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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千八十七章 醉酒
是过去宫廷的御酒坊为帝后嫔妃专门酿造的。
不问可知,闻其名便知其意,这酒特点就是馥郁醇香。
说实话,香到什么程度呢?
要是这酒不和其他的酒摆在一起还不显,这真倒出来一杯和其他的酒摆在一起,很快就能显出异常来。
因为它的香味太出挑了,放不了多一会,就只能闻到它的味,其他的酒类都被遮盖住了。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直至最后,张大勺才把这酒给拿出来。
否则的话,也就别品了,其他的酒,起码鼻子是闻不出了。
说白了,张大勺拿出来的,每一种可都是真正的御酒啊。
这压根就不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东西,那还能不稀罕吗?
就不说酒的味道是如此出众了,哪怕从历史渊源和特殊的出处来讲,光一个皇家御用的光环,宁卫民就觉得如今自己还能有幸尝到,已经是极大的福分了。
这还不算,张大勺的厨艺也是没的说的,说今天有好鸡就有好鸡。
宁卫民虽然没有品尝过真正的法国布雷斯鸡,对此只有个耳闻。
听说布雷斯鸡是欧洲九大传奇食材之一,出产于法国东部布雷斯地区的鸡种,因地名而命名。其特点是:鸡冠鲜红,羽毛雪白,脚爪钢蓝,与法国国旗同色,被誉为法国的“国鸡”。
由于布雷斯鸡坚持自然养殖,成本极高。一般的法国家庭也只有在每年特殊的节日才舍得吃上一回。
因其紧实而又细腻的肉质,鲜嫩爽滑的口感,而有“鸡中之王,王者之鸡”的赞誉。
而且一向是包括米其林三星等高级餐厅的名厨们的心仪食材,也经常有美食评论家或自诩为顶级“吃货”的人将其誉为“鸡中的劳斯莱斯”。
但他今天一尝张大勺的鸡,却认为已经极为符合这种传言了。
说实话,这是他吃过的最有鸡味的鸡了,哪怕是这道菜用了鹅肝汁,也没能遮盖住鸡肉的鲜美。
更何况连阿兰德龙也吃的摇头晃脑,美不胜收。
虽然这家伙挑剔“鸡胸肉还是不够细嫩”,但从其品尝时从惊奇无比,到心满意足的神态,以及主动要求和张大勺合影的表现来看。
已经足以说明老爷子的手段相当高明,对比原版起码能够复制得七七八八,算是满合格了。
反正这么说吧,这顿品酒会,今天所有在场的人算是都没白来啊。
别说那些看热闹的酒客了,也跟着沾了光,落了点蹭吃蹭喝的福利。
就连宁卫民都觉得长见识,在饱享口福的同时,又大大开阔了眼界。
而且关键是这些东西更刺激了他的商业神经,他再度深深的感觉,自己对自己生长的这方水土了解的太少了。
这么多的好玩意凭什么不能在国际市场上赚外国人的银子去?
凭什么不能高昂的价格作为奢侈之物端上那些国外富豪的餐桌
别的不说,就这腊白玉兰酒和满殿香,怎么也能超过茅台去,在银座的坛宫卖个一百八一杯吧!
这可不是噱头,而是真正的宫廷玉液酒啊,有据可查,有史可依。
还有那鸡,谁说国产货就不能卖过外国种去。
就凭这肉质,那真是好东西,就该价值回归。
他怎么能任由这些好东西继续在京城这一隅之地默默无闻,甚至埋没,甚至消失啊?
那是暴殄天物!
至于阿兰德龙,这天到最后都喝晕乎了,大快朵颐的他苏既然确实很美,但也缺乏自制力。
尤其他是个法国人,这小子虽然对外国酒啊,菜阿挺熟悉的。
但华夏的东西尤其独特的特性,那酒劲儿来的又个不一样。
所以,喝着吃着,这家伙就不知不觉的醉了,而且完全是一发不可收拾的醉
兴奋起来这家伙是又说又笑,又唱又跳。
但等到这个劲儿一过去,进入酒醉的疲惫期,是嘴也歪了,眼也翻了。
最后宁卫民不得不把罗广亮叫来帮忙给这家伙送回去,算是阿兰德龙当众现了一次眼,出了一次洋相。
说白了,那些酒客们哪儿见过外国人撒酒疯啊?那岂不记忆犹新啊?
等到事后,渐渐得知这家伙还是个挺出名的国际电影明星,那更是能记住他一辈子。
反正这么说吧,今儿来的这几位,以后就不能听见阿兰德龙这名字。
否则他们一定会冷哼一声这么回复,“行啦,不就是个法国酒鬼吗?也值得你们这么吹。不是我说啊,什么外国的大侠,他也真的就是演演。我跟那小子喝过,那人酒品不行。属于能吹不能喝……”
“什么?在哪儿喝的?杨梅树斜街的大酒缸啊。那掌柜的可有能耐,过去的御酒都能弄来。我跟你说,什么酒,只有你想不到的,可没有那店里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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