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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51章 斗琴之摇滚精神
杜星下台时,对着夏纱沫做了一个甩头的动作,并酷酷的朝夏纱沫笑了笑。
杜星横抱吉他,一只脚踩在凳子的横杠上,一只脚放在地板上,姿态轻松写意,俊俏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
他埋头于遗忘的海洋,
时光是风,
插入忧愁的发辫中,
夏纱沫、王鸥他们也都在台下,他们对程晓羽倒是很有信心。因为他们清楚程晓羽无匹的实力。
正是他的欢乐,
冬是孤独,
程晓羽接过琴,没露出什么惶恐,杜星眼里的蔑视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影响。
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
夏是离别,
灰烬都在证明它是未来的宫殿。
但岸陆表示怀疑。
想到即将到来的残酷现实,杜星忍不住会心的笑了。
风,教授沉默;
从演唱上来说,普通话单音节加上音调区分明显,华语本来就不是非常适合唱摇滚。
惟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
杜星这才猜到,程晓羽是罪恶王冠的成员。他冷酷的想到这个胖子难道以后还有脸在这个乐团呆下去?
但是摇滚绝对不会是像杜星和秦义这样外表叛逆,内心却拿摇滚当作吸引异性的工具。摇滚对他们来说就是孔雀身上的羽毛,而不是青鸟身上的翅膀。
但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为他的忧愁定制了琴弦。
俗话说认真的男人最帅,就算程晓羽不像承认,这个时候的杜星的确比他有范的多。单就表演,而不是演奏来说,程晓羽的条件要赢很难。
夏纱沫一眼都没有看他,眼神都黏在程晓羽身上。
是时光写给人们的信,
如果白昼能说话,
就如乌云所言,
杜星当然不能理解阅尽千帆的程晓羽,对他来说,吉他不光是他用来招蜂引蝶的工具,也是他践踏他人的武器。
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华夏人的儒家文化本身就有着含蓄的情绪,对叛逆的、呐喊的、愤怒的摇滚很难接受,因为这和华夏传统文化异常违背。传统华夏人多对安静高雅的音乐情有独钟,所以金属在他们耳朵里就成了噪声。
杜星弹唱的很是投入,他这样的行为已经类似于砸场子了,所以他不容有失。
微笑着把琴递给程晓羽,并且拍了拍程晓羽的肩膀,表示鼓励,作为一个前辈,该有的风度一定要有。表面功夫他还是会做。
杜星敢淡定的在别的酒吧上台表演当然还是有点斤两的。虽然摇滚在华夏流行音乐圈子不算盛行,但也有大量的叛逆年轻人喜欢这种西方的表达诉求的方式。而华夏摇滚当然也有属于自己的圈子,杜星的师傅段洪亮就是这个圈子很有份量的吉他手。也算是上海地界小有名气的摇滚乐队,东方不败的主音吉他手。
而是为了解放悲伤。
反倒程晓羽认为杜星弹得不错,比他想象的要厉害。
从外形上粗看,移指和滑音的动作好象差不多,但实际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两者的目地不同;移指是为了移动把位以便手指达到某个音或某群音,或为了取得某弦所特具的音质;而滑音大都是为了取得半音阶式的效果。其次,虽说同样是手指的移动,但其方法是不同的。
jackkerouac说:oeveryouthful,oeverweeping(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比较诗意的说法,oever=ahalways(forever)。)
是我们织就白昼衣裳的丝线。
移指的奏法是:移动的手指略微向上抬起一点,完全松释手指在弦上的压力,使手指浮按在弦上迅速地移动。正确的移指是绝对不能听到经过两音之间的各音痕迹的。
然后解开它的发辫。
黑暗只在睡眠中工作。
除非在夜晚的怀抱里。
但他的移指就不怎么样了基本都使成了滑音,但这也只有程晓羽这样段位的内行看得出来,普通人估计是瞧不出有什么区别的。
而一些传统摇滚在华夏人看来是唱法老掉牙的音乐,就像70年代的歌,其实摇滚传统唱法和那时的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自死亡的方向吹来。
它会宣讲夜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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