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当官:从乡镇公务员开始

第1546章(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546章

上任第一天就要开除人,就要干预人事上的东西?

你他么算个什么东西!

不知道人事权是书记的逆鳞,任何人不能染指吗?

元志春目光冷冷盯着林海,说道:“林海同志,你有什么权利要求蒙昆开除职工?”

“这是你一个常务副县长该做的事情吗?”

“我们有些同志,不要没当几天领导,就架子十足,对底下人耍官老爷脾气,动不动就砸人饭碗,更不要搞不清自己的职责,胡乱作为。”

“这样下去,迟早会要出乱子的,同志!”

林海对于元志春的批评置若罔闻,继续说道:“元书记,我作为县委常委,遇到有公职人员严重违纪,难道就视而不见吗?”

“我不认为我要求蒙昆开除职工有什么错误,而且蒙昆的请示报告上也写清楚了事情的原委,各位领导可以看一下。”

“如果大家觉得这两名职工情有可原,达不到开除的地步,那完全可以驳回,我本人也愿意向常委会做检讨。”

“所以,还是请元书记和各位领导先看一下卫生局的请示报告吧。”

元志春被林海的一番反驳,气得脸色铁青,勃然大怒。

常委会,那是需要由他县委书记主宰的场合,什么时候轮到他林海在这指手画脚了。

你说看一下就看一下啊,你算个什么东西!

元志春刚要开口训斥林海,突然间徐娜开口了。

“这简直太不像话了!”

“县医院这两名员工,已经严重违反了纪律,严重违背了初心,对县医院乃至全县公职人员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元书记,我非常赞同林常务的建议,必须对这两名员工做开除处理。”

“如果元书记同意,一散会我就带着人介入,给全县人民一个交待!”

徐娜义正言辞,带着满脸的气愤说道。

“额……”元志春到了嘴边的话,瞬间被噎了回去。

他怎么也没想到,徐娜这位新上任的纪委书记,反应居然这么强烈。

县党委班子调整后,元志春实际上能掌控的常委,只有一个政法委书记刘东来。

像尹兆云根本不用想,受到打击后,根本是谁都不鸟,想拉拢也拉不过来。

陈祥也不必说了,那是韩向荣的人,保持中立就不错了,不可能倒向他。

武装部长薛同伟更不用说,那是戎装常委,向来不掺和地方上的事情,常年弃权。

所以,他虽然是云海县的老人,但与张云有相比,并没有占太多的优势。

因此,对于新来的常委,元志春还是非常想拉拢的。

现在徐娜突然说话,万一他驳了徐娜的面子,引起徐娜不满,让徐娜导向张云有那边,他就亏大了。

可是,就这么答应开除人,那不是如了林海的愿?

一想到此,元志春又非常的不开心。

“开除人是大事,必须慎之又慎。”

“不过,既然徐书记提出了意见,那我们当然要重视。”

“那就讨论一下吧!”

最终,元志春还是选择了给徐娜面子,而且说的是重视徐娜的意见,才开展讨论。

对于林海,元志春提都没提。

其实也是在告诉众人,即便讨论这件事,也不是因为你林海。

你林海还没有这个资格!

林海对此倒是无所谓,反正他的目的是开除那两个人。

只要能达到目的就行。

“大家都说一说吧。”元志春开口道。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不死神体
不死神体
《不朽天帝》九死一生,古长青觉醒不死血脉。 燃烧精血,献祭神魂,自残炼体,丹毒淬道。 出生微末,亦有吞天之志,天道弃子,也要与天争雄。成神,我为神王,成魔,吾即魔主! 北境少年,手持血纹枪,脚踏无敌路,斩帝子,屠魔胎,诛至圣,聚道魂,枪道千万里,天下何人敢称尊?
谓仙凡
盖世双谐
盖世双谐
江湖路上走走停停  翻开年少漂泊的回忆  如今走过这世间,万般留恋  峰吹起了从前
三天两觉
家父是康熙
家父是康熙
关于家父是康熙:摊丁入亩,咱支持。火耗归公,咱也支持。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咱还是支持。改土归流,这个必须有。四哥,十三哥是副皇帝,我只想当个副皇帝即可!by皇十五子胤禑
大司空
花龙来杭,我竟然激活了系统
花龙来杭,我竟然激活了系统
关于花龙来杭,我竟然激活了系统:++++高材生陈星野因家庭突遭变故欠下了巨额外债,便辞去了乡镇公务员的工作来杭市做了主播想拼一拼。但直播了半年陈星野却一直没什么起色,别说帮忙还债了,甚至,这个月交房租的钱也不够。在他沮丧时,房东给陈星野下了通牒,下周一再不交房租就直接赶人。傍晚时分,威信公会群里突然发出了一条公告,第二天接机的人员里出现了陈星野的身影。当花龙坐的航班降临机场时,突然陈星野的脑海里
咕噜爱抄写
不灭神体
不灭神体
《不朽天帝》九死一生,古长青觉醒不死血脉。 燃烧精血,献祭神魂,自残炼体,丹毒淬道。 出生微末,亦有吞天之志,天道弃子,也要与天争雄。成神,我为神王,成魔,吾即魔主! 北境少年,手持血纹枪,脚踏无敌路,斩帝子,屠魔胎,诛至圣,聚道魂,枪道千万里,天下何人敢称尊?
何谓仙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