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好好修仙,你去当灭世魔头?

第248章 我当县太爷的那些年18(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248章 我当县太爷的那些年18

韩香骨懒洋洋询问道:“一百八十七户人家,给咱们送来多少银子?”

胡冲兴奋道:“合计二十一万七千七百六十一两!”

二十一万?!

好家伙。

这群寄生虫还真是能吸。

都快把老百姓吸成千年僵尸了。

莫言血,一滴骨髓都没了。

胡冲:“大人,事可以办的一塌糊涂,但不能不办。”

“钱已到位,咱们是否立刻招兵买马?”

韩香骨抬了抬眼皮,道:“不急。”

“这笔钱,七千七百六十一两,你拿两千七百六十一两,给晴午一千两,剩下的四千两,分给二十八位咱的心腹。”

“再拿一万两,招二百位胥吏差役。”

胡冲:“二十万两呢?”

韩香骨:“留着,我要秋后修筑堤坝。”

胡冲:“那山匪,不剿了?”

韩香骨:“剿!当然要剿!”

“筑坚堤乃关乎民生的千秋大事,莫言一个二十万,十个都不一定够用。”

“匪,要剿,不剿不行,不剿没由头敛财,没钱怎么实现我的利民三事。”

胡冲:“大人的意思是,百姓也得交钱?”

“可咱湘绣县老百姓被压榨的太过头了,个个都是连最基础的温饱都解决不了的穷鬼。”

韩香骨:“我从未想过刮穷鬼的钱。”

胡冲疑惑:“不刮穷鬼的钱你刮谁的?”

韩香骨:“谁有钱我刮谁。”

胡冲:“谁有钱?”

韩香骨:“四大家族有钱。”

胡冲:“大人,不论多大的官,甚至于皇帝,赚钱都讲究个名正言顺。”

“例如咱们借剿匪之名,先让四大家族出钱。”

“四大家族出了,老百姓才能出。”

“事成之后,四大家族的钱如数奉还,老百姓的钱按比例分成,一般为三七分。”

“四大家族七,咱们三。”

顿了顿,胡冲继续道:“大人,这才是游戏最基本的规则。”

“咱们若是得罪了四大家族,先不说其他,首先老百姓的钱肯定收不上来。”

“你说老百姓精吧,这么明显的杀猪盘愣是看不出来。”

“你说老百姓傻吧,贵族阶级不出钱,他们打死也不出。”

“总觉着吧,贵族阶级出了大头,血亏,我出了小头,略亏。”

“实则贵族阶级与咱们官府都血赚,唯有那群愚蠢百姓血亏。”

韩香骨:“胡冲,我们只是披着鬼皮,我们胸腔里激跳着的,可是人心。”

“倘若有一天,我们真成了鬼,也万不得忘却初心。”

看着青年县令那双冷冰冰的漆瞳,胡冲心惊肉跳道:“大人警醒的及时!”

韩香骨:“明儿司昂司大人便要下葬了吧?”

胡冲:“是的大人。”

韩香骨:“明儿早起,跟我去送司大人最后一程。”

“顺带见见咱们的财主。”

——

ps:感谢‘爱吃民勤羊肉的玄黄青’道友的两个大神认证。感谢‘威猛先生莫全’的大神认证。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

先是寄予厚望的书测测了个寂寞,再是被当猪给杀了。

尽快调整心态,别担心我。

另外,群会在中秋节开,是企鹅群。

听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下山后,替嫁美娇妻赖上我了
下山后,替嫁美娇妻赖上我了
江尘下山履行婚约,却被大小姐未婚妻嫌弃! 更是让毁容的二小姐替姐嫁夫! 然而,成婚后,千亿财团、隐世豪门,齐齐前来参拜! 这一刻,他权势滔天,站在世界之巅呼风唤雨! 这时候,大小姐才开始后悔抗婚,自己到底拒绝了什么样的存在?
我欲迎风起
开局被贬,我要掠夺江山
开局被贬,我要掠夺江山
大秦风云之帝王谋局:扶苏的命运漩涡 “扶苏,你手握三十万雄师,怎还不举事谋反?” “待始皇殡天,赵高定会篡改诏书,让胡亥上位,莫要再等!挥师咸阳,逼始皇禅位,此乃天赐良机!” “扶苏,天冷了,披上龙袍暖和暖和吧!” “什么?始皇驾崩,胡亥登基,还下诏令你自尽?这可是绝佳机会!我来为你撰写檄文,以清君侧之名,拨乱反正,迎接大秦正统!” “待你君临天下,我愿为你平定百越,征伐匈奴,横扫整个亚洲大陆!
佚名
年代:我在90卖绝味卤菜
年代:我在90卖绝味卤菜
穿越到1982, 我可谓是穷得叮当响,而且唯利是图的哥嫂还闹着要和我分家, 怀了孕的白月光还等着我去娶她。 想起前世的经验, 我决定从卖卤菜开始赚取我的第一桶金,拿下成为富豪的入场券! 九零年代,处处是机遇,处处是黄金,我一定会抓住机遇,抓住风口, 且看我从卖卤味开始挣下亿万家财,完成前世未完成的亿万富豪梦。
佚名
万古第一婿
万古第一婿
许无舟穿越了,惊愕的他发现自己成了上门女婿,不只是公认的废物蛀虫,还在新婚之夜躺在了新娘闺蜜的床上。吃顿饭却误入青楼,清冷的妻子对他失望透顶,老丈人打发他去家族武堂,任他任生任灭。可他却因为穿越,得..
纯情犀利哥
剑道之主
剑道之主
这是武道为尊的世界,强者可以上天入地,气吞山河,威震寰宇,无所不能! 少年秦浩,得神秘剑塔,一人一剑,以凡人之躯,战万界天骄,终成剑道之主!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