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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52章 第 52 章
当他第二次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他从男主人他们的屋子里走出,身上已经换上了因纽特人防寒的传统皮大衣,脑袋上也带着海狗皮的帽子,光从外形上看起来已经和每日劳作的村民们没两样了。
但犬类认人主要靠的不是眼睛,而是发达的嗅觉,所以看到这个年轻小伙子的第一眼,麒麒还是立刻在心里把他和上午那个时髦的背包客画上了等号。
怎么说呢,不愧是男主人的儿子,继承了男主人热爱狗狗的优良基因,当科伦注意到麒麒这条纯白的萨摩耶幼犬的时候,眼睛一亮,当即蹲下身,伸出手掌,嘴里发出小狗勾会感兴趣的声音,轻轻地呼唤他。
村里好不容易来个看着眼生的,麒麒当即尾巴一摇就要奔过去围观,但是维克多却轻轻叼着他的脖子,不许他随意靠近陌生人,看着科伦的眼神虽然慵懒,但暗含警告,似乎在提醒他最好不要随意接近麒麒。
科伦看到维克多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见猎心喜,好神俊的犬,哪怕是父亲养了这么多年的犬只,这样的犬他也是第一次见。
但是下一秒他就读懂了维克多眼里的警告。
当一只站起来比人还高的阿拉斯加用警告的眼睛盯着你的时候,你最好乖乖听话。
科伦当即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没恶意,手上空无一物,但他到底不敢随意接近了,可他又实在不舍得离开,只好就地坐了下来,维持一个不惹怒那条大狗的距离,美滋滋地观看起两条狗来。
只是远远看着不靠近的话,维克多没有意见,他也分辨出了这个人身上有男主人屋子里的气味,而且看他那见到可爱的麒麒就走不动道儿的样子,的确也不像什么坏人,不过,远观可以,随意伸手不行。
在心里划下道道的维克多,只是随便瞥了一眼男人,见他没有靠近的意思,也就懒洋洋收回视线,不再管他了。
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叼着麒麒的皮毛耳提命了一番,让他保证不随意接近陌生人。
现在的维克多仗着先一步发育身材高大,叼他一萨摩耶幼犬和叼北极狐似的,尤其还在陌生人面前,这让麒麒极为不满,觉得损了面子,连忙趁机提出自己的要求,要维克多答应不可以随便叼他的脖子。
其实麒麒虽然是幼犬,但几个月的萨摩耶幼崽也不小了,维克多并没有真的像母狮叼小狮子一样把麒麒叼起来,如果真那样做,会咬伤麒麒的,他只是叼着麒麒的脖子,不让他大脑快过四肢地随意行动罢了。
对于来自麒麒的严正抗议,维克多只是动了动耳朵,既没答应,也没不答应,总之就一副,我没在听,你猜我答没答应吧。
麒麒眯起杏核眼,总觉得变成了犬类之后,维克多也学坏了,不像当年那只大狮子那么耿直,麒麒说啥他听啥了,比如叫他不要叼自己的脖子,就经常不听不听的。
哼,不是你维克多有嘴,我也有的好吧!
麒麒的嘴也不小,他仗着维克多不敢下狠嘴,一下子就挣脱开来,一溜烟儿跑到维克多身后去,趁着对方放松的时候,一口就咬上了维克多的尾巴尖。
怎么样,难受吧哼哼。
他记得雄狮特别不喜欢让幼崽叼尾巴尖,变成狗子的维克多,应该也继承了这一习性吧?
没错,无论是狮子维克多还是狗子维克多,都不喜欢被随便叼尾巴尖,毕竟尾巴上的构造是很灵敏的,也就是很敏感,叼进温热的嘴里的确会不舒服,而且会立刻升起愤怒和被挑衅的感觉。
但如果下嘴叼的人是麒麒,那就另当别论了。
维克多可以接受任何麒麒的小坏习惯,叼尾巴这种事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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