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娘把我绑上山,下山即无敌

第1章 好徒儿,你就饶了我吧(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章 好徒儿,你就饶了我吧

“啊~我错了……”

“好徒儿,你就饶了我吧,师娘真的吃不消了!”

碧罗峰。

紫玉宫内。

一个气质容貌绝佳的女人跪趴在床榻上,凹凸有致的身段裹着一件红色包臀长裙,如山峦般起伏的身材柔似无骨,诱人至极!

林熙儿眼中噙着泪,美艳的脸蛋布满了哀求之色。

听着这一声比一声颤栗的嗓音,还有女人白皙如羊脂般顺滑的肌肤,渐渐泛起的层层绯红,姜飞惬意的眯起了眼睛。

脸上,也浮上了一丝戏谑。

“师娘,当年你把我掳上山,还强行逼我修炼,怎么我现在乖乖听话,也勤于修炼了,你好像还不情愿了?”

“再说了,整个碧落峰只有咱们两个,我除了找你试炼销魂手,还能找谁?”

姜飞声音懒洋洋的。

一边说,一边笑吟吟的欣赏自己修长且骨节分明的五指。

三年前。

林熙儿作为紫玉派的当家掌门,下山历练时意外发现姜飞是万里挑一的修炼奇才,于是带着光耀门楣的私心,将大学刚毕业的姜飞掳上了山。

不曾想这姜飞就是个死脑筋,不求长生道,不问成仙路,一心就想找个老婆生猴子!

这林熙儿能忍?

鞭子!烛油!小毒药!

折腾得你不要不要直求饶!

于是短短三年,姜飞从一介小白迈入了修仙门,不仅修为达到了金丹境初期,连紫玉派的绝学——风水医术,符箓阵法都学得干干净净!

别人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到她这,就是师傅变牛马!衣食起居她照应,还会各种被欺负!

林熙儿好想逃,可自己选的孽徒,天大的委屈都得往肚子里咽!

但今天,她实在忍不了了。

“徒儿啊,你看为师现在也没什么可教你的,要不你下山去找你六个师姐吧!她们个个是人间绝色,比师娘还要美上三分呢!”

林熙儿连哄带骗。

今天这销魂手,已经算是捅破了半扇窗户纸……万一这小子哪天没忍住,破罐子破摔了,那他俩算什么?

小龙女和杨过?禁忌之恋?

那怎么行!

“你真肯放我走了?”姜飞的眼睛一亮。

打从他一个月前突破到金丹期,心里就在计划逃离碧落峰的事,可宫殿外被紫玉先祖布了阵法,若非掌门亲自开阵,凭他的能力,根本无法强破!

所以他只能出此下策。

欺负师娘,逼她放自己下山!

“真的真的!师娘怎么会骗你呢!”

林熙儿连连点头,一双盈盈水眸闪着丝丝光彩。

灵动之态,几乎让人忘了她已经三十有六了!

“好徒儿,这是九天神针,可助你医白骨,逆生死!”

“还有这个七星符箓,世间仅此七张,一张如阴令,可调遣阴兵,令十殿阎罗俯首称臣!”

“还有还有……”

短短一瞬,姜飞怀里就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宝贝。

他摇了摇头,暗觉好笑。

说实在的,刚上山那会,姜飞对林熙儿的怨恨,巴不得趁她睡要她命!可毕竟,两人已经朝夕相伴了三年,什么怨啊恨的,早就烟消云散了。

况且自己白学的这些本事,随便挑出一样,都是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行了,别给了,就这么几样压箱的老底,别一会都被你掏光了!”

巧人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种田育妖修仙觅长生
种田育妖修仙觅长生
陈墨穿越到了修仙界,既没有灵根,也没有天赋,还成为了地位低下的灵植夫。原本注定苟延残喘,一辈子无法筑基。不过,他的种田养殖天赋有那么亿点点高。随着境界的提升,一条条天赋解锁!增产:灵田产量增加1000%;健壮:养殖的灵禽体型增大500%;催熟:灵田内灵植生长时间缩短500%。……陈墨种一亩地,相当于其他灵植夫种十亩、百亩!别人灵稻一年一熟,陈墨一年四熟、五熟!别人一只灵鸡……什么?这也叫灵鸡?这
不比一大
乔思沐傅卓宸
乔思沐傅卓宸
【替嫁+双强+高宠+男欢女爱】她是刚找回来的真千金!却被亲生爸妈逼着代替假千金出嫁,嫁给一个植物人。假千金笑她傻,百般羞辱她,却没想,那个植物人老公他,突然睁开眼了!
凡雨
血刀行
血刀行
关于血刀行:这天下,不论公平,难说黑白;这世间,以武为尊,强者为先。人心鬼蜮,风云诡谲,是人,是魔,有何分别?孑然一身,踽踽独行,我行我路,不问归途!不求闻达天下,但祈一世平安,只可惜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只可恨杀不尽那些仇人头,苍天以我为鱼肉,我有一刀可裂天!
豆虎
初唐随军日常
初唐随军日常
【无重生、无异能、节奏慢、不架空、偏种田】 作为穿越女的明洛,初来乍到免不了一番雄心壮志。 可惜现实比人强。 她曾仰望的封建明珠,所谓的贞观年间,到头来也不过是吃人的盛世华章。
佚名
重走官场:高中学历的他青云直上
重走官场:高中学历的他青云直上
上辈子,在官场里小心翼翼了一辈子的他还是不小心得罪了权贵。 自己的仕途惨遭打压,丢了升职加薪的机会。 最后被人下药,带着满腹遗憾而亡。 再睁眼,他重生回到了高考后。 既然想靠高考逆袭已经不可能了,那就考个公务员吧! 这辈子,他势必要让仇人血债血偿。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