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竞之全能选手

第七章 与乌兹双排!(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七章 与乌兹双排!

比赛开始,陈源操作着男刀,常规的长剑加小药瓶出门,打算直接提亚马特加五速鞋打游走,很常规的男刀打法。

对线开始,对面的是一个流浪法师,打野是个豹女,豹女的英雄胜率很高,应该是个上分大腿。

但很遗憾,面对陈源的男刀,他的下场必定是惨烈的。

中路常规对线,因为流浪也是一个偏发育的英雄,压制能力中等,所以对陈源没有造成太大压力。

当中路到达三级时,双方的血量都还算健康,还剩四分之三血的样子。

陈源这边偷偷学了两级w,他先是走上前,用w刮了一下,带走了流浪法师五十点的血量。

这个流浪法师是蓝水晶出门,算不上肉,甚至比常规中单还要脆,此时已经进入男刀的斩杀线了。

等了一个w的cd,然后他直接越过兵线,走到了流浪法师的攻击范围内。

流浪玩家似乎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要死了,先是交了一个w,打了个aeq,进行了一波小小的消耗。

“w这么轻易就交了?不会玩啊!”

陈源心里冷笑着,等w的禁锢解除,再往前挪了一小步,w斩草除根出手!

流浪法师被飞刀减速,并且两人的距离本来就比较近,眼看已经躲不过二段w了。

这时男刀身上一道黄光出现,竟然直接闪到了他的脸上。

aqa光速出手,配合着电刑直接将流浪打到了残血,并且身上还挂着引燃和男刀的被动。

流浪玩家顿时慌了,他现在w没好,刷不出盾,于是急忙按出了闪现,往塔下逃去。

陈源看着这一幕,熟练地按了一下t,一个大拇指出现在头顶。

因为闪现也没用,引燃加上被动的伤害,很快带走了流浪最后的一百点血。

[所有人]刀锋之影:好快の闪现,那边风水好是吗?_

[所有人]流浪法师:呵呵你等着。

【10】

这就是男刀这个英雄强势的点了,三级学上两级w,斩杀线极高,而且这个英雄玩的人很少,知道这个斩杀线的人不多。

陈源用这个英雄,三级单杀,屡试不爽,当然这也是他被杀了一次以后才领悟出来的东西

此时,rng这边。

正在专心致志对线的uzi看到了中路单杀的消息,有些诧异,“这才三级就杀了吗?这么狠!”

旁边的小虎解释道:“男刀这个英雄三级爆发很高的,能直接秒四分之三血的人,能单杀也算正常。”

风哥在一旁也点了点头,他还得再看看陈源的中期表现。

但事实上,陈源并不会给对面喘息到中期的机会。

他拿下一血后,四百块钱到手,极大的提前了他做出提亚马特的时间。

有了提亚马特以后,陈源就开始了他的游走计划,上路本身英雄克制,对线天然就是优势,而下路他知道是uzi,更不用说,稳稳的优势。

所以自己要做的,就是抓崩豹女,让对面打野玩不了,上下两路,就交给自己家打野去抓吧!

男刀六级以后,在线上露头的时间不超过十秒,w一按,提亚马特一按,一波兵线就被清干净。

接下来的时间男刀在哪。

在对面野区找豹女。

男刀六级时,豹女虽然也到了六级,但装备跟拿了一血的中单是不能比的,而且本身又脆,基本上遇到就是死。

很快,男刀的战绩来到了3-0,豹女变成了0-2。

这时豹女的心态也炸了,开始扣字。

[所有人]狂野女猎手:five中单,养出一个大爹来搞我,这局15了。

[所有人]流浪法师:自己不行就别叫,我不就被他杀了一次?而且你没看我还压他刀?

幽影夜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开局天师,我在都市算命养家糊口
开局天师,我在都市算命养家糊口
顶级天生穿越到90年代,成了一个独自带娃的单亲父亲。没办法,只好摆摊算命养家糊口。他这掐指一算,帮着警察抓了好多逃犯,这下子成了公认的玄学大师,每天自己的小摊人来人往,求他出手之人。他也就算个命,没想
佚名
我有一剑,白刃染红尘
我有一剑,白刃染红尘
短短十天,他从一个修道天才,变成了一个根骨全无的废材!于是,他体会了这一辈子都难以体会的人世之险恶。被赶出家门的他,信命般拿出了一尊半截小塔,叮!无极剑道传承之门大开,传说从此刻开始!
佚名
什么!炮灰女配碾压女主?
什么!炮灰女配碾压女主?
穿书成炮灰?还是胸大无脑的那种?她表示,这剧情太狗血,但咱不能坐以待毙啊!看着原书女主一路开挂,她决定,咱也得找点乐子。啥乐子?当然是抱紧大腿,远离剧情漩涡!不过,这大腿可得好好挑挑,得是那种只看颜值
佚名
四合院:解旷解忧
四合院:解旷解忧
阎解旷的人生之旅,不一样的四合院,何以解忧唯有解旷。看阎解旷人生,平凡之路再次开启。
拉大锯的皮特
你为青梅守身,我改嫁糙汉你哭啥
你为青梅守身,我改嫁糙汉你哭啥
结婚二十年,他为青梅守身如玉。这还不说,青梅在失去丈夫的那几年,他更是把青梅和孩子接到了家属院贴身照顾。临了,他还妄想让她将所有的遗产都捐赠给青梅和孩子!四十多岁操劳半辈子的她含恨而终!再睁眼,她果断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