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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63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朱楷想要建立的新大
孟端一看,这么着也不行啊。
正好当时朱元璋准备北伐,孟端就带着河南投降了朱元璋。
这样的人有大才啊。
朱元璋平白无故得到河南地,知道了孟端的光辉事迹后,把孟端叫过来,发现孟端是亚圣后裔,而且比较有才,干脆就留在身边当掌书记,并且很信任他,这才在洪武四年年初的时候,认命孟端为应天府府尹。
现在,这个奇人归到朱楷手下,又干起了掌书记的活。
罗贯中自然是不能和孟端的经历比的,当年他在张士诚手底下,也不过是一个谋士而已,和孟端以小吏身份拿下河南一个省,完全是两个概念。
“哼!”
自知经历不如孟端的罗贯中,冷哼一声很骄傲的说道:“某,是写小说的。”
“那你去写啊。”
孟端指着朱楷给的书稿:“这么一本警世之作,二皇子给了你写,你竟然不知好歹!”
“胡说,我难道不知道这是警示之言?”
罗贯中恼怒的说了一声,随后说道:“我、我只是认为男女之事过多,会对主上的声名受到影响。”
“呵呵……你多虑了,上面又没有写二皇子的名字,你担心什么?”
孟端看着罗贯中,对他说道:“至于你罗贯中,又有几人知晓你的名字?”
“你、吾乃二皇子门下舍人。”罗贯中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但为了防止这本充满男女之事的警世之作被孟端霸占,他立刻对朱楷说道:“金主在上,这本书我一定好好写,认真写,绝不辜负您的一片心意。”
“嗯。”
朱楷看着罗贯中,提醒道:“你吃的是我的,住的是我的,衣服也是我的,我给你这些是让你给我写书的,不是让你忤逆我的。”
“呃……”
连忤逆都用上了……
难道,朱楷真要当我的爸爸吗?
罗贯中虽然觉得很羞耻,但也觉得自己如果真这么做了,应该不会亏。
毕竟,这是皇室中人,就算认个爸爸,也不亏啊……
自己摇身一变,也成了皇室中人,岂不完美?
嗯……就是这样。
想到自己那本《三国》里的三姓家奴吕奉先,罗贯中顿时就不觉得亏了啊。
“是,绝不忤逆金主殿下。”
孟端看着如此没骨气的罗贯中,不屑的把头扭到一边。
就这样的人,也配称自己是写书的人?无耻至极!
……
没错,朱楷就是让罗贯中写《金瓶》,他在超级远洋货轮上抄了一份《金瓶》的大纲,当然……原著朱楷也有,但他并没打算就这样拿出来,他想看看,罗贯中写得《金瓶》,和兰陵笑笑生写得《金瓶》到底哪个更好。
至于其他的故事大纲,朱楷多得是。
宝莲灯、白蛇传……这等脍炙人口的小说,拿出来都是爆火题材。
只要罗贯中有能力一直当枪手,他就有拿不完的故事。
罗贯中得到了写《金瓶》的工作,非常满意,看向孟端时像得胜将军似得。
对孟端的到来,罗贯中是非常排斥的,他认为这厮抢了他的工作,本来自己是朱楷身边的掌书记、史官,现在孟端一来,他成了副的。
就算你是亚圣后裔,以前也是应天府尹,那又如何?
现在大家都是在二皇子手底下讨生活的,你高贵不到哪去。
正是抱着这种心态,罗贯中处处看孟端不顺眼,孟端也瞧不上罗贯中趋炎附势没有骨气的样子,两人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
朱楷平时也不管事,但安排事的时候,两人谁都不许反对。
要么干,要么滚蛋。
和朱楷争论的下场,就是被朱楷用“蓝玉亲兵的一百种死法”相威胁。
……
朱标来找朱楷,说的就是给他过生日的事情,但同时也告诉了朱楷,自己在过完生日后,会前往湖广之地的事,朱标倒不是舍不得应天府,只是第一次出远门,朱标心里有对家的眷念。
“前天去娘那儿吃饭,娘都和我说了的。”
朱楷也舍不得朱标离开,但他特别能理解朱元璋让朱标出去的动机,朱标是未来的皇帝,有些事情他必须要承担。
“大哥应该去,到时候你把土豆和地瓜的种子带上,再让二伯给你带几个有种植经验的人跟随,很快就能配好的。”
朱楷对朱标鼓励道,“大哥好好干,咱大明的未来是你的。”
“我知道,但我舍不得娘还有二弟。”
“没事大哥,我平时闲来无事,想你了直接就去湖广了呢。”
朱楷笑呵呵的安慰着朱标,随后故作严肃的说道:“大哥,我是咱爹选定的老朱家家主,咱大明皇亲国戚的宗室长,你在湖广如果没做好,我可是能惩罚你的。”
“竖子,大哥岂能让你惩罚?”
朱标说完,不无担忧的表达了对朱楷的担心,语重心长道:“二弟啊,我不在家的时候,你少惹咱爹生气,我走了,他要打你可没人护着你啊。”
听到朱标的话,朱楷感叹道:“三弟、四弟,也长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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