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 48 章
说走就走,希雅离开的很干脆。
没办法,如果要是等着处理完领地事务再走,那她真是永远都走不掉了。
百废待兴,那都是轻的,她是在利用女巫的魔法,在这片近乎一片空白的土地上打造基础工业和魔法农业,更不用说还有那三艘战舰……好吧,已经成了多米尼克的试验基地。
在听完希雅对魔能战舰的构想后,多米尼克就跃跃欲试,他也曾经有过无数种创新的思路,但都被阿尔文打回来,让他老老实实地研究魔能炮,如何能以最少得魔晶石发射出更大更有爆炸性穿透性的炮弹,如何降低材料要求,如何减少成本……至于他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都被斥为异想天开,没被当成异端已经是看在他体内的科拉姆家族血脉的份上放过他了。
而现在,这位女巫领主的想法,比他的想法更大胆更炸裂,她不仅仅想让战舰在江河大海中航行,还想让它们能够升上天空,在天空中遨游驰骋。
希雅只是提出了一种可能,一个想法,多米尼克就激动得一晚上睡不着觉,画了几十张图纸,上百张草稿,根本停不下来。
如果希雅敢去船上,肯定会被他拉着没完没了地说他的想法,再给她提出无数的问题,让她也别想走了。
所以像多米尼克和卡尔这种狂热份子,希雅根本没去打招呼告别,而是将工作分配下去,交给贝尔曼夫人和艾尔维拉转告就行,自己则带着安娜,骑着小雪一路朝王都赶去。
路过红枫镇时,希雅让小雪在这片被火烧成一片焦土的废墟上转了几圈,确认再没看到任何“活动”的生物或死物后,这才循着崔斯蒂的血尸大军留下的痕迹一路追了上去。
结果没走多远,就遇到了一群惊慌失措逃难的难民。
希雅吓了一跳,这些人老弱妇孺都有,显然不是那些血尸的对手,若是有人身上带伤,再跑到其他领地,一旦发作,那后果可想而知。
她赶紧拍拍小雪的脖子,让它降落下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露西娅跟着妈妈逃出松溪镇时,甚至忘了穿上鞋子,或者是穿了鞋子却在路上跑掉了,她已经记不清楚,只知道自己现在一双脚上已经打起了血泡,每走一步路,都像是走在刀尖上一般。
可她甚至不敢回头看自己留下的脚印里是不是带着血,就怕一回头,会看到那些噬人的吸血魔追了上来。
松溪镇属于罗恩伯爵的领地,距离红枫镇大约有一百多里得距离,因为有一条小溪从镇子里经过,流入艾斯米亚河。这条小溪的源头是一处山泉,因为那座山里到处遍布青松,每年会有许多松花散落在小溪中,将溪水染成淡淡的黄色,也吸引了一种专门以松花喂食的鱼类在溪水中生存繁衍。
这种松溪镇独有的松花鱼肉质雪白,细腻柔嫩,还带着淡淡的松木清香,尽管每条鱼最大还不到一尺长,却能够卖出七银币一磅的高价来,成为松溪镇独有的一笔特产收入。
偏偏这种鱼,只能野生,一旦被
困在死水的鱼塘中,就会发疯般互相攻击,咬死一条少一条,最后绝对让鱼塘主心疼的破产。
只是整个松溪镇都是罗恩伯爵的私产,包括山上的松木和溪水里的鱼虾,只有罗恩伯爵的人才能打捞松花鱼贩卖,若是其他镇民私下打捞,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罚得倾家荡产,成为罗恩伯爵府的奴隶。
所以,尽管松溪镇背靠松山,有水有鱼有田,可大部分平民仍然生活得十分贫苦,在去年的那场饥荒中,有人忍不住半夜去捞河里的鱼虾吃,结果被逮到后当场打死的都有。
就算这样,大家也很努力地在耕种工作,能活得一日算一日。
可谁也没想到,会有那样一大群吸血魔突然出现在镇子里。
松溪镇和原来的贝尔曼小镇一样,都是没有城墙的,或者说,奥兰王国的大部分村镇都没有城墙的概念,只有领主私人领地和庄园城堡,才会设置高高的城墙,防止外人进入。
第一只吸血魔出现在镇口时,喜欢坐在镇口的老槐树下抽着烟斗看小孩子们嬉闹的老镇长吉尔森闻到了那股浓浓的血腥味,看到个满身是血的男人摇摇晃晃地朝着镇里走来,还以为是个受伤的流浪汉或冒险者,只是皱了皱眉,就叫身边的小伙子们去把人赶走。
“我们镇上没有医生也没有神官,没人能给你治伤,你还是去别的地方……”
“啊!——”
那个刚刚用手想要推开“流浪汉”的年轻人,伸出的手被那“流浪汉”一把抓住,直接塞进嘴里,狠狠地咬了一口,当场鲜血直流,年轻人惨叫起来,拼命地抽回手来,惊骇地往回跑。
“镇长!镇长这人属狗的,他咬人啊啊啊!”
另一个年轻人替他拦住了“流浪汉”,毫不客气地用脚去踹他,“你听不懂人话吗?居然还敢咬人!我们这里不欢迎你,赶紧滚出去——啊!——”
他被那“流浪汉”一把抓住了脚踝,只是轻轻一拉,他就摔了个仰面朝天,气得他愤怒地大骂,将自己毕生所学过听过的骂人的脏话全都喷了出来。
可还没等他说完,那“流浪汉”就扑在他身上,这次根本没给他逃跑的机会,一口咬在了他的脖子上,随着他的惨叫和怒骂声,鲜血汩汩流出,直到最后无声无息。
镇长吉尔森看到跑回来的年轻人手上被撕咬掉一块血肉的伤口,也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这是个疯子吗?赶紧叫人来把他赶出去——”
他已经注意到那个被“流浪汉”扑倒在地上的年轻人气息越来越弱,赶紧带着人跑过去想要将他们拉开,却浑然没注意到刚刚那个被咬伤的年轻人站在原地,忽然全身颤抖着,口中开始无法抑制地流出涎水,双目亦是有无数血丝从眼白处蔓延而出,密密麻麻地充满整个眼球。
吉尔森带着人想要拉开那个“流浪汉”,却发现那家伙的力气极大,他们二个人都没法拉开他,反而是哟如发现被他压着咬脖子的年轻人已经断了气,惊恐地大叫起来。
“镇长!马克死了!
马克被他咬死了!”
正值此时,那“流浪汉”终于抬起头来,他们才看清面前这人的真正模样。
这哪里是个活人啊!
他虽然穿着华丽的银色铠甲,可上面又是血污又是泥污,脏得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还被撕扯得破破烂烂的,脚上更是只剩下一只靴子,所以走路才一拐一拐的。最可怖的是他的脸上,竟然有个碗口大小的伤口,皮肉都翻卷起来,甚至还在往下流着红黄相间的脓血,里面甚至有蛆虫在蠕动着从皮肉间钻来钻去。
他的嘴唇已经全部烂掉了,猩红的嘴里露着森森白牙,还在流着混合了马克鲜血的涎水,嘴里咀嚼着的,不知是不是从马克脖子上咬下来的肉。而他的一双眼里布满红色的血丝,就连原本墨蓝色的瞳孔都被薄薄的血膜覆盖,眼珠转动时,那血膜也在跟着缓缓蠕动,看得人浑身发毛。
吉尔森双目圆睁,后背发冷,连忙拉开了那个正准备上去跟这“流浪汉”拼命的的年轻人,声音颤抖着说:“快……快跑!这……这不是人……这是吸血魔!快跑!”
他活了五十多岁,也曾经跟着领主出征作战,后来受伤退伍,得罗恩伯爵赏识,才在这松溪镇当了镇长,虽然要为伯爵看守镇子时得罪了不少人,却也曾尽力让镇里的平民能找到工作,吃不饱也饿不死地活着。
镇里没有教堂也没有神官,有人生病受伤平时都是他帮着看看,多亏他当初从军出征时跟着军医学过包扎术,也认得一点草药,小伤小病也都能治,可若是严重点的,还得去罗恩伯爵所在的雷姆洛斯城去求城里教堂的神官们救治。
也就是在那儿,吉尔森曾经听说过吸血魔的传说。
据说这些吸血魔原本也是人,但受到恶魔的引诱,吸食了人血之后,就失去了本性,变成了只知吞噬血肉的行尸走肉,就算砍断它们的手脚,只要没砍断它们的头颅,就会一直活着,追着人咬。
最可怕的是,被它咬过的人,也会被污染,哪怕被吸血而死,尸体也会变成下一个吸血魔。
吸血魔本身毫无理智可言,战斗力也不算强,甚至还不如它做人的时候,可它能感染活人,能传播污染,只要出现一个人被咬,就很快会变成两个、十个、百个……直到所有活物都变成它们的同类。
“快跑!不要被它咬到!快跑!”吉尔森毛骨悚然,一边拉着人朝镇子里跑去,一边大叫着,可刚跑到树下时,忽然想起了刚才那个被它咬过的年轻人。
“布尔曼!”他叫了一声那个年轻人的名字,没听到回应,却听到有风声传来,老兵的身体虽然老了,可反应速度依然不弱,他头也不回地曲肘后撞,一个肘锤重重地撞在了朝他扑来的人脸上,他甚至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肘部撞在面骨上发出轻微的咔嚓声。
人老了,骨头脆了,真是大不如从前了。
他回身闪避,却见扑过来的正是布尔曼。
只见布尔曼此时的双目已经变得通红,跟那吸血魔一样,留着涎水,哪怕被撞断了鼻骨,鲜血长流,
他也只是伸出舌头来(),将自己留下的鼻血一卷一吸溜()_[((),仍然死死地盯着吉尔森,像是盯着一块美味的肉食一般,绝不肯轻易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