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坠入首席怀顾蔓蔓黎瑾泽

第四千二百一十章 罪有应得(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四千二百一十章 罪有应得

第四千二百一十章罪有应得

另一个房间的农元嘉简直不敢置信自己听到的内容。

他们只是一墙之隔,不知道那些人用了什么手段,他能十分清晰的听到自己爹和他门说话的声音。

此时听到自己一直信任的父亲居然要放弃自己,他感觉世界都要崩塌了。

一下子身体的疼痛都比不上内心的绝望。

叶修看着农县令说:“那你可不要后悔了。”

“嗯。”农县令充满仇恨的艰难应下。

叶修拍了拍手,另一边的鬼差带着农元嘉出现了。

“爹!!”

用来封口的臭袜子被鬼差粗暴的扯下,农元嘉一看到自己的父亲忍不住大声喊道。

农县令看到自己的儿子被人五花大绑着,也是十分震惊。

农元嘉此时的形象非常狼狈,衣服皱巴巴的,浑身还都是汗水。

之前,他看着鬼差拿了一个小锤子,还不明所以。

直到那个小锤子敲在了自己的身上,他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被敲碎了。

小锤子再敲一下,又感觉原本碎了的骨头重新都愈合了。

他就看着那鬼差一下一下的敲在自己的身上,感受着无数次骨头破碎又重组。

那种疼痛让他整个人都快要疯掉了。

这到底是什么折磨的工具啊!!

他想躲,可那鬼差根本不给他机会,把他全身骨头从上敲到小,仔仔细细的全部敲了一回。

农元嘉被疼的差点以为自己要死了。

他一边不想死,一边痛的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

此时看到自己的父亲,直接眼泪就流出来了。

“爹!爹!救救我!救救我啊!”农元嘉不停的祈求着,这是他唯一的希望了,要是自己的父亲真放弃自己了,那自己真的就完了啊!

“救救我!爹!”农元嘉鼻涕眼泪流了一脸。

“我可是你唯一的儿子啊!”

农县长心里也不好受,看到自己儿子这副备受折磨的样子,心如刀割。

可是最终,儿子还是比不上自己。

他知道自己现在暂时是敌不过叶修。

所以他没办法,只能默默的冲农元嘉摇了摇头。

农元嘉看着父亲的摇头,一下如遭雷劈。

怎么会这样

他不敢置信。

“儿子对不起”农县令不忍心再看自己儿子的样子,默默把头扭向了另一边。

“看来你已经决定好了。”叶修冲一旁的鬼差点点头,“把这些人都抓起来。”

“什么!”农县长大惊失色,他不敢相信叶修居然连自己都想抓。

其余人反应过来,纷纷往外逃跑,可惜已经太迟了。

鬼差们已经把唯一的出口堵上了。

没过多久,所有人都绑起来在地上不能动弹。

“叶修!!你不讲信用!!”农县令崩溃大喊。

“我什么时候说过会把你们放了呢?我只是问你要不要救你儿子。”

农县令一愣,好像还确实是这样,从头到尾,叶修就没说过会放他们走。

是他们自己想当然的认为,选择了不救农元嘉就可以离开的。

“你们都自己找上门来了,我怎么会就这么放你们离开呢。”叶修冷酷的说道,“还省得我上门一个一个抓了。”

猫小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末世:我能看见血条,杀怪掉宝
末世:我能看见血条,杀怪掉宝
4月4日。末世降临,山河崩碎,人间化为炼狱。4月5日。 “小王兄弟,临死前我求你件事,替我照顾一下你嫂子……”4月7日。 王涛意外发现,他不但能看见生物的血条,被他杀死的生物还会掉宝! “大哥安心去吧,我一定会照顾好嫂子的!”
山鬼执笔
离婚吧,真当我是废物啊
离婚吧,真当我是废物啊
为了履行两小无猜的誓言,结婚五年的楚风甘为老婆奴,却没想到老婆心中只有初恋,幡然醒悟的楚风直接摊牌,老子不装了……
凝望之影
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
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
重生燕家子弟,与燕如嫣同修,娶妻陈巧倩。觉醒每日结算系统。【修炼一日,获得两缕灵力】【修炼风刃术,熟练度增加】燕如嫣:为什么你的修炼速度比我还快。韩立:为什么你的傀儡,阵法,炼器,炼丹 都比我强。如果您喜欢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作者:虎脂玉所写的《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发布。无弹窗推荐地址:8w0-173884
虎脂玉
重生:开局收获校花妈妈大师级秘书!
重生:开局收获校花妈妈大师级秘书!
信了风水轮流转的话果然没错! 前世,我追的校花美女一直高高在上,对我的追求爱答不理。 谁知,一朝重生后,我意外激活了员工系统, 你猜怎么着?校花妈妈竟然成了我的贴身秘书! 青铜级秘书,白银级秘书……校花妈妈大师级秘书! 难道招秘书就能扭转乾坤?这下我一穷屌丝真的赢麻了!
佚名
穿越斩神,我是林七夜的同班同学
穿越斩神,我是林七夜的同班同学
穿越后,我来的了斩神的世界,成了林七夜的同班同学,拥有了不一般的金手指。 觉醒了黑龙血脉,成为龙族混血种,只要吞噬神秘,就能提高血脉纯度。 身具尼伯龙根,塑造四大君主。 这是斩神的时代,也是龙族的时代。 更是我的时代!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