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春

第266章 所向披靡(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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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66章 所向披靡

重骑对轻骑,跑都跑不过。

此时才是真正的狭路相逢,除了往前,再无第二条路……

李承志目眦欲裂,一声厉吼如同惊雷:“杀……”

声未到,箭先至。

魏瑜仿佛又看到了流星,一道寒芒从头顶激射而过,准准的钉在了一个胡兵的脸上。

见一朵血花飚出,李睿才听到了那声厉吼。仿佛是催命的丧钟,他吓的浑身一抖,身体本能的就做出了反应:双腿用力的一夹马,双手快速拉弓上箭。

“蠢货……换枪……”耳边突然传来了一声厉喝。

太突然了……

这些胡骑离边墙也就二十丈,以马此时的速度,二十丈的距离至多十秒就到,撑死了只能射一箭,等再抽枪,两方怕是已撞到一起了。

最好的作战方式是现在就换骑枪,连戳带撞的冲过去。

李睿猛一回头……不是郎君还有谁?

他一个激灵,飞快的将弓往马腹下一挂,左手往后一抓,将后背上的方盾甩到了胸前,又往里一伸,将手臂套进了盾背面的绳扣里。

盾虽是方形,但盾背却是四个斜面,敌军的骑枪戳上来,可以抵消相当大的一部分冲击力……

挂好了盾,他又俯身一探,骑枪就到了右手。

与白甲营的步兵长枪相仿,骑枪足长丈五,尾部配有铁制的枪攥,可以让骑兵尽可能的将枪伸长。

枪攥往前三尺左右,还配有皮制的背带,冲锋时枪杆夹在腋下,背带则套在胳膊上,用来增强冲击力,还能抵消反冲力。

而且枪头还是活的,与枪杆间配有折铁,只要反冲力大到一定程度,枪头就会自动折向,不但可以防止撞折枪头和枪杆,而且只需顺着惯性,轻轻松松的就能从敌人身上拔出长枪。

要是冲击的力道过大,连枪头并折铁全都捅进了敌人的身体,骑兵顺势可以将骑枪横摆,更或是直接摆到身后,然后丢手。

这个时候,连在枪攥尾部和马腹下铁环上的另一根皮索就开始起作用了。即便甩不脱,至多也就是拖着敌人尸体往前跑,而不会把枪给丢了。

当然,骑兵也只能换刀了……

千万不要小看这几样,特别是连接枪头与枪杆的那道折铁。

蒙古人纵横天下的时候都还没这东西,这玩意最早的记载,已是清朝了……

不过汉朝时的骑兵就已在枪尾配绳套了,一是用来行军途中固定骑杆,二则是冲锋时配合马力,使长枪的冲击力更强,三可以抵消反冲力,以免骑兵被撞下马或是丢了枪……

所以李承志一直想不通,丝绸之路开通了那么多年,为何欧州人就没学会在枪上也绑个绳连到马上?

都十七世纪的时候,欧州人的骑枪还是一次性用品,冲一次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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