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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十一
烛火被透进来的微风压得一低,老头子把鹿腿骨抛在了小桌上。
“嗯。”大君还是低低地应了一声。
老头子呆呆地看着他,脸色有些苍白,像是不认识大君一样。阿摩敕也是第一次看见大君这样,像是忽然有一颗火星,点燃了大君心里的熊熊烈火。他的眼睛亮得逼人,苍白的脸上泛起了血色,他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下那股亢奋,和年轻人渴望征战那样,血管里有股激流。
“沙翰,我们两个也很多年没有面对面喝酒了。”他看着大合萨。
大君摆了摆手,“沙翰,你是准备把大合萨的位子传给眼镜龙么?”
“谁都不知道,但是我不能冒这个险。”大君的声音低而有力,“我是北陆的大君,也是青阳的主君,我没的选。”
阿摩敕心里猛跳,浑身都发软,几乎要起身跪下去。
老头子不吭声,弓起来像是一只干缩的大虾米。大君晃着濯银杯子,看着里面的酒液荡来荡去。
老头子抱着杯子喝了一口酒,看着有些扭捏。
大君把整整一杯烈酒喝了下去。
老头子忽然坐直了,一扭头,大君正目不转瞬地看他。两人对视着,老头子嘴唇颤了颤,“可是……”
大君把陶罐放在了床边的小桌上,自己先盘腿坐了上去,转头看了一眼阿摩敕,“眼镜龙又长高了。不要惊动木犁和夫人,去找两个杯子来,我和合萨尝尝新蒸的酒。”
“我们和东陆隔着大海啊!”老头子好半天才喊了出来,“大君你想好了,要不是海,你的父亲钦达翰王早就打到了东陆去。那是海啊,百里宽的大海峡,骏马没有翅膀,飞不上天,我们没有船,没有的!”
大君清了嗓子,“我即位以来,一直都在想,为何我们北陆征战如此的多?传说逊王当年集合七部,一统我族,是大功业,可是算来算去,逊王征战二十年,我族剩下的族人不到一成,死了九成的人建立功业,这功业也是血迹斑斑。我翻了书去算,每隔四五十年,总有一场大战,从南边的海岸一直打到北边的山脚,死无数的人,才能安静一些时候。所以以前大君的位置在部落中轮替,过上四五十年肯定是别的部落来占北都城。我们青阳能够占领北都七十多年,可能还拜东陆风炎皇帝的福,他风炎铁旅两次北征,四十年前杀了我七部几十万人,我青阳才能维持至今。”
大君喝干了杯子里的酒,看着烛火,那目光像是遥遥地望着远方。
“伯鲁哈是不能不死的。”大君低低地说,“如今想拆散库里格大会的,可不是伯鲁哈一个人。多少人都想做第二个逊王,自己统一这片草原,做流传子孙万世不变的大君。他们可不是伯鲁哈,会满足有片自己的草原,自己的族人可以安心地放牧。他们是要杀人的,杀到草原上只剩下他们和战俘,然后草原就像东陆一样,变成一个真正的大国家,大君就成了东陆的大皇帝。”
老头子深吸了一口气,渐渐地平静下来,磕了磕烟锅,摇摇头,“龙格真煌不反行么?他没有退路了,他的草场被人占了,他背后就是海,难道叫他退到海里去放牧?要是我,我也反了!”
“不光是朔北,九煵、沙池几个大部落都把骑兵放在北都城的旁边,我不讨伐伯鲁哈,他们会不会联合起来讨伐我们青阳部,我不知道,沙翰你知道么?”
“我都是猜的,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那年蒸出来的酒也是最烈的,我们都想自己带着酒出去喝个大醉,可是找不到下酒的吃食,都起了偷的心。后来大合萨被老大君下令在雪地里光着屁股骑马,被大家笑话了,他在自己家里蒙着头,一个月都不肯出来。当时大合萨十四岁,我才十一岁。”
帐篷里的气氛像是忽地融洽了,大合萨开始撕扯起鹿腿,大君就轮流斟着酒。天渐渐地黑了,阿摩敕又偷偷出去拖回来一盏东陆式样的九枝铜灯点燃了,九团火焰照得帐篷里一片通明。大君和大合萨都不太说话,只是吃喝,渐渐地两个人都有一些醉了,大合萨脸红扑扑的有点像是少年,阿摩敕也第一次看见了喝醉的大君,他头重脚轻的有些摇晃,身上铁甲的甲片丁当作响。两个人都在哼着一些阿摩敕听不懂的牧歌,老头子高兴起来,最后把鹿腿骨一把抢了过去,大口地啃着。
大君两指探进头颅嘴里拈出了什么,在灯火下慢慢摊开手掌,一枚淡青色的玉扣子一般的东西躺在他的掌心,莹润可爱。老头子凑上去左左右右地细看,摇了摇头。
老头子怔怔地看着大君。
阿摩敕应声去了,忐忑不安地避过女奴们的眼神,偷拿了两只濯银的深杯回来,一路上只看见几个面生的武士侧身半隐在帐篷背后。木犁家里来来往往的人多,也没有什么人注意他们,想来是大君随身的人。
“酒怎么有点苦?”大君皱了皱眉头。
老头子歪着头看他,并不说话。
大君却异常的静,只摇了摇头,“沙翰你是说我不该讨伐真颜部?”
“不!我们有!我们有船!我们……”
大合萨不由得坐直了。
他扫去桌面上的东西,解开了外面的棉布,暴露出朱红色的木匣子。阿摩敕觉得那匣子有些眼熟,心头忽地一跳,想起正是九王从南方带回来、装着真颜部龙格真煌头颅的匣子。大君轻轻打开匣子,红锦上果然是那颗石灰抽干的人头,阿摩敕头皮发麻,却不敢动弹。
“东陆!”大君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抓得他一阵疼痛,却挣脱不开,“沙翰,是东陆啊!东陆是粮仓,每个人都能吃上米麦的粮仓,很大很大的土地可以放牧牛羊。我们蛮族的骑兵只要登上东陆,就再也不怕了!你想想,我们的骑兵从天拓海峡的南岸一直打下去,我们的马快,轻骑只要一个月就可以跑到东陆的皇城下面,什么也挡不住我们北陆的骑兵,我们可以绕过他们的关卡,直接打进最富饶的地方,我们为什么要守着草原呢?我们蛮族也可以是天下的主人啊!”
“白狼团?”大合萨脸色变了,“楼炎是要反叛么?”
大君摇头,“我可不觉得。我们确实没有东陆人那么好的装备,可是我们有大地上最好的骑兵,我们的战士最勇敢,一个人打十个东陆人,东陆人还是害怕。可是我们草原上的人坏在分散,北陆能有几百万人?东陆一个诸侯大国,都不只这些人。偏偏有七个部,七个部你不认我,我也不认你,打来打去。多少好男子都在打来打去里面死掉,若是组成军队,东陆早已打了下来!人心不齐,才是最大的弊病。”
“这还用说?除了战马,盔甲刀剑弓弩车辆,我们什么都比不上东陆人。人也没有他们的多,怎么能打败东陆人?”
大君扯下一块鹿肉递给他,示意他坐在一旁的垫子上,“眼镜龙很能干啊,大合萨小时候在烧羔节上偷了一条宫里烤的羊腿,贴身抱在袍子里,还没有走出帐篷就被老大君发现了。”
“有个小东西,带给合萨看看。”大君从身边拎起了捆扎细密的一个方形的包裹。
大君拔出胸前的小佩刀,从头颅的嘴里刺了进去,撬开他紧闭的牙齿。死人肌骨早已经僵化,那种令人恐惧的低响让阿摩敕越发地不安,而大君凝视着那张黑洞洞的嘴,嘴角竟然有一点笑意。
大合萨默默地摇头。
阿摩敕眼前一黑,只觉得两只耳朵嗡嗡地作响。
大君的声音变得森严低沉,“所以谁也不能在草原上提拆散库里格大会这事,谁说了,我就杀掉他。我们蛮族人再也不要互相残杀,几百年前大家都是兄弟,再有战争,死的也还是自己的兄弟!”
“那眼镜龙也留下吧,沙翰你说吧。”
老头子低头想了一会儿,摸摸索索地掏出麂皮的小口袋,装了一袋烟,点上了,吐出一口青烟。
“骗瞎子!”老头子把烟锅在床上一顿,花白的眉宇挑得老高,“龙格真煌是什么人?草原上的狮子是傻子么?谁不知道反库里格大会的下场?他真颜部几万武士?朔北、澜马、沙池,哪个部落灭不了他?可是他还是要反,他反什么?他不反他要饿死啊!阿苏勒说的大君听了么?肉粥都喝不上,也会是叛贼么?也会是叛贼么?也会是叛贼么?”
“若沙翰你是大君,你可怎么办?”
“我想你也会反的。”大君居然点了点头,“沙翰你说得不错,我知道伯鲁哈为什么要反。前年真颜部最后一次上贡,伯鲁哈的信里已经说了,真颜部里面饿死了人,有些地方冬天人跟牛马一样吃干草,再不行牧民就杀马,吃马肉。几个大部落都说真颜部抢他们的牛羊,杀了不少人,可是他们死的人没有真颜部饿死的人多。他们自己灭不了真颜部么?要派使者来北都请我们青阳出兵。他们是要逼真颜部反叛啊,再用青阳的兵力灭了真颜部,铁线河的草场还是部落间平分。这种诡计,大合萨能看得出来,难道我就看不出来么?”
“我知道在这里,”他喃喃地道,“我就知道他藏在这里。”
“我?”大合萨使劲摇头,“我可当不了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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