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气五千年

第五千五百九十一章 始祖回归(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五千五百九十一章 始祖回归

晨日界,寻天岛内。

方羽跟随冷寻双离开了大殿,来到了寻天岛深处的一座山谷内。

这里是冷寻双平日里闭关修炼的地方,不经过允许,谁也不得进入其中。

“羽,你真的打算这么做么?”冷寻双问道。

“试一试吧。”方羽说道,“你也知道,当年我虽然什么秘籍都看,但要掌握技能,还是得靠实践。”

“而傀儡之术这个方面的实践,几乎为零。”

“但你是天才,你只要实践……就没失败过。”冷寻双直直地看着方羽,美眸清亮,说道。

“你这么说,我压力更大了。”方羽眉头一挑,说道。

在经过一番思索后,方羽决定尝试制作一个傀儡。

由于他体内的血脉,他若以真身进入主神界,很大可能会迅速惊动整个主神界,甚至于震动整个神族。

在对神族的信息掌握还不充足的情况下,这么莽撞地行动,甚至可能直面整个神族……那不是勇敢,而是脑子有问题。

至于分身,或是将小金人分离出去……那都是一样的结果。

只要血脉气息没变,与神族之间的血脉排斥就会出现,身份就会暴露。

而让冷寻双前往,则很大可能会连累寻天岛。

在这种情况下,方羽便想到了一个办法。

制作一具不具备任何血脉气息的傀儡潜入主神界探明情况。

必要时,再将真身转移过去。

这么做,风险便可以降到最低。

当然了,要做到这一切,就需要制作出一个强度足够的傀儡。

当初在地球上,方羽看过无数的功法秘籍。

但对傀儡之术,他一直以来都不太瞧得起,尤其作为体修,他觉得无法继承他肉身力量的傀儡毫无意义,因此就没有在这一方面钻研。

“你需要我在旁协助你么?”冷寻双问道。

“不需要,等需要一些材料的时候,我会告诉你,你再帮我寻找。”方羽说道。

“好。”冷寻双轻轻拍了拍方羽的脸颊,笑道,“那我就在外面等你消息。”

随后,冷寻双便离开了山谷。

方羽独自留在空旷的山谷内,原地打坐下来。

“傀儡的强度,肉身肯定是没法有多强了,取决于材料。”方羽心道,“所以,要这具傀儡具备一定的强度,只能灌输法能,维持一定的强度,至少能够让它正常施展一些简单的术法,混入到主神界内。”

“进去之后,找到关键人物,我再把本尊转移过去动手……这样就完美了。”

“这么想好像也没多难,直接制作就可以了。”

方羽站起身来。

他的储物空间内,有从各个界域搜刮而来的顶级材料。

因此,对他来说,材料其实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开搞。”

方羽开始了制作。

李道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综影视:女配有了金手指
综影视:女配有了金手指
正在更新:孤注一掷:白苗苗 当影视剧里的各色女配们拥有金手指后,他们的人生将会迎来怎样的改变呢。 高亮:女主并不真善美,会有恶女类型女主,雷者慎入 一、【星汉灿烂:何昭君】身世相似的将门孤女vs冷面将军凌不疑 二、【知否知否:盛如兰】不受宠的嫡女vs高高在上的仁慈帝王赵祯 三、【甄嬛传:浣碧】微万人迷,无cp,男人只是我的工具,假白莲,实际上只爱自己。 四、【如懿传:苏绿筠】微万人迷,吃瓜
冰糖荔枝
重生三年抱俩:霍爷的心肝不想负责
重生三年抱俩:霍爷的心肝不想负责
【复仇+马甲+打脸+强势宠+重生+真假千金+团宠】 前世,真千金迟晚从乡下接回,却误认为爸妈和三个哥哥只喜欢假千金,直到偏信渣男贱女的话,搞得家破人亡的那一刻,她才知晓,爸妈和三个哥哥爱她有多深。……
烧鸡
我怎么还活着?
我怎么还活着?
灵气复苏,诸神降临? 灾难不断,诸生皆苦? 关我何事,我只是一个已经被宣布暴毙倒计时,放弃治疗的绝症病人。 带着残躯走上驱魔诛仙之路,可不是为了保家卫国,只是因为风险工资太诱人,尤其是抚恤金...... “这邪功遭天谴,即使前期进展顺利,最后练者必将自毙.....” “给我来一打。” “这魔剑反噬人主,已经吃掉了九十九条人命.....” “给我来两把,还有那什么吃人魔盔,噬魂血爪,给我整一套。”
柿子鲸
乖徒儿下山去吧,你师姐倾国倾城
乖徒儿下山去吧,你师姐倾国倾城
“徒儿你无敌了,快下山找你师姐去!” 面对赶自己下山的美女师傅,白枫只好下山找未婚妻和七个师姐。 大师姐封疆战神,国色天香,美艳动人。 二师姐氏族千金,蕙质兰心,倾国倾城。 三师姐商界女王,楚腰纤细,风韵魅惑。 …… 我叫白枫,遭遇迫害,觉醒玄阳体质,需跟九位阴元浓重的女子结合,才能够不死。
白玉扶风
混迹官场:我一草根平步青云
混迹官场:我一草根平步青云
草根出身的他成为乡镇公务员。 可偶然从监控看到自己最好的兄弟竟然和老婆搞在一起。 毫无根基的他受尽侮辱,官位被夺,前途一片灰暗。 直到他的大学初恋找来,他从此官运亨通,青云直上…… 他发誓权利、女人、财富,他通通要拿回来!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