,他觉得时久雨和自己分道两边,都会过的更好,一个做布衣,一个做老爷,等时久雨需要时,自己舍了命还时府的恩就够了。
可时久雨的倔强让林一心中的一团火气兀自爆发,看什么都是烦躁的情绪,割肉的小刀含泪大声道:“你要是不留在这,我就……我就结果了自己。”
眼看林一眼泪巴巴那副可怜样,时久雨竟是不自觉笑了出来,头顶着墙,摆出一个在明白不过的表情,道:“总会过去的,着急做什么。”
林一平生见过两次时久雨受伤,一次是时久雨给余季夏弄灵芝汤撞垂花门,一次就是昨晚胳膊上的猩红疤痕,很明显,自己是舍不得时久雨的,无奈做了妥协。
“那……起码把伤养好在回去。”林一垂着头,他拿时久雨一点办法没有了。
“嗯,行。”时久雨随口道。
先生的屋子不算大,此时大概是巳时多些,阳光已经大好了,外面的腊肉味荡着香风,一缕缕穿进两人的鼻子里。
时久雨顺着味道看向窗外,一条条腊肉比不上酒池肉林的威风,但也象征着先生桃李之多。
束脩,意味十条腊肉,这是孔圣人留下的拜师礼,从他之后,以后的儒门先生多少按此礼收徒,有人拿着许多银钱来拜师,可以,但是腊肉是规矩。
不过肉在本朝属于民间的奢侈品,村里的卖肉郎可谓是先生的上方供应链了,先生也是卖肉郎最大的客户,本村生活水平不太好,先生的收徒礼就算是一些心意就好,只要是肉,无论大小多少都行,所谓有教无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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