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妖圣祖

第1407章:镇宗之器(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407章:镇宗之器

噗呲!

噗呲!

帝霄的脸颊,双臂,都被撕裂出了血口,被羽光绞杀出很多口子。

帝霄,落入下风!

“提升了血脉的鹏战,实力这么恐怖吗?宗主都不是对手。”

猴族之长,天妖太上,侯天胜脸色凝重说道。

“别急,宗主还没有动用那件法宝。”

这样的战斗,也只有陆地神仙境界的强者能看清情况。

其他人,只能看见不同的能量在对碰。

“斩!”

金色大鹏怒啸,无数的羽刃汇聚成了一柄巨大的金色羽剑。

嗡!

这一剑释放能斩灭一切的可怕气息,金鹏搏天术的最强状态,搏天剑!

“杀!”

一剑撕裂虚空,只见苍穹突然裂开千丈裂痕,这一剑笼罩向帝霄身体。

这一剑劈中,帝霄不死也会重伤。

“鹏战!!”

帝霄怒吼着,双眸赤红。

他怎么能败?他不能败!

自己才能带领妖族复兴!不能让妖族毁在鹏战这个激进分子手中!

为此,可以不惜一切!

“镇仙塔!”

帝霄吐出了一道宝光。

“要动用镇宗之器了吗。”项尘望着这一幕,眼眸微眯,他摸了摸自己怀中的小白虎。

这一道宝光,化为一方巨大的黑塔!

黑塔千丈,蕴含仙威,释放磅礴的伟力,镇压一方虚空。

“镇仙塔!”

“我宗仙器,镇宗仙器!”

无数人望着黑色巨塔惊呼出声。

轰隆隆……

千丈黑塔出,镇灭虚空,塔释放一道道彩色仙光,环绕无数的符纹,直接轰击向了这搏天一剑。

轰隆隆……仙光镇灭在这搏天一剑上,金鹏羽剑不断裂开缝隙。

承受不住了!

“帝霄,哈哈哈哈,你终究不如我,还得借助镇宗仙器。”

鹏战反而桀骜大笑。

“今天便镇杀了你,妖族不能被你带领!”

帝霄双眸赤红,动了杀心,全力催动镇仙塔。

轰……仙光镇碎金色大剑,笼罩金色大鹏身躯。

噗呲!

金色大鹏被轰飞,口吐鲜血,身子被一股恐怖力量撞击,全身骨头都碎了不少。

镇仙塔之威,果然恐怖!

轰!

金色大鹏身子被镇落长空,一座大山都被它巨大身体砸毁,天地摇晃,千里范围剧烈地震。

“唉,鹏首座虽然强大,终究没掌控镇宗仙器呀。”

不少人望着这一幕叹息道。

这镇宗仙器,可是天妖宗传承了多少代宗主的法宝,当今天下最强大的法宝之一。

“给我镇杀!”

帝霄怒吼,控制巨大的镇仙塔竟然砸杀向了金色大鹏。

镇仙塔携带的仙光,镇碎虚空,真砸上了,必然得镇碎鹏战肉体,毁灭修为。

“宗主,不可啊!”

“宗主,住手!”

战斗局面失控,成生死局了,瞬间无数太上长老大惊失色。

若是鹏战出了身死,他一脉的人必然暴动,天妖宗将面对分裂局面。

十月流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贵妃自请下堂后,陛下他后悔了
贵妃自请下堂后,陛下他后悔了
关于贵妃自请下堂后,陛下他后悔了:宁婉婉穿越到古代成了当朝最受宠的贵妃,当她以为自己真爱降临时,宁家被搞垮,哥哥战死西北,天堂跌落至地狱只需一瞬。青梅竹马是假的,宠爱也是假的,宁婉婉虽并未被殃及,却也从功臣世家之女沦为罪臣之女。他说:只要你肯,你依旧是朕最宠爱的贵妃。可宁婉婉是谁?你要劳资求你,劳资偏不要。裴瑾修冷笑:“不要?那你去给朕当洗脚婢吧。”宁婉婉:“不是怎么还当真了?”好好好,宫中无活
千媚灵
不动产登记的那些事
不动产登记的那些事
不动产登记,一个普通到没有人在意的行业,没错,就是给您办房证的。它既不是那种光鲜亮丽的行业,也不是那种令人敬重的行业。这只是在平凡的世界里一群平凡的人,十年如一日,竭尽全力只是为了作好这一件平凡的事。
爱吃水煎饺的佩雷拉
林天柳如烟
林天柳如烟
杀伐果断,有仇必报。 武道妖孽林天,在美女师父和五个师姐的宠爱下长大。 二十岁那年,林天凭赫赫战功,受封镇北王。 师命难违,让他在七个未婚妻中挑选一个成婚。 可谁知,当晚他就被一个绝美大小姐给强推了。
山山山月
让你协议结婚,没让你真娶美娇妻
让你协议结婚,没让你真娶美娇妻
两年前,我创业失败,公司破产,是老婆给我了钱,才能渡过难关。 唯一的要求,是和老婆协议结婚,做一对假夫妻,代价是五百万。 原来,老婆曾经喜欢竹马,却被父母反对,无奈之下和我结了婚。 如今,竹马归来,我的生活步入正轨,是时候离婚了。 却没想,老婆她想假戏真做!
佚名
官道之红色权力
官道之红色权力
我升迁在即,想不开心都难啊! 前段时间公司高层位置空出来了。 领导跟我去参加招商引资会,在一番辛劳后,我顺利拿下破了招商引资纪录的188.88亿大单,领导亲口向我许诺这个位置非我不可。 领导的许诺都给了,还能吃了吐吗?! 可没想到一个大冷门人物,不声不响的顶替了原本是大热门的我! 估摸着,是那大冷门的高层姐夫哥发力了。 果然,在职场有能力不够,还得有资源啊! 我脑海一声巨响,感觉脑仁儿都要炸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