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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十章 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
今儿个搁山上,他就是把自个儿的小命丢了,那也得把这壶马鹿血给带回去~
做完这些,胡大海捏着下巴,绕着这头大公马鹿的尸体转了好几圈,想了想,又一屁股坐到了大公马鹿的脑袋上,掏出侵刀,对着这家伙的鹿角就是一段狠锉。
鹿角也是很珍贵的,就这么一对,卖上个百八十来块不成问题。
更何况这头马鹿的鹿角长得极好,极完整,胡大海瞅了好几遍,都没看到有任何损伤的部位。
要知道,公鹿长鹿角,那可是不是用来臭美的,人家是要实打实要拿这玩意儿跟同性去干仗拼命的,因此人基本上很难收得到完整无暇的野生鹿角。
再加上这对鹿角的基角不仅圆润厚实,开叉角度还极高,难得长的也不磕碜,没啥疙疙瘩瘩的地方,很是工整对称。
因此眼前这头大公马鹿的这对鹿角,绝对是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品!
这样的好玩意儿,哪怕现在不卖,收藏起来放到后世,一样也能卖出大几万元的天价!
绝对的宝贝!
这东西胡大海是万万不可能给旁人的,而且那中年人跟他商议的时候,也只说要鹿血鹿肉,并没有提到过鹿角。
搁马鹿头上锉了好一阵子,直把自己累的腰酸背痛,满头大汗,胡大海才勉强把那两根巨大而又夸张的鹿角从角基上给切下来。
“以后有条件儿了,得整把汽油锯带上。”
“不然切割个啥,这也太费劲了~”
胡大海暗暗吐槽道。
和常人认知中不同,鹿角其实并不脆,反而极为坚硬,即便是还未硬化的鹿茸,同样也是很硬的,在鹿厂里割这玩意儿需要拿锯子锯才行。
他能用一把侵刀就把这对鹿角给整下来,已经很逆天了~
割完鹿角,胡大海又马不停蹄的提着侵刀,转到了大公马鹿的胯部。
接下来他要取的,是鹿身上最最值钱的东西,鹿鞭!
在东北林区,有一味东西被称为终极大补药,叫做“三鞭酒。”
所谓三鞭酒,即用虎鞭、豹鞭、鹿鞭泡出来的白酒。
这种白酒性极烈,味极大,巨腥巨臊,但也是极为少见的,真正喝上一口就能竖半晌午的大补酒!
这可不是在开玩笑。
这酒胡大海上辈子真喝过,那时候他还以为这玩意儿就是宣传出来骗钱的东西,完全没当回事儿,结果喝了几杯后当场就来感觉了,真就硬搁哪儿升了一整天旗。
直到睡一觉,第二天醒了才慢慢下去劲儿,当时可把他给尴尬死了。
这东西真就有这么夸张!
而鹿鞭,就是三鞭酒中最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新鲜的野生鹿鞭,拿去酒厂,少说也能换三百来块!
即便不拿去酒厂,单带到散货市场上去出售,那也绝对能卖出二百块起步的天价!
而且还是别人抢着收那种!根本不用担心卖不出去!
虽然跟虎鞭、豹鞭比起来,鹿鞭的收购价格要差上不少,但就这,也已经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逆天价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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