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末日:我随身带着世外桃源

第一百零一章:人体试验(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一百零一章:人体试验

引出黑血虫的方法,可是上一世无数人拿出生命试验出来的。

在黑血虫泛滥的那段时间,几乎天天都有人被黑血虫钻入身体内。

而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用温暖的光源吸引里面的成虫飞出来,然后再用镊子夹住。

但并不是每次都管用,有的黑血虫个头小,或者躲在里面不出来,也没有什么办法。

但这个方法还是救了不少人。

离开的那个女人将仪器拿了过来,陆宇峰接过来看向马思涵:“知道怎么用吗?”

马思涵点头:“知道。”

“行,拿走吧。”

“等一下。”

齐贤忽然开口。

“齐所长还有什么事情吗?”

“陆处长,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来我们迷雾研究所工作?”

陆宇峰摇头:“多谢齐所长的好意了,不过我这个人比较懒散,对了,奉劝齐所长一句话,有一些试验千万不要乱做,尤其是人体生物实验,一旦失控,后果是很严重的。”

陆宇峰说完离开。

齐贤的眼睛盯着陆宇峰,一旁的女人凑过来。

“齐所长,这家伙难道是知道什么了?”

齐贤开口:“不可能,不管这家伙,一切照旧。”

“是。”

陆宇峰借到了能量探测器,就先回到了车里。

“你们迷雾研究所里面,研究的方向全都是人吗?”

陆宇峰想到满满一墙的人体标本,看着都头皮发麻。

“对啊,目前的研究方向,就是迷雾对人体的影响,可到现在为止,好像迷雾对任何生物都有不小的影响,反观人类仿佛是很迟钝似的,迷雾几乎对人类没有影响。”

“只有在和其他生物的dna融合,再和人类融合的时候,才能够产生影响。”

马思涵说着目前迷雾研究所的研究方向,这些并不是什么秘密,直接说也没有什么影响。

陆宇峰现在是资源管理部的处长,这些消息也能够查到。

对于这个结果,陆宇峰也猜到了。

毕竟,末世那么长时间,生物变异的范围那么大,反而人类的变异却来得这么慢,足以说明人类对这股能量的接受有多么迟钝。

对于这一结果,上一世有人推断,这可能跟人类的大脑有关系。

上一世有人做过统计,智力开发越少的物种,适应这股迷雾能量的速度越快。

就例如虫子!

虫子是最先适应迷雾能量,也是最先统治整个世界的。

那段时间,人类连昏暗潮湿的地下室都没有地方居住,只能建立起一个又一个的堡垒避免外面虫子的袭击。

陆宇峰询问:“那些人体的标本,从哪里来的?”

马思涵摇头:“不知道,是最高部的人直接带来活人给我们做研究的。”

“活!活人!”

陆宇峰惊愕的看着马思涵:“你没开玩笑!”

马思涵无奈:“我开什么玩笑,到现在研究所的地下室还关着两百多的活人呢,你以为每天研究所那么多食物的开销是哪来的,就是那些人吃的。”

“活人做实验……”

陆宇峰深吸一口气。

哪怕是重生一世,他也没有听过,而且这还是大夏官方许可的。

忽然,他想到了一件事情。

之前,严打期间,单单是一个荣城,就抓了十多万人!

那么多人,都去哪了?

难道说,这些试验的人,就是来自于那十多万人之中?

如此说的话,大夏,还真的是下了一盘大棋啊!

恐怕,后来那些堡垒的建造,就是这十万人干的!

毕竟在上一世的时候,官方并没有大规模的向社会招工,而防御虫灾的堡垒,就这么建成了。

这一盘棋,真大啊!

不得不佩服大夏最高部的领导,牺牲了这一部分人,保全了大夏将近一大半的人!

青天白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嫁冥王,镇阴魂
嫁冥王,镇阴魂
我叫安宁,出生鬼节,身负魔眼,被视为不详。从小,有个看不见的神秘男人三番五次救我命,他说:想让我一直保护你的话,就必须定下二十的婚约。然后,二十岁那天,我魔眼失控,高烧不退,性命堪忧之际,他来找我履行
一朵野菊花
全家只爱假千金?重生我转身回皇家
全家只爱假千金?重生我转身回皇家
假千金嫁入皇家当日,她被当作乞丐赶出家门。三个兄长争着背假千金上花轿,嫌她跪在门口挡路,一脚踹开她,“哪里来的臭乞丐,真是晦气!”假千金掀起盖头,“说起来,我成皇子妃,还是沾了姐姐的光。”街上的百姓指
北叙
网游:我靠摆摊起家,顺便无敌了
网游:我靠摆摊起家,顺便无敌了
【传统网游】+【重生】+【无女主】+【赚钱】网游:【天下】开服,林风带着上一世的记忆,转职奸商。为了赚到五十万拼命努力,却没想到……一不小心赚多了。“我不在江湖,江湖全都是我的传说。”“没有什么是钱不
夏天翻唱
重生后,黑莲花殿下我先救为敬
重生后,黑莲花殿下我先救为敬
前世太子落难,被同村姑娘所救,太子知恩图报,立赏三千两黄金!然而李枣儿还没来得及眼热,那姑娘居然放着黄金不要,死缠烂打非要跟进皇宫当太子妃……太子舅舅一怒之下,一把火烧了整个李家沟!被活生生烧死的李枣
点萤
说好败家子,比朕都有钱?
说好败家子,比朕都有钱?
穿越到大奉朝英国公之子,还是一个闻名京师的憨人、败家子。林尘揉着自己的拳头:“既然是国公之子,我还怕谁?”于是,林尘一路横冲直撞,从京师到江南,从庙宇到朝堂,从塞北到草原,留下赫赫威名。大奉商人都懵了
漫步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