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神殿陆鸣陆瑶

第5027章 进入万妖山(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5027章 进入万妖山

从外面看,万妖山好像不大,其实一进入其中,便可发现,万妖山另有乾坤,巨大无比。

在洪荒大陆时期,万妖山是妖族的乐园,里面栖居着无数的妖族,俨然是一个妖族国度。

距离万妖山禁制减弱,大约要有九个多月。

他们一边修炼,一边等待,时间过的很快,九个月转眼即过。

可以清楚的看到,万妖山周围的禁制,在快速的减弱下去。

“师姐,按照约定,你在外面等我!”

陆鸣起身,准备出发进入万妖山。

这是他们事先商量好的,由陆鸣一人进入万妖山。

本来穆兰也是坚持要与陆鸣一起进入万妖山的,但是陆鸣不同意。

他的理由是,若是两人一起进入万妖山,万一出现意外,两人都被困住了,那就麻烦了,没有人能给他们找帮手。

陆鸣一人进入,穆兰在外面等候,一旦陆鸣被困,穆兰还可以找帮手。

再不济,可以等本源大劫过了,去灭天军找飞凰等人救他。

这是万全之策!

穆兰最终拗不过陆鸣答应了,但事到临头,她还是担心。

“师弟”

穆兰想要说和陆鸣一起进入万妖山,不过被陆鸣拦住了。

“师姐,我的安危,就交在你手上了,我一旦被困,还期望你去给师弟搬救兵呢。”

陆鸣微笑道。

“那师弟小心!”

穆兰担忧的道。

“师姐,过段时间再见!”

陆鸣一笑,身体化为一道虹光,向着万妖山冲去。

不久之后,陆鸣出现在万妖山左侧。

在此之前,穆兰已经将万妖山的情况,详细的告诉了陆鸣,包括穆兰后面查看典籍查到的资料,都说的清清楚楚。

左侧这个方位,便是穆兰和凰灵当初误入万妖山的位置,应该是禁制特别弱的位置,不然,以当初穆兰和凰灵的修为,也很难进入。

到了地址之后,陆鸣一头冲了进去。

禁制虽然减弱了,但依然还在,陆鸣顿时感觉到一股压力,不过对于陆鸣来说,算不了什么。

当初的穆兰和凰灵都能进入,又岂能难住陆鸣。

冲过重重禁制,陆鸣眼前,豁然开朗。

映入眼帘的,是延绵不绝的山峰,浩瀚的平原,还有那一座座高大巍峨,奇形怪状的建筑。

万妖山内,果然另有乾坤,只有进入其中,才知道里面有多么浩瀚无垠。

不过,里面一片死寂,放眼望去,没有看到任何生灵,甚至洪荒气都极其稀薄,虽然生长着密密麻麻的植物,但是却没有发现任何神药。

这里的洪荒气,虽然能够催生植物,却孕育不出神药。

这万妖山看起来,太过荒凉。

“如今宇宙都复苏了,为什么这万妖山内,还是这么死寂一片,难道是因为那层禁制阻挡的原因?”

陆鸣暗暗思忖。

随即认准了一个方向,向前飞去。

穆兰告诉他,他们是在一座巨大的殿宇中出现意外的。

而且,万妖山内,是有妖灵的。

所谓的妖灵,其实就是万妖山战死的妖族不灭的意志形成的,没有灵智,看到生灵就会追杀。

当初穆兰和凰灵,就是因为被妖灵追杀,才逃到了那座殿宇中。

而在那座巨大的殿宇中,她们误入了一座幻阵之中,两人彻底分开了。

牧童听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无限诸天:从获得史蒂夫面板开始
无限诸天:从获得史蒂夫面板开始
爱吃肉的李
凡人:打怪升级,我享长生!
凡人:打怪升级,我享长生!
一件小背心
我怎么还活着?
我怎么还活着?
灵气复苏,诸神降临? 灾难不断,诸生皆苦? 关我何事,我只是一个已经被宣布暴毙倒计时,放弃治疗的绝症病人。 带着残躯走上驱魔诛仙之路,可不是为了保家卫国,只是因为风险工资太诱人,尤其是抚恤金...... “这邪功遭天谴,即使前期进展顺利,最后练者必将自毙.....” “给我来一打。” “这魔剑反噬人主,已经吃掉了九十九条人命.....” “给我来两把,还有那什么吃人魔盔,噬魂血爪,给我整一套。”
柿子鲸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你们都追女主?那女魔头我娶走了
(单女主-日常贴贴-保证糖够-有修炼体系-背景宏大) 沈亦安穿越某网站不规范小说之中,成为头顶大草原的男主一号,大乾王朝六皇子,楚王殿下! 一个女主,N个男主,这难道不是汤姆猫多重奏,不是对纯爱战士的亵渎! 好好好,你们都去追女主,你们都喜欢草原放牧,都喜欢策马奔腾。 那女魔头我就娶走了。 你们还在为女主争风吃醋时,女魔头已经在我怀里哼哼唧唧让我别欺负她。 你们以为自己即将成功时,女魔头已经和我
纸包
拒上班的第九十九天,我输了
拒上班的第九十九天,我输了
她向老太太承诺会做好小棉袄。 面对冷酷的他,她满脸笑容地讲笑话,可他极为厌烦。交易真相曝光后,他狠厉宣称绝不会娶她。 她离去后,高管们请求她将他哄回集团上班。 她牵着狗找到他时,他倔强地表示死活不用她管,她放开狗绳说把狗还给他,正好要饭有个伴。 在河边绿柳下,她停下脚步,发现他和狗悄然跟着。 他避开视线后,又眼巴巴地求她带他回家,声称不要狗就得要他。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