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炼修罗

第两千七百七十九章 罗修之名(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两千七百七十九章 罗修之名

说话间,黑袍青年看向身边的蓝衫男子,恭敬道:“令武师兄,前几天就是这个叫做昊天的家伙羞辱我们空域无人,说我们空域的年轻一代全都是窝囊废,都是土鸡瓦狗。”

“嗯?”

昊天的双眸中透出森然的冷厉,因为这些话他根本就没有说起过。

不过他也懒得去解释,因为在来到这里之前,无尽天宫的长辈就跟他说过,若是在这里遇到了其他上域的天才,一定不能弱了无尽天宫的气势。

而昊天的不解释,也就被那名为令武的蓝衫男子认为他的确说过这番话,眼中顿时就透出了凛冽的气息。

不过罗修倒是知道以昊天的性格,根本就不会说那种话。

所以他扫了那黑袍青年一眼,淡淡道:“打不过别人,就找来帮手也就罢了,还污蔑对方,我真怀疑你这这种人也能算是年轻一代的天才?你们空域看来是真的没人了,这种卑鄙小人也能来参加无尽论道大会。”

罗修的语气,完全的不屑一顾,带着轻蔑与冷嘲。

这让黑袍青年登时就怒火冲天,杀气腾腾的锁定了他。

“你是想死吗?敢羞辱于我?”若非忌惮昊天的实力,黑袍青年早就出手了。

“我羞辱你又如何?你来咬我?”罗修依旧还是那不屑一顾的姿态。

“你找死!”

黑袍青年大怒,“小子你给我等着,我一定要把你挫骨扬灰!”

对此,罗修只是轻蔑一笑,区区一个证道六重境巅峰的祖王,也敢对他动杀机?

“别说我不给你机会,只要你能挡住我一根手指头,就算我输。”罗修淡淡说道。

“你……”

黑袍青年被气的一张脸涨得通红,“你不过是一个修炼两万年左右的小子,也敢说一根手指头对付我?”

“你废话太多了。”

罗修的眸光骤然一冷,只见他坐在原地一动没动,正如他所说,他只是竖起一根手指头,一指朝着黑袍青年点去。

顷刻之间,他的这一根手指头,恍若化作了一座可怕的剑山,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压,朝着黑袍青年碾压而去。

“轰!”

这一切都发生在极其短暂的瞬间。

当周围的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那黑袍青年已经横飞了出去,身上炸裂出大片的血雾,鲜血淋淋。

“你……”

黑袍青年神情惊骇,他虽然跋扈习惯了,却不代表他是一个白痴。

对方仅凭一根手指头就能碾压他,无疑是一个修为实力远胜过他的高手。

与此同时,那被他请来的蓝衫男子,目光灼灼的落在了罗修的身上。

“这位朋友仅仅修炼两万年左右就有如此强大的修为实力,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应该就是天域中那个名为罗修的人吧?”

“他是罗修?”

“我想起来了,天域中好像真的有这么一个人,被称作是仅次于道子的第一天才,且仅仅修炼了两万年左右!”

“没想到他的实力如此强大,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是啊,一根手指就碾压证道六重境巅峰的祖王级顶尖天才,他的一身修为怕是已经踏入证道七重境了吧?”

“我的天,修炼两万年的证道七重境大祖王?就算是道子级也没有人可以做到吧?”

酒楼的大厅里坐着许多来自各方上域势力的人,此刻听到罗修的名字,皆都议论纷纷起来。

忘情至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吞仙
吞仙
身患绝症的陈长安为了不拖累父母,从医院天台一跃而下,穿越重生到异世界。 觉醒饕餮之心,掌握仙器永恒神炉,习得饕餮吞天决,逆天改命,吞天噬地,掠夺万物为己用,壮大己身。 你境界比我高? 我把你吞了! 你法宝比我多? 我把你吞了! 你老子是妖族大帝? 我连你老子一起吞了!! 女帝大小姐再强,也逃不了被他陈长安镇压的命运......
我要赚个小目标
苟在仙武,敛尸长生
苟在仙武,敛尸长生
如何才能坐看世间沧海桑田,山河移位,日月轮转,而我不变? 我以实际经验告诉你,一个字,苟! 苟到最后,应有尽有 我是陈长生,长生不死的长生。
贪吃蛇
逆天剑帝
逆天剑帝
"少年叶炎,订婚之日被身怀圣体的未婚妻云飞月嘲讽:“圣凡两别,你不过是凡间一条狗!” 随后当众撕碎婚书,更毁掉叶炎父亲所留下的唯一遗物灵剑,将叶家尊严践踏在脚下。 剑碎之时,叶炎最强帝体解封。 那一刻,他凝神道:“自今日起,圣人在我面前不过蝼蚁!”"
佚名
清醒改嫁他人,前夫他彻底失控
清醒改嫁他人,前夫他彻底失控
【二婚双洁+前夫追妻火葬场+暧昧拉扯+别后重逢+职业】 姜黛嫁给瘫痪的沈晏,亲力亲为照顾三年,陪他走过人生低谷。 但落得的结果是他康复后,转头迎接归国的白月光。 沈晏解释:“照顾前任只是出于情分,不算出轨。” 姜黛笑了,毫不犹豫提出离婚,搬出别墅。 沈晏不以为意,认定她离不开他,闹够了就会乖乖回来。 然后,他开始冷落她,与白月光奔赴了错失多年的爱情…… 直到宴会再见,他依旧高高在上,“知错了吗?
财五止境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