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他妈后我杀疯了

第123章 “杀人犯”的妈妈(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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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23章 “杀人犯”的妈妈(16)

既然打算要送文州去读书,那就得事先对学校和老师做好考察。

这天早上,吃完早餐以后,许星薇就带着文州和文遥出门了。

她提前去打听过了,这时候的学校不多,方圆很大的范围,几个大队的学龄儿童都集中在同一所中心小学里就读,上学路途远,而且道路狭窄不好走,从他们家到学校走路就得一个多小时,这算是比较远的。

有的更远的甚至得走两个小时以上,上学的时候早上五点多就得爬起来。

好在许星薇早就做好了准备,用几个鹅蛋和几颗奶糖跟村里一户有自行车的人家借用了一下自行车。

二八大杠,中间那根大杠可以载物,也可以坐人,文遥坐在前面,文州坐在后面,正好坐下一家三口,担心坐在前面的文遥被风吹感冒,许星薇还特地给她戴了帽子和围巾,

骑车的话就快得多了,半个多小时就抵达了目的地。

其实两个孩子不是第一次到学校来,他们以前偷偷来过,在教室的窗口下面偷听老师上课,还学到了几个字。

学校是由几排青砖红瓦的平房组成,简朴而坚实,校门是两扇斑驳的木制大门,上面挂着一块褪色的木牌,写着学校的名字,走进校园,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坑坑洼洼的操场,虽然没有现代化的塑胶跑道和绿茵足球场,但这片黄土地却承载着许多孩子童年的欢笑和汗水。

教室里的桌椅都是木头制成的,很破旧,看起来时间不短了,墙上挂着毛主席的画像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标语,墙两边还贴着中外闻名科学家的头像,激励着孩子们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在这个年代,师资力量是相对薄弱的,但大部分老师都很敬业,他们用朴实的语言传授着知识,用无私的爱心关怀着每一个学生。

学校现在放假了,但一些老师就住在学校里,特别是从城里来的老师,来回一趟不容易,一般是过完年就回学校来了。

乡下小学的师资力量本来就薄弱,更别提什么门卫或者保安了,都是老师们自发组成队伍巡逻,防止有身份不明的校外人士进入学校来。

许星薇仔细地跟在校老师了解了一下,现在小学实行的是五年制,学费一年是是四块钱,学习的书本比较少,以语文和算数为主,每个星期还有体育课,玩的是乒乓球、篮球、跳高跳远、单双杠、爬竹干、跑步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劳动课,学校里都有稻田和菜地,成熟的时候会让学生们帮忙收割,毕竟学校办下去也是需要钱的,书本、设施、老师们的工资等等都是必要的开销,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的压力。

许星薇还了解道,现在的很多孩子,基本都没有家长接送,都是起了个大早,自己走了老远的路来上学,鞋子都磨得不成样子,远的都是从用一个缸或大碗带午饭来学校吃,或者啃几个生的、或煮熟了的番薯。

下午放学回家不是做作业,而是去拔猪草、割牛饲料,晚饭后才有时间在煤油灯下做作业,因为条件很艰苦,所以很多学生的成绩都很一般,毕竟他们的生活里塞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但是换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每天穿着简朴的衣服,背着妈妈亲手缝制的书包,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课后则在操场上尽情玩耍,踢毽子、跳皮筋、打陀螺……这些简单而快乐的游戏,又怎么不算是他们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呢?

老师说了,学校的条件虽然不是很好,很多设施都跟不上,但校园的氛围还是很可以的,充满了温馨和融洽,同学们之间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就像是一个团结友爱的大家庭一样。

总的了解下来,这个小学还是不错的。

老师和许星薇聊天的时候,文州听得很认真,目光掠过学校的一草一木,里面充满了期待和向往。

县城的学校肯定要更好一点,但家里暂时还没有条件送文州去县城上学,好在她平时还可以给他辅导功课,这几年再努努力,在县城买套房子,等他快上中学、文遥上小学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到县城去了。

一家三口在学校里转了一圈,确定好春季报名的时间在三月底以后,这才骑着自行车回家。

呼啸的风灌进许星薇的衣服里,将衣服吹得微微鼓起,文州坐在后面,轻轻地牵着妈妈的衣角,她带着淡淡清香的长发从他的脸颊拂过,留下了一点点细微的痒意。

他仰头看着灰白岑寂的天空,一望无云,十分坦荡,一点阴影都没有,稀疏温和的阳光落满了他们的肩头。

回到村子以后,许星薇先把自行车还了回去,文遥走在中间,一只手牵着妈妈,一只手牵着哥哥,一家三口慢悠悠地朝家里走去。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下来,文遥越来越黏妈妈了,她喜欢拉着妈妈的手,喜欢妈妈的怀抱,喜欢妈妈含笑的眼睛,喜欢妈妈温柔的声音。

还没等走到家门口,许星薇突然敏锐地察觉到了一道明显的、带着恶意的目光。

她转头看去,只见一个看起来约莫三十来岁的女人站在树下,女人应该是刚从地里出来,一头蓬乱的头发,皮肤粗糙而红润,袖子和裤脚都挽着,身上溅了很多泥点子,肩上还扛着锄头。

许星薇略一回忆,这个女人名叫王春花,是文家老二的媳妇儿,也就是她的妯娌,性格很泼赖,心眼很小,没分家之前,她就经常找各种理由跟原身吵架。

跟勤快老实的文满正比起来,文家这个老二就是个整天无所事事的混子,跟他的名字“文满勤”一点都不搭,他平时就喜欢在村子里瞎晃悠,偶尔还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被人抓住打了好几次,就是死性不改。

而且他还很不爱干净,在许星薇的记忆里,他的头发总是乱糟糟的,像是许久未曾仔细梳理,发丝间还夹杂着泥土和草屑,稍微离得近一些,就能闻见一股难以言喻的气息。

他脸上的皮肤被岁月和风霜雕刻得沟壑纵横,胡须也是参差不齐,有的长,有的短,仿佛从未有过修剪的念头,衣服更是破旧不堪,沾满了泥土和污渍,颜色已经分辨不清了,还有那双磨破了边的布鞋,走起路来拖拖拉拉。

文满勤是个懒散且好逸恶劳的人,总是喜欢在村头的树荫下打盹,或是在田埂上晒太阳,现在干活都是要挣工分的,但他对于农活总是敷衍了事,能偷懒就偷懒,能少干就少干。

以前文家的农活基本都是文家老大和文满正在干,文满勤是能混则混,后来文满正跟家里决裂,分家之后,文满勤还是能偷懒就偷懒,他媳妇儿王春花只能顶上去,所以他们负责的田地总是长得不如别人家的茂盛,收成也是勉强能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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