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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十九章
即便几乎整个晚上大脑都是在不停的高速旋转,可他却仍不觉得疲惫,反而在成功欺骗了他人之后有着一种难言的成就感。
自这日之后,在回丽斯郡前的一周里,休斯基本上都泡在了百乐门。
前半夜听听歌跳跳舞,后半夜则约着几个相熟的“大神”上二楼玩狼人杀。
当然,休斯最喜欢的“□□”还是鲤鲤老板。
虽然她逻辑不见得有多么完美严谨,但满口都是新鲜词,满身都是新套路,成功的在休斯心中,由可以泡的小妞,变成了无比崇拜的游戏女神。
就这样一直到他回了丽斯郡,仍然满嘴都是“查杀”、“上警”、“金水”、“银水”等等一些个从鲤鲤那里听来的游戏术语。
休斯这带着几分高人一等的卖弄姿态引了不少老朋友来问,他也就洋洋自得的把这三种新鲜棋牌带去了丽斯郡。
与休斯有着相似经历的外乡人还有很多,矮人工会也趁此机会接了不少定制棋牌的单子。
不过他们并没有因此赚到什么钱,毕竟制作棋牌需要时间,而这些游戏的吸引度足够让他们不务正业。
棋牌带来的第一波红利属于雪莉。
这位商业头脑极为优秀的女仆在棋牌制作初期便积累了大量的库存,所以当休斯一类急于离开的外乡人无法在矮人工会拿到商品时,雪莉赢得了金钱与口碑的双丰收。
与此同时在亚瑟城里,百乐门的歌舞以及三种新鲜的游戏,已经成了一项最新的潮流。
芬恩是个欺诈师,但他不太喜欢按规矩做事,只不过身为稀少的影族,活的太久又无所事事,总得找点乐子罢了。
故而他偶尔是图财的白鹫,偶尔是骗色的红鹫,无聊了还会充当一回捕捉前两者的黑鹫。
所以无论是在业内还是圈外,他都不怎么讨人喜欢。
前两天芬恩听说闪金磨坊开了个百乐门,那地方成天纸醉金迷日进斗金,老板还是个漂亮的海族,他便忍不住手痒,准备在里面玩上一票大的,顺便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再添上华丽的一笔。
作为一位专业的“高端骗子”,芬恩从不打无准备的仗,在接触老板之前,他十分敬业的变换了外形,先跑去百乐门踩点。
所谓踩点,就要充分了解百乐门的一切。
于是芬恩强忍着焦躁和无聊,在门口排了足足两个小时的队,才终于有了进入“狼人杀俱乐部”的机会。
可没想到当他进入“狼人杀”的世界,芬恩竟仿若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他发现在这里玩家可以开启全新的谎言逻辑,而他那张以往被鄙视和厌恶的“骗人的嘴”,如今也成了牌局上带节奏的利器。
芬恩越玩越上头,渐渐的他同几个有默契的“老司机们”,玩出了各种配合和花招,几乎每每都将普通玩家牵着鼻子走。
不过短短几天时间,凭借天赋以及以往的职业经验,芬恩便熟练掌握了捕捉逻辑漏洞的“逻辑杀”,观测微表情及不同牌面反馈区别的“挂相杀”和“状态杀”的,他的名头也迅速响彻了整个百乐门,变成了吸引无数人崇拜“狼人杀游戏大神”。
与之相比,原本是听说有以自己身份命名的游戏,才来凑热闹的狼人和女巫等人,也有着十足的游戏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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