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老爹给太多,系统不服已黑化

第27章 深海妖兽,天才们纷纷被秒!(2/3)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27章 深海妖兽,天才们纷纷被秒!

“快!”

显然,这方法没有任何效果。

轰——!

轰——!

轰——!一条条古象般大的深海电鳗已纷纷从大海中跃起,身上缠绕着粗大的电流,在空中暴起恐怖强光,朝着秘境中的人冲撞而去。

“布阵!”

“把苏苏姑娘护在中间。”

太乾圣地的弟子均是表情一片凛然,每人手中已祭出一把玄品灵剑,同时单手高举,剑中释放出的灵气不断衔接,化作一个坚固的防护大阵。

如同一个樊笼,把所有人筐罩了起来。

“布阵,快布阵!”

萧战和叶枫也已祭出一把黄品上阶的灵剑,不断大喊。

坠龙圣地和落凤圣地的弟子连忙取出凡品铁剑,于慌乱中布下防御之阵。

“我的妈!”“啊!谁来救我——”

至于那些小门小派的弟子和散修,面对这种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强大妖兽,此刻,就像是一群瓮中鳖,除了慌乱,就只能是发出惊恐欲绝的尖叫。

轰!

轰嚓!

被那些跃起的雷海电鳗撞中的瞬间,像是挨了千万伏的超高压电,直接在空中化作齑粉,连血雾都没有。

瞬间灰化。

小门小派的弟子和散修们,当场陨灭殆尽。

轰!轰!轰!

一条条深海电鳗的冲撞下,连续硬抗了几次的太乾圣地弟子们表情变得一片铁青,咬着牙,不断释放灵力,缝补那被炸出裂痕的防御大阵。这一边。

轰!巨响中,坠龙圣地和落凤圣地的防御阵法被炸得分崩离析,瓦解破碎。

“扛不住!”

“完全就是降维打击。”

两圣地的弟子们只能是无助的望向远在千米之外的太乾圣地众人,想求庇护,但已然也来不及了,面对那炸来的妖物,双目瞳孔中射出绝望之光……

轰嚓!

轰嚓!

连同萧战和叶枫一起,坠龙圣地和落凤圣地的所有人,全被深海电鳗冲击成了齑粉。

一片飞灰中,两圣地的一行人只剩下一块完整的骨头,还有两颗眼珠子,飞进了汹涌的大海中。片刻间,秘境中,就只剩下太乾圣地的一群弟子。

如古象庞大,成千上万的深海电鳗,带着一道道粗大的电光,从四面八方朝着太乾圣地众人冲撞而去。

这一幕,看得众人也是面露震撼。

“秘境之门已关,这些妖物不断疯狂攻击,这样下去,我们只怕抗不了多久。”

“难道今日我等都要葬身此地?”

“不!”

“兄弟们,给我把战歌吼起来,战!岁月葬,天地残,我当气冲霄汉……”

轰!轰!轰……!面对深海电鳗不断的冲击,弟子们愤怒大吼,表情一片坚毅,顽强抵抗。

“扛住,给我扛住,我还要等强大之后和圣主一起去征战外面的世界,还要扶持圣子一统九天十地呢!”“对,我们还不能死!”

“给老子的,先别想那么远,要是连未来的少主夫人都保护不了,那还有什么脸去扶持少主?”

……

看着四周的师兄们,一直被守护在大阵中心的伊苏苏小脸上带着感动,抽了抽酸酸的小鼻子。

团结,齐心,有信仰,这样的太乾圣地,怎么能不称霸天下?

“师兄们,我与你们并肩作战。”

古卷黄昏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回2007:校花别追了,哥的心你抓不住!
重回2007:校花别追了,哥的心你抓不住!
一朝重生,沈尘回到2007年,与上一世追了整整五年的校花再次相遇。 让女神奇怪的是,沈尘怎么突然对自己这么冷淡? 重活一次的沈尘发誓这辈子不仅不当舔狗,还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商业帝国!
夕阳
闺蜜齐嫁双胞胎,弄错老公咋整?
闺蜜齐嫁双胞胎,弄错老公咋整?
慕唯和闺蜜一不小心双双穿到书中,成为双胞胎兄弟的新娘。 由于兄弟俩长得太像,经常搞错,闹出大型社死现场。 兄弟俩是黑白无常,吃人不吐骨头。 “二哈,我要离婚,受不了了!” “二狗,带我一个。” 两人收拾行李准备跑路,谁知突然呕吐不止。 靠!竟然怀孕了! 那就带球跑。 刚跑,闺蜜就被豪门接了回去,没想到闺蜜竟然是豪门大佬失散多年的千金,父母巨有钱就算了,大哥还帅的不像话。 “二狗,我大哥介绍给你。
佚名
杀伐果断:带着将军抢皇位
杀伐果断:带着将军抢皇位
我是大乾的三皇子,十四入江湖,在江湖闯荡多年后,我疲倦了,恋家了, 于是我回到了我阔别已久的皇宫,我还企图重新开始,走上皇位。 但没想到,回宫第一件事,父皇就要我求娶战神女将军, 哎,虽然那女子是,凶悍了点,但她漂亮又英勇,娶她我算是赚了。 这一次我要带着我的老婆勇闯朝堂,拿下皇位。
佚名
斗破之从微末到斗帝
斗破之从微末到斗帝
今天也要快乐呀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一位肝癌晚期患者,在生命垂危之际,意外解锁了“神药系统”,瞬间从死神手里抢回了自己的命! 系统在手,天下我有,他本以为可以靠着这逆天神器,拯救世界,成为超级英雄。 然而,现实却狠狠打了他一记耳光——他费尽心力救治的一群人,居然恩将仇报,组团把他告上了法庭!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