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重生冷面长官超宠娇娇老婆

第447章 你不会是有了吧(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447章 你不会是有了吧

等厉菖蒲把屋子收拾得苍蝇站上去都要劈叉,却还不停手的时候,江听夏伸手拿走了他手里的抹布。

“可以了。”

“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别憋在心里,不如你跟我说说。”

厉菖蒲深吸一口气,“听夏,我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

江听夏心下了然,“你想说你大姐的事情。”

厉菖蒲点点头,“刚才我们的话你都听到了,我大姐说我离得远,管不了她的事情,我想……”

厉菖蒲看着江听夏眨巴眨巴看他的大眼睛,一时实在难以张口,好半天才说:“我想把大姐接到咱们那儿住一段时间。”

“我在城里给她找个工作,让她能自己养孩子,或者给她寻摸个厚道人,总比一直在这村里受我爹盘剥的好。”

江听夏听了这话,脸上有些犹豫,“我知道你想帮你姐,我们可以给她一些钱和票,一定要搬来和我们一起住吗?”

厉菖蒲看着江听夏,即使心里因为他大姐的事情万分着急和焦心,也并没有因为江听夏的拒绝而觉得江听夏有问题,他知道自己提出这样为难的事情,江听夏肯定会不愿意,有情绪。

“现在给她那些,解决不了她的问题。”

“其实我知道我姐的顾虑在哪里,村子里一直这样,人多嘴杂,对孤身生活的寡妇很是苛刻,她的婆家娘家都靠不住,她带着孩子日子确实不好过,所以她才会想着再嫁,找个男人庇护她和孩子们。”

江听夏还是有些为难,想到跟一个陌生人住在一起,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就很不习惯,而且,那人是厉菖蒲的大姐,和亲戚们很长时间偶尔见一面还能客客气气的,这样天天住在一起,发生了矛盾怎么办,反倒为难。

只是,江听夏又说不出拒绝厉菖蒲的话,家是他们两个人的,他也有权利接济他大姐。

加上,厉菖蒲因为他大姐的事情有多发愁江听夏她也都看在眼里。

“半年。”

江听夏说:“我能接受你大姐住进家里的时间,顶多半年,你要在这段时间里负责给她找工作,或者找人结婚。”

“时间太长,我不同意的。”

“好,半年。”

厉菖蒲以为要说服江听夏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或许还有江听夏根本不会同意的可能,谁知她竟然就这么答应了。

厉菖蒲眉目舒展开来,“谢谢你,听夏。”

“我保证,半年内我肯定会处理好我大姐的事情。”

……

没过几天,厉旺田说的给厉大花介绍的人就上了门,江听夏看见了,猜到厉菖蒲这段时间劝说他大姐这件事是完全失败了。

厉大花确实不同意厉菖蒲说的让她去他家里住的事情。

之前那是没办法的办法,她要照顾病号,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照顾三个孩子,只能把三个孩子丢到弟弟家,厉大花已经觉得自己这个大姐当的太不像话了。

弟弟娶了新媳妇,她这个当大姐的不仅帮不上忙,面都没见过,就给人家找了这么大个麻烦。

好在弟妹是个好的,见了她还是一副温温柔柔的笑模样,没跟她说什么,对三个孩子又好,厉大花已经很感谢了,按理说弟妹就是指着她骂,她也说不出为自己辩解的话来,现在又怎么能厚着脸皮一大家子去弟弟家里,吃弟弟一家,喝弟弟一家,拖累他们呢。

全天下也没有这样的事情,守寡的姐姐带着孩子住进弟妹家里去,那她成了个什么不要脸的人了。

聚宝盆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发配后,我成了女市长身边红人
发配后,我成了女市长身边红人
他大学毕业后,考取了县城公务员,并被分配到了一个前途无量的部门——县委办公室。怀揣着对人生的无限憧憬,他走上工作岗位……可转眼十年了,他还是综合科的一名普通科员,当初的万丈豪情早就残酷的现实消磨殆尽了
佚名
爸妈不爱的真千金,竟是道上真大佬
爸妈不爱的真千金,竟是道上真大佬
一个月前,我被告知是豪门的真千金。那时,我还是贫困镇上的一个穷女孩,可我长得非常漂亮,是全家最出众的一个。可我有很多缺点。管家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正把一个高我一头的男生踹翻,揍的他鲜血长流。我成绩差不
佚名
开局破格提拔,他成官场新贵
开局破格提拔,他成官场新贵
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做官,为百姓谋福,为人民谋生。可他长大后才发现,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在这并不公平的社会中,能够保全自身就已经是上上签了!可他依旧敢说,敢做!因此他得罪了不少人,本以为仕途之路
佚名
隋唐:丑拒李二,我截胡众枭雄
隋唐:丑拒李二,我截胡众枭雄
一朝穿越,我身处隋唐,开局选择辅佐李二成就他的帝王霸业。在这期间我与李秀宁暗生情愫,并且约定终生。谁料没过多久,李家为了攀附权贵,毅然选择与我退婚!面对昔日挚爱的绝情,李二的趁人之危,我满心愤懑。就在
佚名
撞破女领导私密,我连升三级
撞破女领导私密,我连升三级
【权财双收+绝色娇妻+重生先知+医术惊人】重生一世,大伯嘲讽,领导刁难,被下派到山村任村主任助理,他撞破女局长的情事,直接连升三级!原单位领导立即换脸,对他阿谀奉承!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