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子的科举逆袭之路(女穿男))

开蒙(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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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开蒙

他觉得以后真到了上场考试的时候,先不说文采,光是这写字的速度就得先练起来,否则一个字都要写半天,时间到了都还没写完那才是能把人气死。

《三字经》全文一千一百四十五个字,包含的内容有天文、地理、历史、道德等经典常识和典故知识。【1】

何文静以前在现代读这书的时候基本都只求会背,并没有去详细了解过其中具体都讲了什么,如今他细细读来,却发现很多地方其实他都不懂。

不过从何文静拿到那本《三字经》开始,他的读书生涯就算正式开始了。

每天早上卯时,也就是六点左右,何文静会起床先把书先背诵一边,然后在地上扫出一块空地来学写其中的繁体字,每日三十个,半个时辰左右。

然后这时候方氏一般也起床了,一家人吃过早饭,方氏现在还是去砍柴。

何文静则带着两个妹妹去桑林岩石处捡山螺蛳和蜗牛,拿回来用废弃的铁锅煮了,再切碎喂给几只小鸡吃,让它们能长得快点又不至于生病,然后何文静会去帮方氏的忙。

等快到中午,他再回来煮饭,趁着烧火的时候回忆一遍早上写的字。

到了下午,方氏一般是去菜地除草或者补栽菜苗,这个时候何文静就在他的房间里面练习毛笔字,或者在家中干些杂活。

毛笔是他自己做的,用的是狗毛。本来最好是羊毛或者兔子毛,可惜他们村里没人养羊,也没人养兔子,于是他只好去一家养狗的人家剪了一点狗毛。

丑是丑了点,不过能用就行。

至于练字的“纸”,何文静现在买不起,只好去河边找了一块平整些的鹅卵石,蘸着清水在上面写。

早上他练字图的是快,就是为了多写几遍,将这些字写熟,然后记在心里。

下午他再写字,就是求一个慢,争取能写得好些。没有可以临摹的字帖,何文静只能力求把字写得工整些,再顺便练一练腕力。

不过写得多了,何文静就发现,古人用毛笔写字真的是一件体力活。

软踏踏的笔尖落在纸上,手腕要一直悬空,不仅要写得好,还得写得快。怪不得那些考科举的举子们,考完出来都跟废了一样,这还真是一个既考脑力又考体力的活。

何文静在石头上将今日学写的字又复写了好几遍,确保自己能在在默读的时候准确的想到写法,今天的练习就算是结束了,只要在晚上睡觉前在默读背诵一遍就可以了。

接下来,他就准备去偷听了。

柳溪村只有一个私塾,是一个屡试不第的老秀才开的。

他也听方氏说过,这个老秀才是在少年时就中了秀才,本以为前途无限,肯定能中举人、中进士,可是却没想到他再也没考中过,一辈子都是个秀才。

而且因为要供他赶考,家中的老娘绣花绣得眼睛都瞎了。后来他又娶了老婆,又是老婆卖豆腐供他读书,结果他老婆的豆腐倒是做出了名声了,可是潘秀才始终还是潘秀才。

潘秀才只生了个女儿,等女儿嫁出去了,老伴也死了,潘秀才也不想再考了。于是就在柳溪村开了个私塾,教村的中孩童读书,不过也只是开蒙而已,再多的他也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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