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断亲后致富,天下美男任我选

第172章 一碗水果捞(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172章 一碗水果捞

陆六领命走了出去,王雪宁见状也想悄悄的开溜,却被陆敬辉给叫了回来。

“回来。”

“到本侯跟前来。”

王雪宁心里再不愿意也不敢违抗,只能慢吞吞的来到陆敬辉跟前。

“抬起头来。”

“哼,别说,长的还不错,若是好好收拾一番,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王雪宁吓的牙齿都在打颤:“小侯爷……”

陆敬辉挥手示意她闭嘴:“来人把她给我好好的收拾一番。”

王雪宁想拒绝,还来不及开口,已经被围上来的女子簇拥着出了房间。

武阳县的城门外,叶十安一行人焦急的等着,突然城门打开,陆六领着一帮人骑着马从城里出来。

叶十安眯着眼睛瞧,奈何瞧不真切:“站住。”

她也不管是不是了,先出声叫住他们在说。

听到呵斥声,陆六勒住缰绳,他眯着眼睛也往叶十安这边瞧。

“叶家姑娘?”

叶十安朗声回答:“叶十安!”

陆六没想到在这儿碰到陆六:“哼,还真是巧。”

“巧个屁,我问你你把人抓到哪里去了?”也不怪叶十安生气,她睡的正香被拽起来,骑着马从常宁村到万宁府,又从万宁府到武阳县,换谁脾气也好不了。

“想知道?”

“那就跟我走一趟吧。”

“走就走,我还怕你不成。”

见她上了马,陆六却又不走了。

“怎么了?”

“我们家小侯爷想吃一碗水果捞,你现在可能做出来?”

听的这话叶十安哭笑不得:“合着你家侯爷大晚上的抓人家姑娘来,就是为了一碗水果捞。”

“少废话,你就说你现在能不能让我家侯爷吃上。”

“这好办,你带我去见他吧。”

叶十安原本想带着陆六回常宁村溜一圈,算是做个掩护,想到王雪宁一个女子在外孤身一人,还是决定先跟陆六走。

毕竟那个陆敬辉看着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

水果捞而已,她做的时候把人支开就是。

王雪宁被人强行剥了衣裳,扔进浴桶里,浴桶里铺满了花瓣,泡在香喷喷的浴桶里,她一点儿也不开心,刚才小侯爷的眼神让她很不舒服,若只是想让她做吃的,根本用不到沐浴更衣……

等王雪宁收拾完毕以后,已经完全变了一个人。

她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忍不住抚摸上自己的脸,原来自己竟然这么好看吗?

只可惜留给她独自美丽的时间不多,她又被那些人拉着往陆敬辉的住处走去。

此时陆敬辉已经睡下,而王雪宁穿着这辈子穿过的最漂亮的衣服,站在门外等候着……

站在门外她一点儿也不困,她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希望今天什么也不会发生,如果真到了不能自已的那一步,她宁肯撞死。

叶十安跟着陆六回来以后,立刻被塞进厨房里。

叶十安将所有人撵出去,自己叮叮当当的忙活了半天,敲着盆打着婉儿,叶十安打了一个哈欠。

苏叶尖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1988:白手起家,绝地逆袭
重生1988:白手起家,绝地逆袭
江烨重生1988年,绝地反击!利用对前世的了解,把握住每一个发财致富的新风口!真正做到猪都能起飞!江烨从白手起家,到世界首富!
蛋炒凡凡
妹妹抢我未婚夫?那我就嫁他上司
妹妹抢我未婚夫?那我就嫁他上司
上辈子,我被卖到南洋当猪仔。 好不容易打死奴隶主了,却被人一枪崩了头。 再睁眼,我身处一个海岛山洞里,身边是一个有着八块腹肌的帅哥哥。 而我还绑定了猪仔系统,能够让动物帮我做事。 于是,带着帅哥逃离海岛后,我成了随船军嫂!
佚名
以理服人
以理服人
顾青音生完孩子刚复出,接了一个大单子,追着任务目标进入了异空间,她费劲吧啦好不容易回来,震惊的发现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三胞胎的儿子都长大成人不说,孩子爸还变成了没理智的疯批厉鬼。 后来她发现,大儿子表面上是沉稳高冷的霸总,背地里爱而不得搞囚禁。 二儿子表面是娱乐圈风光霁月的男神,背地里为了让更多的人爱他,偷偷养小鬼扎小人。 小儿子表面是电竞大神,背地里却是个半吊子邪恶天师,他爹变成厉鬼都是
半熟香菜
反派:气运之子太多,我摆烂了
反派:气运之子太多,我摆烂了
白枫穿越了,还有一个天生仙骨的妹妹。 本以为只要抱紧妹妹的大腿就可以在这个危险的修仙世界过得潇洒,直到他醒来后,发现他的母亲正准备将他妹妹的仙骨取出来,给他装上。 这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他拿的是反派剧本! 这时,系统出现,只要他去针对气运之子,夺取气运之子的气运值,就可获得丰厚奖励。 但同时,如果掠夺的气运值过高,也会引起气运之子的警惕,甚至敌视。 白枫看着城内的三个气运之子,他决定——摆了! 这
一枚鸽子
我,病秧小姐,入宫就获圣宠
我,病秧小姐,入宫就获圣宠
我,是个病秧子,在我进宫消息传出后,京城人人都在嘲笑我,等着看我的笑话。 就连自己身边服侍的人都在感叹,入了宫如何能跟坐拥天三千佳丽的皇上情投意合恩爱白头? 可姐才不要跟男人恩爱白头? 都进了宫,谁还一门心思求真情,姐要的可是至高无上的权利!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