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镇压邪丹百年,我退宗你们崩溃啥?

第一百六十五章 凡事都有阴阳两面,修士也不例外(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一百六十五章 凡事都有阴阳两面,修士也不例外

黑暗之中,一道庞大黑影缓缓靠近,犹如山岳,带给人极大的压迫感。

此物毫无气息波动,若非亲眼看到这东西在动,恐怕完全不知这是一个活物。

虚空震颤间,一道身影激射而出,很快便没了踪影。

剩余一人大惊,慌忙向后逃窜,极度恐惧之下,更是直接催动了空间法则。

此前,他们三人跟着那枚珠子的指引,一步步深入岁渊始源界,却在行至一处山脉时遇到了这巨大黑影。

并非是他们不够走心,而是这巨大黑影就如同一座山峰那般,毫无气息波动。

更诡异的是,无论他们怎么攻击这个大家伙,都起不到丁点作用,就好像在打空气一般。

若仅是如此,他们身为混元大罗修士,还不至于恐惧到这般地步,奈何那大家伙抬手直接湮灭了其中一人的身躯!

若不是那人逃得快,恐怕连神魂都要湮灭在那大家伙手里。

未知与实力的不足,导致了他二人心中的恐惧。

且这个大家伙行动起来完全没有声音,如同鬼魅,而且不管他们跑多远,这个大家伙都能在短时间内追上,即便他们已经将其远远甩开!

就在他逃遁之际,身躯却是猛的一僵,那另一位同伴的气息……也没了!

而且此刻抬头,那一片阴暗的环境之中,一道庞大黑影正从远处朝着他迅速靠近!

这……到底是什么?

他下意识转身,却发现那黑影又出现在了身后,无论他转向哪边,那黑影都在。

一瞬间,他心中生出一股无力感,片刻之后,看着那已经快抵达身前的庞大黑影,他心一横,身形暴起,持枪便朝着那巨大黑影杀去。

当他将体内仙元尽数灌注到长枪之上,手中长枪蕴含着毁天灭地的威势朝着那巨大黑影冲去的时候,他才真正明白那到底是什么。

时间法则!

准确来说,应该是‘死掉’的时间法则!

诸般仙元所汇聚的威势,足以毁天灭地,然而在接触到那诡异黑影的刹那,那恐怖威势竟在刹那化作仙元,回归那人体内!

随后那人的身体便在一瞬之间湮灭,仿似坐化无数岁月,身躯终归湮灭成虚无……

至于他们的神魂,虽能逃离岁渊,却注定彻底消失在岁渊的星空当中。

时间法则所化,可不止这一样。

如此一幕,陆渊亲眼目睹,若不是时间法则的指引,陆渊不会认为那巨大黑影就是时间法则演化而来的怪物。

“倒是有趣,就是不知你此番又在何处等着我。”

说着,陆渊身形落地,迈步前行,而那巨大黑影也在此刻朝着陆渊靠了过来。

许是时间法则作祟,在靠近陆渊之后,那巨大黑影竟是化作滚滚黑烟,朝着一点汇聚。

见此,陆渊脚步微顿,抬眼看向那黑烟汇聚的一点,不由挑了挑眉。

便见那黑烟凝聚之处,逐渐显出一个人形来,那般模样倒是跟陆渊在星空之中看到的时序有着几分相似。

“不会还要打一架,才跟我对话吧?”

陆渊嘲讽道,不过也挺好奇,时间法则对上时间法则,会是什么样子。

“自然不会。”

这时,时序的声音自虚空中响起,不断回响,却找不到从何处发出。

“我独占时间之祖十万年,在那十万年间,除我之外,再无人感悟到任何与时间相关的法则。”

这时,时序的声音再次响起,然而伴随着话语的出口,却似乎有了发声点。

一寸山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娶个前朝公主,让我复国吗?
娶个前朝公主,让我复国吗?
关于娶个前朝公主,让我复国吗?:实习中医凌轩,被同事灌醉后穿越隋末,喜提人生大礼包:一顶绿帽(划掉)一顶太医孙子的假发,外加买一送一的前朝公主老婆!新婚夜,新娘叶紫烟美得雌雄难辨,舌尖卷走一滴心头血:
三涧
隐婚后我顶替了大佬的白月光
隐婚后我顶替了大佬的白月光
商业奇才钱哲是出了名的不近女色,一心做科研的大佬。哪怕出于责任娶了苏微嫣这个美娇媚,也正眼看不了一眼。新婚夜,钱哲冷冷道:“我不会尽丈夫的责任,没时间也没兴趣陪你。”苏微嫣:老公有钱不回家,人生简直太
小牛万万
当系统奖励加大,我不按套路出牌了
当系统奖励加大,我不按套路出牌了
我在穷苦潦倒时获得人生选择系统,专业服务,不求回报,完成即可获得奖励。完成重金求子招聘,系统就白给一亿!本以为人生从此逆袭。但万万没想到,求子雇主不是人,系统给高额奖励一件没完成,差点搭上小命。逃亡生
佚名
符道之祖
符道之祖
【凡人流,无系统。】放牛娃徐长寿,因救绿仙宗杂役弟子被带入修仙界,后觉醒血脉玉符,获得符道传承。从画符开始步入修仙界,登仙路,斩妖魔,得长生,问苍穹,开创符之大道,成就符祖果位。
佚名
一局天下棋,尽显华夏雄风
一局天下棋,尽显华夏雄风
在某个平行世界中,华夏依旧昌盛,可却产生了断层,一场以苍生英雄为核心的《天奕》的对决就此展开。面对欧美的欺压而上,华夏十年摸索不曾翻盘,直到他的出现。一位从平行世界穿越而来的少年,一子白棋稳定局势,二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