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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七十四章 神策扬威
即便裴旻从军十数年,看到面前的景象,都忍不住为之震撼。
今日裴旻再次亲临战场,看着阿拉伯兵卒不畏生死的冲杀过来,不得不承认,阿拉伯短短八十年,横跨亚欧非三大陆,成为世界疆域最大的国家并非没有原因的。
肯德里克原来是佣兵,西方的佣兵大多受国家雇佣,在战场上搏命,战斗经验尤为丰富。
但是自从他见识过唐横刀之后,直接舍弃了自己钟爱的宝刀,改用唐横刀了。
唐朝的盾牌并非西方的圆形盾,也不是那种整个人都能遮住的大盾,而是呈倒三角形的长盾牌,尺寸普遍较大,可以保护从肩膀到脚的大部分侧面。并且因为呈现倒三角形的关系,细窄的下部使用时不会被卡住,可以灵活左右变换攻击。
经过上百次的杀伐,肯德里克有着自己的一套战斗理念,凶残!
这位出生于西方斯巴达的后人是最早跟随裴旻的一众人之一。
阿布·穆斯里姆苦涩的分析着:“青海湖是有通往西域的路,只是那路非常险峻,上岭下山,难以行走,也只有轻步卒能够与短期内翻越。听说裴旻麾下的神策军勇锐无匹,不过短短数千人却能覆三军之众,斩万人之将,今日这一仗,十有八九就是神策军……”
也是因为有这样的兵士,裴旻才会一直给压着打。
“狮王,属下无能,又中了裴旻的算计!”
唐横刀兼顾剑的破甲,刀的杀伤力两大功效,在战场上在短兵相接的战局中,毫无疑问是无双利器。
见肯德里克有抢滩登陆的意思,裴旻赶忙鸣金收兵。
肯德里克手腕一翻,直接削断了敌人的右手,然后高举着唐横刀,从敌人的嘴里刺了进去,手腕一绞,向上一挑。
肯德里克是西方的将门之后,因为父亲败给了阿拉伯,流浪成为了雇佣兵,在西方佣兵界极有名望。
此时此刻他们自然知道青海湖的战局以唐军全胜而告终。
嘴上不说,莫斯雷马萨心底却如明镜一样,这一仗自己是输了,从一开始在布局上自己就输了。
早在裴旻初次领兵指挥金城防御战的时候,就跟他结了不解之缘。
然后双方展开寸土寸地的争锋。
刀盾兵缺乏自己的特长,各方各面都很中庸。
“也许唯有狮王的狮军才能与之对抗?”
刀盾兵在关键时候的价值意义很多时候比那些重金打造的特殊兵种更要有用。
儒家的忠君爱国的思想,比及教会培育出来信仰战士,还是要逊色一二的。
指挥阿拉伯进攻的将领正是阿布·穆斯里姆,这位阿拉伯名将也一脸的懵逼。
莫斯雷马萨心底一阵烦躁,要不是吐蕃无能,败的这般彻底,让裴旻得到了有效的支援。
敌兵的面门都给绞烂了,脑浆脑血四散喷溅……
两千神策军直接将阿拉伯的五千兵马硬生生的打回了喀布尔河西岸。
在冷兵器时代,唐横刀几乎是刀具类的巅峰,即便是同一时期西方的名刀大马士革刀都无法与之相比。
强悍的兵士,外加不惧死的信仰,让他们化身为不知后退和畏惧为何物、只知冲锋死战的怪物。
他们阿拉伯勇士的鲜血几乎都要将喀布尔河东岸的河滩染红了,尽管他们凭借人数战斗力占据着一定的优势,但每每到关键时候就差那一口气攻打不下来。
若非有着防守优势,他们阿拉伯的战士,砍杀他们就跟砍瓜切菜一样容易。
直到与莫斯雷马萨这一仗,裴旻才真正意识到什么是“水为之不流”。
作为一支攻守平衡,山战、水战、陆战、林战万金油形的兵种。
加入神策军后,肯德里克将自己战场上磨练出来的刀盾之法传授给了兵卒,又将西方的战术一并传授,东方向来以步卒称雄,在步卒一道比之西方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阿布·穆斯里姆战战兢兢的续道:“天竺腹地颇有怨言,他们得了唐军的游说,在后方闹腾。拜占庭也有些蠢蠢欲动,法兰克好像已经出兵收复失地了……”
也是因为如此,裴旻根本无暇顾及他事,连家书都不太顾得回,更别说其他事情了。
这一年来,第一次转守为攻。
尤其是随着裴旻麾下不多的河西、陇右军在救火中疲累损耗。即便是不输于阿拉伯军的强兵精锐,也因为各种原因呈现不足的势头。
裴旻一直以为书中一些类似的桥段文字有着修饰性的夸大:如项羽彭城击刘邦,项羽追击汉逃兵至灵壁以东的睢水上,斩杀汉军十余万人,迫使逃入睢水,溺死者不计其数,睢水为之不流。
喀布尔河岸!
便在这时,莫斯雷马萨突然得到吐蕃使者求见的消息。
从一开始,这个自己视为对手的家伙就没有正大光明的跟自己打的意思,而是不断的耍着防不胜防的小手段,给他制造了不小的麻烦。
阿拉伯的兵士麻溜的在河岸上奔行,带着几分狂热的杀向喀布尔河东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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