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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42章 第 42 章
盛顺利蹲在酒店外面的一家7-11门口抽烟。嘬了一口烟屁股,他望见盛因明从酒店辉煌明亮的旋转门走了出来,顿时眼睛一亮,朝他招手。
盛因明皱了皱眉,走过去,干脆利落地问:“你要多少?”
“十万。”
“要这么多干什么?”
“你别管。我做生意,需要周转。”盛顺利站了起来,拍拍盛因明的肩膀,“长高了。”
盛因明个性太软了。
他每次下定决心要跟他们划清界限划清关系,但是听见一两句家常的关切“长高了”、“瘦了”,就又觉得不是不能忍。这种性格叫什么?也许叫圣母,也许叫包子。有时候想反正有钱,无所谓,拿钱买乐意。有时候,又埋怨自己。
盛因明声音沙哑,干脆直白道:“我不会给你钱的。”
“不给?”
盛顺利是那种很标准的游手好闲街头混混。
读书的时候在外面跟社会混混一起混,打人、打架、斗殴,什么混蛋事都干过。那时候社会治安没现在这么好,学校里很多女孩甚至崇拜这种敢在学校外面混的痞子。盛顺利没读大学,上了所职高,出来找了个开汽修店的事做。
他能跟高中班上最漂亮最有出息的女生结婚,纯粹是因为意外。
太狗血了。
同学聚会,不小心喝多了,上了床,过了两个月,盛顺利接到电话,周明玉说自己怀孕了,还不能打掉——因为周明玉是rh阴性血,就是俗称的熊猫血,很罕见,孩子如果打掉可能这辈子再也不能怀孕。
就这么,两个毫不相关的人匆忙结婚,抚养一个孩子。
爱?
一分也没有。
盛顺利作为小痞子的时候,心里偷偷仰慕过周明玉,仰慕过班上最漂亮成绩最好的姑娘。周明玉是典型的水乡姑娘,从苏州转学来,仙气飘飘一声棉白裙子,哪个男生没暗恋过她?
可是对小痞子来说,仰慕这种微妙、尊重的心情,是很稀罕的,说出来就会变成“老子迟早日了她”、“装什么纯还不是公交车”、“一米七都一百斤了死肥婆”这种话。跟周明玉刚结婚,他也想过学好,可是怎么也做不到周明玉的要求。周明玉大着肚子去上班,他就觉得周明玉看不起自己,觉得自己养不了家。
在周明玉怀孕的时候,他有一次跟周明玉争吵太过,对她动了拳脚。那一次过后,他就再不怕她了。原来仙女也不过是个普通女人,是个害怕男人拳头的贱货。
动手之后,盛顺利和周明玉本来就联系松垮的婚姻,愈发摇摇欲坠。
唯一的联系就是刚出生的孩子。刚出生的孩子,那么小,又白又嫩,好漂亮,抱出去打牌,所有人都夸长得好看。
这一段无爱婚姻持续了快九年。直到周明玉再也忍受不了,提了离婚,连孩子都不想要,飞奔出国了。盛顺利被留下,他根本没有任何“责任”这种概念,八岁的孩子、亲生的孩子,在他看来,跟个陌生的小猫小狗没什么区别,想起来的时候就给他做顿猫饭,想不起来的时候,丢去亲戚家里,随便哪里都行,只要不在眼前碍眼。
盛因明是怎么长大的?
像条流浪猫一样,跟着风长到了十五岁。童年最深的印象是空无一人的房子、空荡荡的冰箱和餐桌,还有连参考资料的费用都交不起的某些早晨。
没长歪,也没变反社会,已经是意料之外的大喜事故了。
盛顺利望着比自己高了半个脑袋的儿子,想不清他是怎么长到这么大的。长大了,甚至好像可以打得过自己了,盛顺利在他深深的眸光里,显出一种畏惧,半晌,问:“为什么不给?十万对你又不多。”
“没为什么,不想给。”盛因明淡淡说,“以后别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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