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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21章 第十七章辛筝
饶是骊嫘行骗多年,各种奇葩都见过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谁不在意自己死后是否有供奉祭祀呢?“但死后若无人供奉血食,你将沦为孤魂野鬼。”
辛筝一指西北方。“九阙山祖庙中人,有哪个会因为后代不祭祀而短了供奉血食?”
骊嫘无法反驳。
九阙山祖庙中的人,每个都是对人族有功之人,也都在漫长的岁月中因其生前对人族的事迹被神化了,有心的话,研究下人族的历史便会发现,神话传说的大部分主角都能在祖庙中找到原型。
不止祖庙年年祭祀,不漏下任何一个,人族各地也自发的兴建庙宇祭祀神话传说中流传下来的远古神人们。
辛筝继续道:“人为何执着繁衍后代?有个人告诉我,因为生命的第一本能就是生存,但无人永生,即便是长生种也会有衰老死亡的那一日,因为生存本能之上衍生出了繁衍的本能,既然自己无法永远生存下去,那就将自己的生命信息传递下去,用后代来证明自己存在过,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长生。我深以为然,并且思考起一个问题,人只能通过后代来延长自己的生命吗?我想到了祖庙,有没
有后代,他们都可称之为长生了,后代只祭七代祖先,更久远的祖先是谁,谁会去记呢?但祖庙中人不一样,只要人族不灭亡,他们就永远都‘活着’。”
骊嫘看着从眼神里透着疯狂的辛筝。
因着铅汞中毒的缘故,辛筝的发育比之同龄人要迟缓很多,更加瘦小,然而看着此时此刻的辛筝,骊嫘却有种看到巨人的感觉,有种情不自禁的想要追随巨人逐日的冲动。
“大君欲流芳百世?”骊嫘问。
辛筝热切的回答:“也不一定要流芳百世,遗臭万年我也不挑,反正只要一千年一万年,甚至十万年后还有人记得我来过这人世我就满足了。”
骊嫘觉得,自己方才情不自禁想要追随巨人逐日的感觉定是错觉。
这家伙就是个疯子,不能流芳百世,遗臭万年也不错,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一般就两种结局: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
前者也就罢了,后者,鬼知道辛筝能干出什么事来。
不过,也能理解辛筝为何对子孙的命运不上心。
人族执着子嗣,一半是为了不沦为孤魂野鬼,另一半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命延续。但繁衍再多的子孙也能保证自己的后代一千年后还记得自己是哪位,反倒是祖庙中有名的人,就算血缘后代忘记了,人族也一定有人记得他们哪位。
血缘后代既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自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骊嫘心中苦笑,她老子若有辛筝这份追求,她何至于遭那么多罪,一次次险死还生。
可惜,她老子那样才是正常人,辛筝这叫稀世奇葩。
骊嫘问:“你想变革?”
如何让世人长长久久的记得你?
答曰:干一件大事。
变革无疑是最轰动的大事,也是最危险的,古往今来变革者鲜有好下场的,损了太多人的利益,普遍会被杀了给既得利益受损者泄愤。如果有好下场,只能说明这人变革并不彻底,对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损害不够,或者这位变革者已经成了新时代的统治者。
时代的发展,是旧阶层的灭亡与新阶层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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