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植潘金莲

第1412章 他来了(1/1)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412章 他来了

如同天神一般傲立于客厅的中央。

在他的四周,横七竖八地倒着战斗民族的壮汉们!

这些人看待武植的眼神里头,充斥着浓烈的恐惧。

他们来大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其中时间长的甚至有好几年。

大宋的繁华,他们无比向往,因此也留在了这个让他们无比留恋的地方。

时间长了,他们当然也知道,在大宋有一个地方叫江湖。

虽然说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但是江湖上那些可以飞檐走壁的侠客,那是宋人的特产。

身为北方人,他们本身有着非常强壮的身躯。

虽然他们知道自己打不过那些江湖人士,但是心中对那些江湖人士并不感冒。

在他们看来,真正的强者是用拳头打出来的。

而不是依靠那些,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内力。

在他们的印象当中,大宋人个子矮,跟女人一样软弱。

通常他们在集市上只要一怒吼,瞬间边上那些大宋人都会吓得屁股尿流。

可是眼前的武植,已经完全颠覆了他们对孱弱大宋人的认知。

不过他们还有希望!

这个念头刚刚闪过,突然门外就传来了一个男人的怒吼。

“哪来的小子,敢在这里撒野!”

刹那间,所有罗刹人,脸上都浮现出了一份兴奋之色。

他来了!

武植转过身,不由得眼前一亮。

只见门外站着一个男人。

一个如同熊一样高大强壮的男人。

像武植这样高大的汉子站在面前,都觉得渺小。

他的身高至少能够跟姚明相比肩,但是他看起来似乎比篮球巨人更加强壮,健硕!

此时他正满脸怒火,身体也随着呼吸而起伏。

那手臂抬起来,上面结结实实的肌肉,就如同岩石一样!

整个身躯都释放出强烈的杀气!

对方发出一声怒吼,挥舞着锅盖大的拳头。

迈出腿“噔噔噔”地朝着武植冲了上来。

他每一次踏步,武植就感觉脚下的地面,都产生了轻微的震动。

甚至头顶上的梁,都有一丝丝灰尘掉落下来。

眼看着对方的拳头不停靠近,武植也感受到了从对方身上如同山倒下来一样的压迫感!

这一刻,武植没有后退。

他的左脚反而朝前迈出了一步。

在迈开腿的同时,右手五指迅速握紧拳头。

接着,武植的身体侧了一下。

就在对方拳头距离武植头部,不到半个手臂长的瞬间。

武植的身体突然一扭!

他对着眼前这个如同熊一样的男人,狠狠砸了一拳。

“砰!”

两个拳头在空气当中重重对撞。

武植后退了两步,而那如同熊一样冲过来的男人,也退了三步。

他看着被打红的拳头,先是微微错愣了一下,随即突然放声狂笑。

“哈哈哈哈!来的好!”

“小子!你是我见过最强壮的大宋男人!”

“你有资格当我的对手,今天我会用我的拳头把你打死!”

武植突然转过头看着边上的奥嘉说道。

“我说姐姐,你们罗刹人都这么喜欢吹牛的吗?”

奥嘉则是脸色微沉,对着武植说:“他叫巴夫洛,是罗刹第一勇士的儿子。”

“巴夫洛天生铜皮铁骨,刀枪不入。已经达到了金钟罩第七层的效果,你不是他的对手,我来吧。”

然而武植没有说话,直接迈开腿。

一个箭步上前,他抬起右手,朝着巴夫洛狠狠砸了过去。

罗诜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边疆厨娘苏吉祥
边疆厨娘苏吉祥
美食博主苏吉祥穿越到一个冷宫宫女的身上,主子们搞宫心计和她一个宫女有什么关系?原本以为可以低调再低调的苟到年满25岁被放出宫过上小富婆的生活,哪里知道皇帝跑了! 作为废帝宫廷余孽,苏吉祥被赐给了戍边的将军。 宫里少了一位吉祥姑姑,边塞却多了一个性格泼辣拳头硬更会做菜的小厨娘! 这个厨娘不一样,煎炒烹炸样样在行,军营从此泔水变美味,没有什么矛盾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加一顿烧烤! 卫陵原
秦钱如意
先生别虐了,夫人尸骨无存
先生别虐了,夫人尸骨无存
大学毕业,我甩了穷鬼男友,跟着富二代出国。 两年后我被甩回国,前男友已经功成名就。 他用尽手段娶了我,所有人都说他是对我用情至深,不计前嫌。 殊不知婚后他不断换情人,疯狂报复我。 他质问我,为什么不在乎,为什么不嫉妒。 我笑看着他,因为我要死了啊,有什么好在乎的?
烟花四月
步步高升:从在领导家借宿开始!
步步高升:从在领导家借宿开始!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朱紫一品
逃荒:绑定考古系统发家致富
逃荒:绑定考古系统发家致富
柳竹醒来看见老男人想要对她动手动脚,刚解决完老男人就发现穿越到了荒年,还来不及喘口气就被人通知弟弟快饿死了,幸好有古董鉴定所系统在。 缺水喝?没事儿,可以兑换。 天上飞的,山上跑的,河里游的,只有文物够,通通都能兑换。 什么人性丑陋,什么豺狼虎豹,系统在手,拿捏拿捏。 一不小心救了个落魄美男,不料是人家是大将军。 好不容易天下太平下来,可以发家致富,不曾想某将军找上门。 某将军:“你救了我,你要
该隐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