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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327章 最后的疯狂
最后的疯狂
张国庆从洞口钻出来的时候,天边已经泛起了一层灰白色的光。不是黎明,是暴风雨来临前那种压抑的、沉闷的、让人喘不过气的灰白。山脚下的警笛声越来越近,不是幻觉,不是风声,是真真切切的、十几辆警车同时拉响的警笛,像一群饿狼在夜色尽头齐声嚎叫。南州警方已经到了金窟山外围,正在突破张国庆设在省道路口的卡点,最多还有十分钟,他们的先头部队就会抵达山脚。
十分钟。
张国庆站在洞口,夜风把他的警服吹得紧贴在身上,勾勒出他那颗狂跳的心脏的形状。他的脑子里在飞速地运转,所有的念头像被搅碎的纸屑一样在脑海里翻飞,但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强迫自己想出一条路,一条不需要笔记本、不需要证据、不需要金永盛活着也能活下去的路。
他想到了一条路。
金永盛死了,笔记本就不重要了。因为笔记本只有在金永盛活着的时候才有用——金永盛是证人,笔记本是物证,证人和物证缺一不可。如果金永盛死了,那本笔记本就变成了一份无法被证实的孤证,金永盛可以说笔记本是昌哥的罪证,昌哥也可以说笔记本是金永盛伪造的诬陷材料。没有活着的金永盛在法庭上指认,那本笔记本就是一堆废纸。
杀了金永盛,杀了洞窟里所有的人。
阿洪,阿标,老宋,阿娟,一个不留。他们死了,就没有人能证明那本笔记本是真的。李威手里的东西就变成了一张没有签名的白条,任何人都可以否认,任何人都可以推脱,任何人都可以说“我不知道”“我没见过”“这是栽赃陷害”。这是张国庆最后的、也是唯一的路。不是退路,是活路。一条用五条人命铺出来的、血淋淋的、通向地狱的活路。
他拿起对讲机,按下了全频段通话键,声音低得像从地底下传上来的:“所有组注意,我是张国庆。现在我命令,对所有发现的目标,就地击毙,不留活口。重复,就地击毙,不留活口。这不是请求,这是命令。”
对讲机里沉默了三秒钟,然后传来各组组长迟缓的、犹豫的、带着明显不安的应答声。他们听出了张国庆声音里的东西——那不是执行公务的冷静,那是被逼到绝境之后的疯狂。但他们是警察,警察的天职是服从命令,不管那个命令是谁下的,不管那个命令意味着什么。
张国庆把对讲机别回腰带上,从腰间拔出配枪,检查弹匣,推弹上膛,然后弯下腰,重新钻进了那个洞口。这一次他没有带任何人,他不需要证人,不需要目击者,不需要任何会在他杀人之后站出来说“我看到了”的人。他要一个人进去,一个人开枪,一个人把洞窟里那五条命全部收走,然后在南州警方到达之前从山的另一面撤出去,换掉身上的血衣,扔掉那把打空了弹匣的枪,回到指挥中心,坐在监控大屏前,像一个正常的、尽职尽责的副局长一样,迎接南州警方的到来。
他钻进洞口的时候,手机在口袋里又震了。他没有看,他知道是昌哥。他没有时间跟昌哥说话,没有时间听昌哥催促,没有时间向昌哥汇报。他只有一个念头——杀人,杀光,然后活着离开这座山。
在张国庆重新钻进洞口的同时,金窟山的另一面,两条黑影正沿着山脊快速移动。他们的速度很快,快得不像是在爬山,像是在平地上奔跑。他们的身上背着鼓鼓囊囊的登山包,包里的东西在奔跑时发出沉闷的碰撞声,那不是金属的声音,是比金属更危险的东西——炸药。
昌哥在张国庆挂掉电话之后,做了第二个决定。他不是那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人,张国庆是他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但刀有可能会断,会钝,会被人夺走。他需要第二把刀,一把不需要犹豫、不需要权衡、不需要考虑“是否符合规定”的刀。他拨了另一个号码,那个号码的主人从来没有在金柳市露过面,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他是昌哥在最隐秘的角落里藏着的最后一张牌,一个在矿山干了二十年的爆破工,一个对炸药的脾气比对自己儿子的脾气还熟悉的人。
“金窟山,山顶的废弃矿洞群。金永盛藏在里面。你把炸药带上去,把矿洞炸塌。不管里面有多少人,全部埋在里面。”昌哥的声音恢复了那种不紧不慢的调子,好像在说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弄完之后,从后山下去,车在山脚下等你,出了省界,你这辈子都不用再回来了。”
对方只说了两个字:“明白。”
现在那两条黑影已经摸到了矿洞群的上方,在距离张国庆所在洞口不到两百米的山脊上。他们蹲在一块巨大的岩石后面,从登山包里取出炸药——工业乳化炸药,防水,防潮,威力大,是矿山爆破的标准用材。他们在矿洞口上方找到了一个天然的裂隙,把炸药塞进裂隙里,接上雷管,连上导爆索。导爆索的一端从裂隙里垂下来,像一条黑色的蛇,在晨风中微微摆动。
他们只需要把导爆索点燃,然后跑。爆炸会从那个裂隙开始,沿着矿洞的顶板一路传递下去,一整片山体会在几秒钟之内塌陷,所有的洞口会被封死,所有的通道会被堵住,所有在里面的人——金永盛、阿洪、阿标、老宋、阿娟,以及张国庆和他带进去的那十二个警察——全部会被埋在几百万吨的岩石和泥土下面。
这不是杀人,这是灭口。把证人灭掉,把证据灭掉,把所有的痕迹灭掉,把整座山变成一座巨大的、没有墓碑的坟墓。
金窟山,洞窟深处。
张国庆一个人走进了那个巨大的洞窟。手电的光柱在前面晃动,照亮了那些挂满钟乳石的岩壁和凹凸不平的地面。他的脚步很轻,轻得像一只正在靠近猎物的猫,皮鞋踩在碎石上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他的右手握着枪,枪口朝前,食指压在扳机上,随时可以扣下去。
洞窟最深处的岩缝里,金永盛还靠在岩壁上,右肩的伤口已经不再大量出血了,但血还在一点一点地往外渗,把他的半边衣服染成了暗红色。阿洪蹲在他身边,匕首还握在手里,但他的眼睛已经失去了刚才那种锐利的光,变得黯淡、疲惫、像一盏快要燃尽的油灯。阿标的砍刀放在地上,他靠着岩壁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额头上全是汗。老宋缩在最里面,怀里已经没有公文包了,两只手空空地垂在膝盖上,眼神空洞得像两口枯井。阿娟坐在金永盛脚边,低着头,光着的脚上全是干了的血迹,像穿了一双暗红色的袜子。
他们都听到了张国庆的脚步声。不是急促的,是缓慢的、沉稳的、带着杀意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在空旷的洞窟里回荡着,像一座钟在为他们倒计时,滴答,滴答,滴答,每一声都比上一声更近,更沉,更让人窒息。
金永盛抬起头,看着手电光柱后面那个模糊的黑影。他看到了张国庆手里的枪,看到了那只握枪的、稳定得没有一丝颤抖的手,看到了张国庆脸上那种被逼到绝境之后才会有的、不顾一切的、不计后果的表情。他什么都明白了。张国庆不是来要笔记本的,笔记本已经不在他手里了,张国庆知道这一点。他是来杀人的,杀所有的人,因为死人不会说话,死人的笔记本没有任何用处。
“张国庆,你真疯了。”金永盛的声音很轻,轻到几乎被洞窟里的回声淹没,但每一个字都像针一样扎在张国庆的耳朵里,“你杀了我们,你也跑不掉。南州警方已经到了山脚下,你手上沾着血下山,你跑得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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