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暴的转生之旅,异世界特工之家

第137章 终末的继承者(六)(1/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37章 终末的继承者(六)

雪在下降,降到一半就化了,村民在熊灵的带领下往极北走,尽管走得很远,但地表的温度仿佛一天比一天高,空气燥热,就连雪花也不愿呆在这里。

恶魔的势力一天天壮大,地狱族打算在北方安家,据说烙印山那一带都快热成火山了。

众人们挤在帐篷里,听托巴斯讲坡德洛特英雄的故事。

他一下子模仿英雄王的语气,说道:“害怕联合,这是盟军失败的原因,而我们不会,熊灵是我们的朋友,他们的领地分别占据全大陆四座最高峰的三座,雪鹰峰,冰狼峰,冰熊峰,我们的朋友可能是大陆上最强壮的种族,每个熊灵部落都会通宵一种动物的灵性,雪鹰,冰狼,冰熊,还有很多未知的动物成为熊灵的忠实朋友。”

他又一下子模仿帝王的脾气,说道:“这样的事不可能发生!你根本不懂,恶魔军团为什么会入侵冰原,你的先祖也一定没有考虑过同样的问题,敌人为什么要和熊灵争夺这块贫瘠之地,如果只是想让领土变得更多一些,恶魔也不会选择对他们而言没有任何好处的冰原。”

他还模仿出商人的刻薄:“恶魔不好惹,熊灵也不好惹,人们常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而我想的却是食物,食物在北方是相当稀缺的,价值就等于黄金,一旦贫瘠的土地种不出更多的粮食,人类就只有等着饿死,所以,拿武器和熊灵交换食物是最好的选择。”

到最后,他甚至模仿出吟游诗人的开场语:“在贫陋的雪山娶得这样高贵的女子是何等幸福!度着安乐的生活,真是天从人愿,因为他能在卑微之中选拔贤能,又成为了王,人人称赞他的真知灼见,这位王确是世间罕见的。”

大家都被托巴斯的模仿本领折服,如果没有他,这趟旅程就走不下去似的。

米恩每次都是埋着头躲在最后的那一个,完全融入不了这个群体,当大家都为托巴斯的演说鼓掌时,他的脸上就露出厌恶之情。

米恩开始讨厌托巴斯,也觉得自己对不起托巴斯。

迁移队伍离海伯利安还有九百多公里,队伍里有不少老人支持不住严寒,倒下了。

托巴斯提议为他们举行葬礼,不知什么时候,他俨然成为这队伍的首领。

大家齐心协力挖出雪坑,下葬后,在雪堆上插上图腾,生活在莫利艾的生物只要看到图腾,就不会主动打扰安息的灵魂。

就这样,坟墓越来越多,队伍的人数越来越少,以至于每走几步就会出现一个新坟墓。

托巴斯异常坚强地给足信心:“坡德洛特人从不放弃希望!”

他就是希望的光,是坡德洛特人的未来。

每到晚上,米恩就会在篝火旁想一件事,他的体质明明这么弱,为什么没被冻死?难道上天是想让他活下来见证发生在托巴斯身上的奇迹?

这恐怕比死亡更加难以忍受。

‘苏醒吧,请勿欺骗自己,把你的感情宣发出来。’

‘害怕不是你个人的事,难道托巴斯就不会害怕吗?’

‘诅咒自己,好,你真的要来一下吗?’

‘你恐怕还不知道,你离真正的家已越来越近。’

每到晚上就会有数不尽的噩梦纠缠米恩,梦中,总会出现同样的虚空,什么都没有,无尽的黑暗,只有一个思想在虚空中徘徊,这个思想仿佛是他自己的,又仿佛是别人的。

不知过了多少个这样的夜晚,坡德洛特人终于在托巴斯的带领下突破重重困难,见到了海伯利安。

海伯利安,世上最坚固的壁垒,当坡德洛特人见到它的全貌,都激动地流下眼泪,仿佛只要进入壁垒就能获救似的。

一个完全陌生的冰世界!无法描述那一时刻震撼内心的激动,宁静的色彩,那色彩源于天空的极光。

纵使以前来过这里,或者是从故事里听到过的,白雪皑皑的冰世界对视觉造成了超越想象的冲击。

这里共同居住着熊灵和矮人,巨大的魔像为城门侍者,立在两旁,仿佛两位刀枪不入的管家。

由于工匠的加持,城里配备最坚固的铠甲和最锐利的冷兵器,同时配合先进的魔像技术,使海伯利安成为最坚固的壁垒实至名归。

超烦键盘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界灵武帝楚枫
界灵武帝楚枫
论潜力,不算天才,可玄功武技,皆可无师自通。论实力,任凭你有万千至宝,但定不敌我界灵大军。我是谁?天下众生视我为修罗,却不知,我以修罗成武神。…………………………
善良的蜜蜂
武帝楚枫
武帝楚枫
论潜力,不算天才,可玄功武技,皆可无师自通。论实力,任凭你有万千至宝,但定不敌我界灵大军。我是谁?天下众生视我为修罗,却不知,我以修罗成武神。…………………………
善良的蜜蜂
穿成暗卫,被五皇子甜宠拐跑
穿成暗卫,被五皇子甜宠拐跑
我穿越了?穿成了个…暗卫?! 可咋刚睁眼,主子就想对我欲图不轨? 可咋这主子是当朝不近人情,臭名昭著的五皇子? 本社畜绝不服气绝不认输! 什么尊贵五皇子,我统统踩在脚下! 可咋这男人,躺在床上,一双眸子深情若水躺平让我踩呢……
佚名
不做备胎,乔小姐跟别人官宣了乔杉江昱珩
不做备胎,乔小姐跟别人官宣了乔杉江昱珩
我爱了江昱珩十年,却换来一句,“食之无味,没兴趣。” 转身却对另一个女人日陪夜伴...... 十年的青梅竹马开花却不结果,我不再做备胎。 后来,我要另嫁他人。 半夜,江昱珩敲响我的门,“杉杉.....” “江先生有事?”我声音刚响。 卧室里男人性感的声音传来,“老婆,我内衣你放哪了?” 江昱珩踉跄了一下,一口鲜血吐在我的面前...... 不久后,我看到了江昱珩的朋友
佚名
我给前任当丈母娘
我给前任当丈母娘
关于我给前任当丈母娘:前男友的订婚宴上,我盛装出现,他以为我来砸场子,我笑得很慈祥:“以后都是一家人了,不用那么客气,叫我伯母就好。”-------------------------------------交往三年的男友被富二代绿茶拐走了。闺蜜为我不值,守着校草三年,居然连男人都没尝过。她带我去酒吧,让我挑个最帅的男人,她来买单。三杯酒下肚的我没犹豫,为了替她省钱,我没找小奶狗,挑了个年纪大的
八月女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