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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矮骡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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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章 矮骡子

林昊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处元朗的一座二层小楼之中,便是港岛人口中所说的村屋。

这座村屋乍一看是座二层的小楼,可实际面积却并不大。

楼下的布局紧凑而有序,客厅里摆放着几张略显陈旧的沙发,中间的茶几上还散落着几本不知何时翻开的杂志。

厨房的灶台上,锅碗瓢盆摆放得有些凌乱,似乎不久前还有人在这里忙碌地准备过餐食。

餐厅里,一张不大的餐桌靠墙而立,几把椅子随意地摆在四周,桌上还残留着一些未收拾干净的餐具。

洗手间的门半掩着,能隐隐闻到一股淡淡的清洁剂的味道。而那间小小的储藏室,则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杂物。

沿着狭窄的楼梯走上楼,楼上分布着两间卧室、一个洗手间和一间书房。

卧室里的床铺看上去有些单薄,被子随意地堆在一角,床边的小柜子上放着一盏昏黄的台灯,灯罩上还落了些许灰尘。

洗手间的洗漱台上,牙膏牙刷横七竖八地放着,镜子上也有几块水渍,显得有些邋遢。

书房倒是别有一番风味,靠墙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籍,有些已经泛黄,看样子有些年头了,一张古朴的书桌摆在窗前。

再往上走,来到楼顶,是一个不大的露台。

露台上摆放着几把破旧的椅子和一张小桌子,角落里还有几盆已经有些枯萎的花草,想来是许久未曾打理过了。

站在露台上,可以俯瞰到不大的院子,院子大概也就七八十个平方的样子,地面是用石板铺就而成,缝隙间已经长出了不少杂草。

院子的一角,堆放着一些废弃的木材,另一边则有一个小小的晾衣架,几件衣服在微风中轻轻晃动着,给这个略显破败的院子增添了几分生活的气息。

林昊看着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住所,还算是满意,根据脑海中的记忆,这一世的林昊还是个孤儿,今年十八岁,父亲是本地的小学老师,母亲是家庭主妇,都已经离世两三年了,书房里的书都是他父亲留下的,父亲死后,这具身体就没再碰过。

林昊试了一下新获得的储物空间,想到以后就算是过安检,也不用担心某些违禁品被发现,林昊嘴角不禁微微上扬,露出一抹笑容。

说起来,原身早就是洪兴社团里的人了,可混到现在,依旧还是处于最底层的矮骡子,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四九仔。

每天干的活儿,也就是在元朗他们的地盘上收收保护费,干干泊车小弟的活。

这元朗区虽说也是香港的一部分,但在很多人眼里,那就是个乡下地方,没什么油水可捞,在洪兴社团里,更是被视作边缘区域,连个正儿八经的堂口都算不上。

整个元朗,洪兴的人拢共也就五十来个,这里面还有一半是外围成员,说白了,就是跟着凑凑热闹、打打下手的。

不过好在元朗离葵青区比较近,靠着葵青区的堂主韩宾照应着,洪兴在这儿才能勉强站稳脚跟。

林昊正沉浸在这些思绪里呢,就听到楼下传来一阵大喊声:“昊仔,你站楼顶上干嘛呢?该开工啦,别磨蹭咯!”

这声音一听就是肥仔的,那大嗓门,隔老远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林昊赶忙走到楼顶边缘,低头一看,果真是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肥仔。

肥仔大名叶凡,也不知道他那对只会种地的父母当时是咋想的,给取了这么个文绉绉的名字,和他那五大三粗的模样以及平日里的行事做派,可真是一点儿都不搭。

在林昊的记忆里,肥仔那可真是好吃懒做的主儿,见着钱就两眼放光,贪财那是出了名的,而且还好色得很,只要一见到漂亮女人,两条腿就跟灌了铅似的,挪都挪不动,就因为这臭毛病,可是惹出了不少的麻烦事儿。

不过这小子对原身那可真是没话说,曾经在好几次生死攸关的时刻,都毫不犹豫地帮原身挡过刀,就冲这点,林昊打心眼里把他当成亲兄弟一样看待。

每天晚上,他俩会跟着阿信在夜总会里做泊车小弟。

可别小瞧了这泊车的活儿,在那些同样是矮骡子的兄弟们眼里,这可算得上是一份美差了。

毕竟这收入可比一般的上班族要高出不少,而且每天还能在夜总会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晃悠,时不时还能瞅见些个花枝招展的美女,也算是有点小福利了。

林昊匆匆下了楼,跟着肥仔一路往记忆中的丽晶夜总会赶去,那就是他们工作的地儿。

等他们到的时候,他们的老大阿信已经早早地到了。

这丽晶夜总会可不是一般的地方,它可是葵青区堂主韩宾个人的产业。

想当年,阿信早就跟着韩宾混饭吃的,那时候两人关系还算不错。

可后来韩宾过档洪兴之后,不知咋的,两人之间就闹了点小矛盾。

正巧阿信的老家就在元朗,他就自愿留在这儿,权当是养老了。

虽说和韩宾闹了别扭,但毕竟以前的情分还在,这夜总会的收入,韩宾也还算厚道,会分两成给阿信,也算是对得起他这么多年的追随了。

林昊学着肥仔那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满脸堆笑地跟阿信打了个招呼,然后便麻溜地投入到了泊车工作中去。

元朗这地方,说起来在香港也算是有点名气,可真要论起夜总会的数量,那还真是不多,总共加起来也就不到十家的样子。

别看数量少,可每一家那也都不简单,都被各大社团牢牢地把控在手中。

这些个社团,在香港那也是响当当的存在,势力遍布各个角落。

可唯独对元朗这块地方,却都不怎么重视。

为啥呢?还不是因为这元朗就像是个没怎么开垦过的荒地,没啥油水可捞呀。

这里不像那些繁华的市区,人来人往,消费能力高,能让社团从夜总会里赚得盆满钵满。

元朗这边呢,人流量相对少些,消费水平也有限,所以在社团大佬们的眼里,这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边缘地带。

既然是边缘地带,那被派到元朗来的自然也就是各大社团里的边缘人物。

这些人在社团里原本就没什么地位,没什么话语权,平日里也就是干些跑腿打杂的活儿,或者在这元朗的夜总会里帮忙看个场子、收点保护费啥的。

不过也正因为大家都知道这里没什么太大的利益可争,所以平日里倒也都相安无事。

就算偶尔之间有了点小矛盾,也不会闹得不可开交。

通常的做法就是摆上一桌酒,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讲一讲,把话说开了,这事儿也就过去了,接着又能继续各干各的活儿,维持着这种表面上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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