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魂鬼故事【续】

第147章 鬼电话(3/3)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47章 鬼电话

他们跑出通道,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是一片树林,树木高大而阴森,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形成一片片斑驳的光影。

“这是哪儿?”李明疑惑地说道。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了一阵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向他们靠近。

“快跑!”李明拉着苏娜,朝着树林深处跑去。

跑着跑着,他们发现前面有一座庙宇。庙宇的大门紧闭,但从里面透出一丝微弱的灯光。

“要不我们进去躲躲?”苏娜提议道。

李明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他们推开庙宇的门,走了进去。庙宇里弥漫着香烛的味道,一尊巨大的神像矗立在中央。

“希望神灵能保佑我们。”林晓双手合十,虔诚地祈祷着。

就在这时,神像后面突然传来一阵冷笑。

“谁?”三人同时转过头。

只见一个黑影从神像后面走了出来,看不清面容,但能感觉到一股强大的邪恶气息。

“你们以为能逃得出我的手掌心吗?”黑影说道。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缠着我们?”李明质问道。

黑影没有回答,而是缓缓地抬起手,一道黑色的光芒朝着他们射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白色的光芒从天而降,挡住了黑色的光芒。

“何方妖孽在此作祟?”一个声音传来。

只见一个白衣女子出现在他们面前,女子面容清丽,手中拿着一把长剑。

黑影看到白衣女子,冷哼一声:“多管闲事!”

说着,黑影和白衣女子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搏斗。

李明、林晓和苏娜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不一会儿,白衣女子一剑刺中了黑影,黑影发出一声惨叫,化作一团烟雾消失了。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李明说道。

白衣女子转过头,看着他们说道:“这诅咒并非无解,关键在于你们的内心。只要你们心中无畏,便能破除诅咒。”

说完,白衣女子化作一道光芒消失了。

三人听了白衣女子的话,若有所思。

“也许我们一直以来都太害怕了,才会被这诅咒所控制。”林晓说道。

“对,我们不能再害怕了,一定要找到破除诅咒的方法。”李明说道。

于是,三人鼓起勇气,再次踏上了寻找诅咒源头的道路

他们回到了那座废弃的老宅,仔细地寻找着线索。在一个角落里,他们发现了一本泛黄的日记。

林晓翻开日记,上面记载着关于这座老宅的过去。原来,这座老宅的主人曾经是一个邪恶的巫师,他利用那部电话进行诅咒,伤害了许多无辜的人。最后,他被正义的力量所消灭,但他的诅咒却一直留在了电话里。

“原来这就是源头。”苏娜说道。

“那我们该怎么解除诅咒呢?”李明问道。

林晓继续翻看着日记,终于在最后一页找到了答案。

“上面说,要解除诅咒,需要用真心和善良的力量,对着电话说出忏悔的话语。”林晓说道。

“那就试试吧。”李明说道。

三人围在电话前,闭上眼睛,真诚地说出了忏悔的话语。

当他们说完,电话突然发出一道光芒,随后一切都恢复了平静。

“诅咒解除了吗?”苏娜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

李明再次拿起电话,没有了之前那种阴森的感觉。

“应该解除了。”李明说道。

三人走出老宅,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温暖而舒适。

经过这次恐怖的经历,他们明白了,面对恐惧,只有勇敢和善良才能战胜一切。

雷麒麟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越:我在神雕世界当霸主
穿越:我在神雕世界当霸主
命运的齿轮,在一块神秘黑石的出现下,悄然转动。他毫无预兆地穿越至神雕的武侠世界,这里有刀光剑影,有恩怨情仇,更有无数未知的机遇与挑战在等待着他。他宛如天选之子,拥有着超乎常人的悟性。他踏遍千山,遍访高
佚名
灵武奇缘
灵武奇缘
关于灵武奇缘:张少白在幼年时候偶得一狗,在少年时候帮助自己成就了五行灵体,从此修炼上开始平步青云!一人得道本该鸡犬升天,可惜家族才刚要腾飞时便被人挥手抹去,连家人也是生死不明!得知家族遭逢大变后,原本
夜魅森森
乱世书生,从打猎致富开始
乱世书生,从打猎致富开始
现代人周田意外身亡,魂穿到一个架空世界王朝的穷书生身上,一睁眼,身边就多了一对骨瘦如柴的妻女。妻子女儿即将饿死的窘境,父母兄长躲避不及的人际关系,荷包比脸还干净的经济基础,天崩开局!但老天让咱重新活了
风月
为留住皇后娘娘,陛下开始用男色了
为留住皇后娘娘,陛下开始用男色了
“妹妹死了……”身在边境的她收到这个消息,伤心不已。她的妹妹,那个古灵精怪,没有心机城府的小精灵,竟然在嫁进皇宫之前被人害死。为了查清真相,她脱下戎装换凤袍,替妹进宫去了。后宫之中尔虞我诈,她却有雷霆
佚名
长庚剑仙陈青源董问君
长庚剑仙陈青源董问君
百年前,陈青源进入了一个名为天渊的禁区,魂灯熄灭,世人皆认为他死了。今日,陈青源虽然活着走出了禁区,但是修为尽废,灵根断裂。面对红颜的悔婚,各宗的欺压,陈青源该如何是好?“陈青源,我给你两个选择:一,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