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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56章 和尚嫁妆
可能是他爹五行缺德,沈继夫人和后娶的所有妾室都无人怀孕。
所以,弟弟沈家嫡子的身份绝对不能曝光,沈暮作为尚书大人目前唯一亲子,被发现了她肯定带不走。
于是,她想出收养个弃婴冒充成双胞胎的办法,机缘巧合下又救了余海,冒认成他早夭的姐姐‘余零’,直接连假身份都搞定了,后来又遇到余天……三男孩一女娃,成功地弱化了弟弟的存在。
从前,她很想很想要个弟弟妹妹,但父母没空生娃,结果一朝穿书,什么都有了。
所以她很珍惜这得来不易的缘分,另外几个孩子,她也是真心实意当亲弟妹在养着的,都帮他们攥着私房钱呢。
“感慨桑榆暮景,抉挑草木微情”,娘曾说,这诗句有她的‘榆’字,弟妹出生后也从中取字。
诗人表达了对桑榆晚景的感叹,抒发了对时光流转的感慨,似追忆,也似寄情,她有时免不了会怀疑,那个可怜的女人,或许并不是对沈府的事一无所知……
“他是个什么人?”见她姐支支吾吾久久不答,余暮主动出击。
“是个王爷,也就脸能看,卓王,你知道吗?”沈榆趴在桌子上回答。
余暮习惯性把她姐拉起来,扶好,坐端正,一边思考着,居然是位皇爵?那应该是不错的,起码不用长住洛城,可惜自己还是太小了,对时局了解不深,但卓王……等等,卓王??
“是不是那个有心爱女子,求而不得的卓王?”余暮不确定地问
“…………”我就说吧,嫁个有前任的男人就是麻烦,总要我解释!!
啧!这个小老头原来也听八卦的嘛?沈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突然就不想给陆应行解释了,“嗯!就是他!”
“他不行!我不同意!”
余暮马上阻止,陆应行不知道,他在未来小舅子的心里,已经被打了个大叉叉,“明知道他有喜欢的人,你为什么还要答应?”
“哦,皇帝赐婚的啊!本来要嫁的是沈月,但沈大人不同意,所以最后换成我嫁,而且娘亲那个玉佩一直没找到啊,这不沈念说他还收起来一盒子,我这一琢磨,嫁人不亏啊!将全部嫁妆拿回来,还不用被他摆布婚事,完美!”
沈榆什么都不会瞒着弟弟,将他当成朋友在相处,就怕弟弟万一终要回去沈府的一天,也不至于被坏人蒙骗,然后她又不忘卖惨补了一句,“暮儿他们欺负我,把我嫁妆都换成次品,呜呜呜呜呜……”
所以那个便宜爹把他姐嫁给老男人?还偷她的嫁妆?
余暮隐下了眼底的戾冷,放在膝盖上的小手逐渐攥紧,卓王那个老男人配不上我姐……还是入赘吧,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他才安心,抬眸盯着这个一脸悠闲的女子,“你说的限定,要多久?”
“啊?”沈榆一眨不眨地盯着眼前的小弟,完球了,她好似演戏演过火了,补会把她弟逼黑化了吧?
沈榆从来没有和这种天才级别的孩子相处过,是以她一直拿不准要如何跟弟弟商议事情,说太多怕他小心灵扭曲,说少了又怕影响他判断……
唉!无痛当妈,鸭梨山大啊!
她弟很聪明,凡事都会举一反三,小小年纪就能帮着她处理干果店的事情,甚至她都怀疑过,这货是不是个胎穿?但种种刺探后又的确不像,他只是一个很机敏、很会察言观色,也善于思考的古代学霸小盆友。
这也是她一直想离开洛城的原因,弟弟已经六岁了,她想去黎城带他寻个先生教导,自己真的教不来啊,好苗子不能让她给祸害了啊!
“那个……其实嫁妆我已经卖给黑市了,我还进账了六百万两哦!还将沈府这件事捅破天!!哇哈哈哈!所以你就别担心呗!”
沈榆见他依然低着头,又撸了撸弟弟头顶的软发道,“至于卓王,我们就是合作关系啊,他答应互相帮忙离开洛城我们就和离,我也提出带着孩子们一道离开,他答应了,就算万一他走不了,我们就自己走,反正出城后我们就打算和他分道扬镳了。”
余暮垂着眼,盯着桌面出神,他们果然还是太弱小了……
抬头对上她姐忐忑的眼眸,勾了勾唇,压下眼底的担忧,罢了,终归是一起离开就好。
他姐看着聪明,实际对自己的事毫不上心,今年都已经十六了,听说这个年纪很多人都成亲生娃了,不过……她姐这算是二嫁了吗!?
原本的踌躇瞬间化为坚定,默默从怀中掏出一份名单,推到沈榆面前。
“这是我和余天相中觉得好的书生,远叔帮忙看过了,全都身家清白,洛城应该是全国书生最集中的地方了吧?既然你一直嚷嚷着要找个俏书生入赘,不如就趁着离开前定下来,到时一起打包带走!”
沈榆,“???????”
不是,看他弟这架势玩真的?
自己又不是什么女魔头,还不到洛城书生任我挑选的地步吧?
人家书生是进皇城考功名的啊,我这算不算误人子弟?
没想到平时嘴瓢的话,她弟居然当真了,看看,名单都弄出来了!还弄得人尽皆知!?
天要亡我啊!!!
沈榆撸起袖子,今日必须跟她弟讲讲道理了,“书生这事当然是要救落难的那种啊,路上遇到一个帅哥,然后我像天神一样出现,再如何这般相恋的剧情,倩女那故事你没听过?分分钟还能引出新副本,多带感啊!”
无留在门槛上听了一会,看着弟弟急忙把姐姐的衣袖放下来,一脸莫名其妙,这姐弟两怎么回事?王妃不是嫁给王爷了吗?为什么还要选书生入赘?
啊?难道是王爷要招揽书生幕僚的新手段吗?
但他作为一个有职业操守的侍卫,王妃的事肯定不能告诉王爷的,但是……关于王爷自己的事,告诉他这也算是职业操守的一种吧?
于是给他弟飞鸽传书,只写了一句话,“王爷要入赘的书生名单已选好,其他并无大事”,然后开开心地继续吃糕点。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自己给沈榆挖了一个怎样大的天坑。
而方才一直在帮忙做晚餐的余天,此刻也终于有空加入群聊,刚好就听到这句话,他默默坐到沈榆另一边,皱眉问,“所以,姐你其实是看中了李力?”
沈榆一脸懵逼,“李力??”
顺着余天的目光,沈榆看向刚进门的清俊男子,应该和她年岁相仿,此时他真拿着一大盘栗子进门,“沈小姐,你回来啦?”
沈榆,“!!!!!!”
她震惊地看向两个弟弟,我没有看中他,你们别胡说!
不是,我没有一定要小书生入赘啊!
不是,我现在是有妇之夫啊,天啊!谁来救救我!
屋内晚膳已备好,沈榆带着一脸我是谁?我在哪里的懵逼样入座。
在村里他们都习惯了一大家子围在一起用膳,是以无留也坐下了。
他对夫人说的这种“家庭聚餐氛围感”很认同,以往只试过与暗卫们一同用饭,还是头一次跟夫人、孩子、嬷嬷、书生幕僚、婢女、家丁同台聚餐,这种体验很新鲜。
但纵然实心再大,他还是有点点拘谨的……
但是为什么他用的餐具和这些小孩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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