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出来,行吧下次再出来

第227章 大妮反对偷取巧(2/2)

天才一秒记住【倩玉小说网】地址:https://m.qianyuwj.com

首发:~第227章 大妮反对偷取巧

“你就不可避免,身不由己的被卷进这个洪流漩涡当中。”

“在如此狂风骤雨,地动山摇的环境中,发挥出自己全部的力量。”

“为自己所在的阵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奉献给这片可歌可泣的故土家园。”

“用自己的血和泪,来挥洒出属于自己的华美秀丽的人生篇章。”

黄小晨和赵大妮听完了,李芸芝对自己的看法的阐述,觉得她说的相当的有道理。

如今的局面的的确确,真真切切便是如此。

地妖堂为了祖星妖红星,能够在与墨涟星的人族之间的较量中,旗开得胜占尽先机。

千百年来一直在墨涟星人族地界,做着殊死的奋斗。

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将身上的最后一滴血流干流尽。

也要争取完美无缺的完成,妖红星的族胞们赋予自己的艰巨使命。

这也是为什么狼妖将三兄弟,即便知道黄小晨所展现出来的实力,远远凌驾于它们之上。

也依然义无反顾,绝不回头的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因为在它们的骨子里,流淌的炙热的妖族之血。

它们身上流淌的血液,注定了它们的使命它们的归宿。

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妖红星所赋予的艰巨任务。

地妖堂的妖孽们不惜牺牲,前赴后继,不畏生死,肝脑涂地。

在无数人族强大修士,给予它们的巨大艰难险阻,荆棘载途面前。

都拼尽全力,全力以赴完成妖红星赋予它们的使命和任务。

即便最终身死道消,横尸当场也在所不惜,毫无怨言。

这也便是黄小晨在运用雷霆手段,强势斩杀狼妖将三兄弟之后。

依然对它们的所作所为表达出深深的敬意的原因。

各为其主别无选择。

在生死较量面前唯有强大的一方才能够继续活下去,继续走下去走到他无法再往前行为止。

但在那一刻来临之前。

即便是上刀山下油锅,黄小晨也会义无反顾竭尽全力为了人族的未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哪怕是最终战死沙场,身死道消,身首异处也在所不惜。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继续护送这批药材前往天都城。

那黄小晨三人就决定了一些准备的事宜。

包括之前负责运输药材镖车的镖师如今已经没有了,全都死在了地妖堂妖孽们的屠刀下。

这么多的镖车,黄小晨一个人是不可能全部负责运送得过来的。

虽然他可以将这些药材,全部丢到自己那庞大至极,空间无限的储物空间内。

然后再带着赵大妮和李芸芝,一路飞行不去几日便可达到天都城。

如此这般下来,任务就能够轻而易举的完成收工,当黄小晨将自己的想法脱口而出之后。

赵大妮却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她认为既然宗门的任务是要求护送这批药材,一步一步跋山涉水利用两条腿走到天都城。

就一定存在着磨炼宗门弟子的意图在里面。

如果采用黄小晨的方法,将一段漫漫长路给轻而易举,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

可能宗门那边不会承认这种投机取巧,偷懒耍滑的方式。

势必会造成,此次她们两位倾国倾城国色天香的美人。

千辛万苦历经磨难才最终完成的宗门任务,就此付诸东流前功尽弃。

这个结果是第一次执行宗门任务的赵大妮,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接受的事实。

她是绝对不能被这种投机取巧,偷奸耍滑的行为给耽误了前程的。

“芸芝抒发明己见,大妮反对偷取巧。”

六月铁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倩玉小说网https://m.qianyuwj.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越后,我被糙汉老公宠上天
穿越后,我被糙汉老公宠上天
她本是21世纪的一名优质女青年,一次意外的高烧却夺走了她的生命。再次睁眼,她发现自己穿越到了70年代。原主是中医世家出身,爷爷是个老中医,爸爸妈妈更是从海外学成归来的,那可是妥妥的海归人士。而原主作为
佚名
布衣官道
布衣官道
余怀三分书生气,一身肝胆凝赤诚,方俊仕途平平郁郁不顺,又遭女友背刺,前途渺茫。面对人心鬼蜮,尔虞我诈,方俊一路逆袭,绝处逢生。既是人间落魄人,何不以落魄叩响一条通天之路。
法海1988
我,丧尸母体,开局先同化一个亿
我,丧尸母体,开局先同化一个亿
《我,丧尸母体,开局先同化一个亿》青州突发丧尸危机,轰动全球,恐慌四起,高层为保全大局,没有选择救援,竟是封锁青州,震杀无数从青州逃离的幸存者,为彻底解决危机,竟要摧毁青州,剥夺每一名幸存者想要活下去
不见半城
不能修炼的我,依旧是万界最强店长
不能修炼的我,依旧是万界最强店长
我不是系统的最优选?被系统针对,失去修炼的能力。丹药?用来下酒不错。功法?解手也是优选。法宝?当作摆件不错。没有无敌领域,你看我扛不扛仙器砸你就完了!
七世情缘
游戏大神:不到六级,你要越塔杀我
游戏大神:不到六级,你要越塔杀我
哇塞!有个神秘账号简直炸裂了!1500场的剑姬、盖伦、刀妹,1200场的诺手,1000场的鳄鱼……统统100%胜率!而且,这可不是仅限于上单哦,中单、打野、ADC、辅助,五个位置的英雄,全都是百分百胜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