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一天天九儿

第七千九百四十一章:光时(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七千九百四十一章:光时

而这时候,一道道猛烈的光开始疯狂汇聚我的剑尖,它们是时光。是有质光,也是各种各样可见空间湮灭的光芒!

这些光芒在时光法则卷动下凋零,在时光的流逝中幻灭,其汇聚于一点,席卷成了惯性!

我剑意集所有毕生所学于一尘垢,只待三人剑境分晓那一刻!

寰宇至尊面露苍白,表情中带着无尽恨意,这一剑的恐怖,他不会不知道!

而夏瑞泽嘴角带着狰狞。大声怒吼道:"寰宇至尊!你今日必亡!"

李破晓却没有半点疯狂,他自始至终初心不改,现神威而明正神,让孽障尽往生!

轰隆!

轰隆隆!

三种剑境互相撞击,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夏瑞泽的剑境率先被剑气切割。而李破晓紧随其后,寰宇至尊以一敌二仍然占据了上风!

求生欲让他面露狰狞,在地球他的法则不能发挥全力,所以他只能是借助于外力!

那把元祖仙剑此刻爆发出猛烈的空间法则湮灭效果,仿佛是阴气疯狂涌出一般,把周围都拉入了黑暗之中!

夏瑞泽手中的黑暗粒子立刻从蛛网变成盾牌,竟采取了防守态势!

"什么时候了!?你还防什么!?给我灭!"李破晓怒叱一声,随后彩色的光华冲天劈下,直接轰在了寰宇至尊的剑境上!

咔嚓!

剑境当场崩碎。与此同时,李破晓的剑境也因为全力以赴,在寰宇至尊的空间剑气中整个崩碎!

他们两人就算再厉害,也终究不可能是寰宇至尊的对手!

轰隆!轰隆!

李破晓这一剑没能完全砍中寰宇至尊,到一半的时候,剑境已经老去。他这时候必须重整旗鼓。

至于夏瑞泽,这时候采取了守势也于事无补,在寰宇至尊的空间炸裂攻击下。再厉害的防御都等于是无效!

"战千秋万道唯独我,绝一剑沾尘!常笑君!天一道!天!剑!决!歌!"我手中的尘垢这一刻被我推出,这枚尘垢渐入时光之中。随后凝聚一线!

砰!

寰宇至尊爆裂的剑境怎么可能挡住我的攻击,瞬息在时光中溃灭!

没有时光灭绝不了的物质,包括时光本身!

至于空间,也再其例!

天地万物,包括创造,包括创世,包括一切的一切法则,都不可能永存于时光里,取决于时光逝去的速度罢了!

更不说这里不过是地球!

这一点湮灭的时光,已经足够湮灭寰宇了!

寰宇至尊看着那把元祖仙剑剑刃被洞穿,再看这洞穿的缺口那儿,连接胸口还有一条线,双目中多了三分慌张,七分的怒意。

而线的尽头,是一颗粉尘大小的时光点,它正不断的旋转拉扯他的身体,就算它无限再生,也不可能阻止和时光飞逝的牵连!

"创世仙尊!你以为就这样能灭了本尊?"寰宇至尊咬牙切齿,手中的元祖仙剑瞬间崩碎,天地都陷入了一片黑暗恐惧当中!

浮梦流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离婚后,豪门大佬追妻火葬场
离婚后,豪门大佬追妻火葬场
【先婚后爱 双向奔赴 追妻火葬场 豪门】 她喜欢他,从上学时期就喜欢他,可他太优秀了,优秀到她无法靠近。 本以为这份感情要埋在心底,谁知一场同学聚会,让两人有了交集,甚至还擦枪走火…… 事后,他:“结婚吗?” 她以为暗恋成真,便同意了,可谁知,婚后生活索然无味…… 后来,她实在受不了他每天只有工作的生活,确定离婚重新开始,他也同意了。 一切都结束了。 可转眼,他又来找她…… 她:“我们已经离婚了
佚名
战皇林寒
战皇林寒
落魄的皇朝储君,被人陷害,贬为扫墓下人。意外得到始皇绝学,从此踏上至尊之路,高歌猛进,踏天而行。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九天十地,惟我独尊!一代少年,逆境重生,绽放光华,普照浩瀚河山,成就太古战皇!
蒙面加菲猫
仙道长青
仙道长青
简介:凡人流,无系统,种田文。怀揣神秘三亩灵田穿越神秘浩瀚的仙侠世界中,幸得二叔引入仙途,成为万千散修之一。而仙道好入,仙途难行,唯有迎难而上,百般磨炼才能仙道长青。(境界:练气,筑基 ,金丹,元婴···)仙道长青推荐地址:8w0-187457
佚名
太阳之子!
太阳之子!
关于太阳之子!:先天剑体拥有者林枫,却因一次宗门任务,遭人暗算,剑体被剥离,丹田破损,成为门派弃徒,被无情赶出从小长大的宗门。茫然无措之下,幸得上天垂怜,喜获天降神火,再修武道,重新激活剑体本源,铸就无双剑体。在人魔妖鬼仙神的诸天万界中,杀出一天血路,剑逆九千界,林枫的逆天之路,从天衍大陆开始…
林天翼
误入士兵突击之穿越纪事
误入士兵突击之穿越纪事
【士兵突击群像+团宠+女强+穿书】 误入士兵突击的我居然混成了团宠? 前世最强女特工兼书迷的秦关月穿越到了《士兵突击》的世界,看到书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出现在面前:话痨吴哲、钢铁老虎高城、爱操心的史今、宁折不弯的伍六一、妖孽的袁朗…… 想到书中的种种意难平,她下定决心,要终结书中的遗憾。 (架空世界观,有金手指,正文无cp,番外应该会有cp。以士兵主线为主,略有改。不喜请点叉,有意见我会接受的!!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