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不回家,军婚也得离

第143章 等待(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43章 等待

沈墨离开后,姜柠数着日子等他回来,这一等就是一个月。

霍志奇学校都开学了,沈墨还没回来。

时间一晃便到了二月中下旬。

姜柠一个人在家睡觉,可梦里光怪陆离的像是有什么东西要控制住她不让她醒来。

挣扎着醒来时,她听到了外面的敲门声。

姜柠是听到了敲门声才醒过来的。

她以为是沈墨回来了,立刻穿上鞋子出去开门。

原本一脸欣喜的打开门却看见了沈母,沈芊芊还有沈自明。

“柠柠。”

“二嫂。”

一见到姜柠,沈母和沈芊芊都特别高兴的打招呼。

姜柠正要叫人,沈母突然叫了一声,“柠柠,这么冷的天你怎么穿这么点就出来了?你脸色怎么这么白,快进屋。”

沈芊芊也道,“二嫂,你流了好多汗。”

沈母和沈芊芊立刻扶着姜柠往屋里走,姜柠这会儿也有些头晕,她给自己把了个脉,可身体没有出任何问题。

沈母让沈自明在外面的等着,然后扶着姜柠回了卧室。

她看姜柠脸色惨白,额头上还时不时的冒虚汗,顿时心疼坏了。

立刻让姜柠好好的在床上躺着,然后要去做饭。

姜柠这会儿没什么胃口,拉住要离开的沈母,“妈,我没事,也不饿,我就是做了个噩梦。”

沈芊芊道,“二嫂,你流了这么多汗,哪里像没事的?”

姜柠被沈母强行按在床上不准起来,有些无奈,“妈,芊芊,你们忘了我自己也是医生了?我真的没事。”

沈芊芊说道,“二嫂,你这都一觉睡到下午了,怎么看都像生病了。”

姜柠有些诧异,“下午?”

她这一觉怎么睡了这么久?

以前从来没有过。

沈母看着姜柠的脸色,想了想问道,“沈墨还没回来吗?”

姜柠摇摇头。

沈母安慰道,“别担心,妈陪你一起等沈墨回来。”

知子莫若母,沈母一眼便看出姜柠是因为担心儿子出任务才这样的。

当年她也这样过,丈夫是军人,有了国,才有家,现在她孩子也是军人,但她毕竟是那样经历过来的,还是比孩子们淡定多了。

姜柠抓着沈母的手,她感觉到身体没什么异样,但是惨白的脸色和时不时冒出的虚汗却不骗人。

沈母让沈芊芊陪着姜柠,她跟沈自明去做饭了。

顾桑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狗官,还说你不会武功!
狗官,还说你不会武功!
许印携带一方神龛,穿越正值王朝末年的古代世界。 此时天下大乱,内有叛军四起,外有蛮夷叩关。 身为关唐县新上任的县令,他不仅手无缚鸡之力,衙门更是无人可用。 好在只要为百姓谋事,获得他们的感恩就能利用神龛收割香火,速成武学。 “狗官,还说你不会武功,我娘山一百零九好汉,尽数被你打死!”
南木
撩惹!贪欢!冷痞太子爷太难甩!
撩惹!贪欢!冷痞太子爷太难甩!
她小时候双亲过世,缺乏关爱,在高中被霸凌时,对为自己出手援助的男神心动了。 读书多年,她一直默默陪在他身边,直到暗恋的秘密被公之于众,男神选择出国逃避,伤透了她的心。 自那以后,她收起了懵懂的心,找了一位固定伴侣抚平自己的心。 一年后,兄长回国,她甩出一张支票,美美脱身。 “这一年,辛苦你了。” 可当她去为兄长接机时,才发现那位伴侣竟是哥哥的朋友。
佚名
醒悟!断亲!她封神回归成国家座上宾
醒悟!断亲!她封神回归成国家座上宾
姜茉的父母和未婚夫永远会无条件偏心她的妹妹姜幼宁,连她拒绝高薪工作甘愿当家庭主妇也无法改变。 在她生日当天,薄瑾却非要回公司加班,她怒气上涌昏倒在了家里,挣扎到医院,却被告知得了脑瘤。 而薄瑾竟然是谎称开会,带着姜幼宁去了游乐园…… 这样被打压排挤冷眼相待的日子,她过了三年,明明还有一周,就能与薄瑾订婚开始新的生活。 但这生活姜茉终于过够了,这次她选择取消订婚宴。 脑瘤会让她忘记这些糟糕的人,重
玥玥
牢里修炼五年,他成了医武高手
牢里修炼五年,他成了医武高手
“她,要嫁人了。” 刚出狱,他的妹妹告诉他,他一直苦苦思念的女友要嫁人了,对象还是他的仇敌! 几年前,女友被人调戏,他上前理论,却被所有人压在地上,任由那人欺辱,最后,他重伤入院。 可对方还恶人先告状,买通关系让他被判五年,禁止任何人探监。 进去后不久,他的女友却抵挡不住那人的钱财诱惑,转身嫁给他的仇敌! 但,福祸相依。他在狱中得到一位自称“老龙头”的老人赏识,并且教会自己许多神奇的本领。 比如
佚名
说我没规矩?我给家人立古人家规!
说我没规矩?我给家人立古人家规!
我是出身百年世家的嫡长女, 琴棋书画,端方贤淑,心机手段,样样精通。 谁知第二天睡醒,一睁眼,发现我穿成了遗失在外多年的真千金。 可家里的下人都敢对我轻怠, 假妹妹自诩高贵,号称名校毕业,才学过人, 可琴棋书画样样不通她怎么敢的? 家人嘴上愧疚,实则偏心妹妹。 无妨,宅斗也是我自小手拿把掐的必修课。 说我没规矩? 可我回家不到一个月,就给家人狠狠立了家规!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