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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32章 第二十八章盗趾
鲁阳是澜州最繁华的城邑,粮食囤积甚多。
屠杀所有贵族抄没家产后,奴隶军控制的粮食够全城吃三年,若以抄出来的珍宝换粮食,估计能吃更久。
只是,随着鲁阳被攻破,盗趾估摸着兖南的诸侯不会再卖粮食给自己了,以后的粮食便只能靠抢和自己耕作。
之前的三方大战虽然没对鲁阳的城墙造成多少破坏,但城内的破坏却是不小,盗趾几乎是马不停蹄的开始安民与恢复秩序。
为了这场战役,本就两日未睡的盗趾又是一宿未睡,却奇异的没有觉得精力不济。
盗趾随手往嘴里塞了一把蒸麦,心里有些微的诧异。
他在做奴隶的时候便已是二重境的武者,后来连番征战,又突破至第三重。
遇到常仪的时候,常仪告诉他,他的境界靠的都是生死边缘的领悟与潜力爆发。
人在
生死边缘时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没死,多少会有进步,但像他这么全靠生死搏杀的,寡。
虽寡,进境却是惊人的,后遗症就是他是人,不是神,身体禁不起这么折腾,看着没事,但身体里积攒的沉疴简直没眼看,回头爆发出来,他就得体验到什么叫病来如山倒,缠绵不愿去。
常仪送给了他一篇功法,作者也是那个叫元的,说是对他的身体和寿命会有好处,若是再精心保养身体,不作的话,活个两三百年不是问题。考虑到盗趾在干的事,显然不可能有精心保养身体的条件,寿命的影响不会大,但身体会好一些,沉疴少点,以后病来如山倒的时候也不会太痛苦。
初时将信将疑,没练,后来并肩作战多场,再看了常仪对贵族与蒲阪的恶意觉得常仪没必要害自己,便练了,之后,身体状况的确感觉到越来越好,精力也更加旺盛。
那个叫元的人究竟是什么人?
深谙政治与历史,又有如此神奇的功法。
心中诧异,盗趾仍旧忙着各种事务。
人在忙碌的时候,往往会有忙上加乱的事。
蒸麦并不好吃,麦粒表面的麸皮哪怕蒸过了也还是难以下咽,哪怕盗趾打小吃惯了也还是吃得很慢,再加上还要处理事情,就更慢了。
一碗蒸麦才吃了一半便有了新的乱子。
三方大战,鲁阳实在是太乱了。
人心是善还是恶?
这个问题没法回答,但混乱的时候人心肯定趋于恶。
浑水摸鱼,谁不喜欢?
毕竟,杀人放火金腰带。
负责抓溃兵和浑水摸鱼的城狐社鼠的是乔,乱子也与他有关。
自然不是乔趁乱牟利,乔不是人,盗趾在了解了一番乔的生理状况后便意识一件事:乔是这世间最合适的秋官。
他没有人的各种欲/望,心性也异常纯澈,不会也不可能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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