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商

第701章 买车、砸车(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701章 买车、砸车

我捡起地上的合格证,教给了校长。

我语重心长的对校长说。

“以后遇到上了年纪来考驾照的人,你一定要叮嘱考官和学员的家人,宽容些。”

“老年人不比年轻人,学东西慢一点,是正常的。”

“谁还没有老的时候呢?”

……

送走大叔后,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我和冯伟都顺利的拿到了驾照。

或许是被大叔激励了,我们两人练习的都很认真,无论是科二、科三还是科四,都是一次通过。

拿到了驾照,就只剩买车了。

我和冯伟商量了一下,两人买同样的车,这样以后一辆车出了问题,借另一人的车也不会有难以适应的感觉。

以后保养什么的,也可以一起去,方便。

至于买什么车,我让冯伟去挑,价格无所谓,反正我现在的身家,基本都买得起。

当然,几百万的跑车还是没必要的……家居用车就可以了。

我只有一个要求,坐车的人,也就是宁楠楠,一定要能感到舒适。

冯伟清楚我的要求后,就去市场寻车去了。

最后,他选中了奥迪rs7。

冯伟兴奋的跟我说,这车看起来低调,其实是实实在在的“西装暴徒”,路上看谁不顺眼,一脚油门就能超过去。

我不懂车,也不喜欢风驰电掣的感觉。

不过我试了试车,正常驾驶非常稳当,而且空间不小,乘车也很舒适,符合我的要求。

这车一百多万,我虽然不心疼,但毕竟是给家里购置大件,得征求女主人的意见。

谁知宁楠楠看了一眼就喜欢的不得了。

只是她的理由,让我和冯伟颇感无奈。

宁楠楠觉得,这辆车的前大灯真好看……

不得不感叹,女人都是崇尚颜值的生物。

就这样,我和冯伟一人买了一辆奥迪rs7,我买的是看起来沉稳的黑色,冯伟买的则是张扬的蓝色。

买了车,自然得有停车的地方。

一百多万的车,总不能扔在小区里风吹日晒吧?

我又跑去物业,购置了一个地下停车库的停车位。

这个停车位靠着我们居住的楼号,还有一个非常霸气的编号——666。

我问售楼员这个编号为什么没人买,他说这个编号加价三万,大多数客户接受不了。

末了,他还非常羡慕的说了一句。

“真羡慕你这种不差钱的。”

对于这种言论,我只是笑了笑。

毕竟只有我自己才清楚,我的钱究竟是怎么赚到的——拿命换的。

仔细想想我在成为阴商后,多少次曾经差点命丧黄泉,但凡运气差一点,我的坟头草已经长的很高很高了。

买了车位后,物业登记了我的车牌,给我做了个车牌告示,悬在车位上空。

这东西就是告诉大家,这个车位卖掉了,非车主不许停靠。

谁知我买了车位的第二天,开车从茶馆回家时,就发现自己的车位……被人占了。

是一辆suv。

我很生气,车位上明明挂着告示呢,这suv的车主看不见?

车上没有留电话,我很无奈,只能先找个无主的车位把车停下。

第二天去茶馆时,那辆suv已经开走了,我只当是个意外。

万万没想到的是,等我下班回来……suv又停在了我的车位上。

叔可忍婶婶不能忍,我火冒三丈的去找物业。

物业的人通过查找车牌,找到了车主,是我隔壁楼的一个男性住户。

物业通知他挪车。

不一会儿,一个三十多岁的彪形大汉走了过来。

这丫戴着大金链子,手上纹着花臂,一副大哥模样。

咸鱼君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出阳神
出阳神
若人犯五千恶,为五狱鬼。犯六千恶,为二十八狱囚。鬼有洞天六宫。道存七千章符。人养三万六千神!这个世界,鬼不做鬼,人不当人。地狱已空,人间如狱。
罗樵森
快穿之妾室妖娆,生存掠夺守则蒋纯惜萧尘
快穿之妾室妖娆,生存掠夺守则蒋纯惜萧尘
在古代妾室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去争宠。 她穿成妾室为了完成任务,也必须去争宠。 为了完成任务,她不惜将道德情操踩在脚下。 国公府小妾:在世子妃眼皮子底下和世子暗度陈仓,真刺激! 素王爷小妾:身为皇子侍妾,她争宠花样百出,王爷都被迷晕了……
佚名
萧尘蒋纯惜
萧尘蒋纯惜
在古代妾室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去争宠。 她穿成妾室为了完成任务,也必须去争宠。 为了完成任务,她不惜将道德情操踩在脚下。 国公府小妾:在世子妃眼皮子底下和世子暗度陈仓,真刺激! 素王爷小妾:身为皇子侍妾,她争宠花样百出,王爷都被迷晕了……
佚名
笔试第一,你让我从乡镇基层做起?
笔试第一,你让我从乡镇基层做起?
做官要有两颗心,一颗是责任心,一颗是良心。且看秦峰一个最偏远乡镇的基层公务员,带着这两颗心怎么在尔虞我诈的权力游戏里一步步走向权力的巅峰。
佚名
一品奸臣
一品奸臣
(搞笑+种田+无系统)魂穿大景,重生古代,老爹富甲一方,老娘身份尊崇,明明可以躺平摆烂一日二睡三妻四妾五吃六玩前七后八,这些,赵勋统统不要,他只想专心当个老六!痛击朝廷忠臣,背刺皇室宗亲,横扫士林文人,猛锤柱国贤良,赵勋作死只为一件事,图个乐呵。
菲硕莫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