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文豪从抄书开始

第515章 奴仆之子读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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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515章 奴仆之子读书

朱阿贵觉得读书认字的本事不是他们家的人配学的,反倒如果自己儿子能多攀附几个衡山书斋之中的老爷,未来回到常州后凭着和南京这些读书人的交往关系肯定会被彭少爷高看一眼。

彭少爷也要有人介绍联络南京的朋友呀,说不定就收朱绍基在身边做个长随了。

朱阿贵跟着那学生一道走向宿舍,推开宿舍门,果然就见不满十岁的朱绍基正坐在窗边温书。

朱绍基身子小小,坐姿端正,手边放了一小摞的书本,手中还拿着一本书,借着阳光仔细阅读,嘴里念念有词,还真有个读书的样子。

听到身后有人进屋的声音,朱绍基才转过头来,下一刻看见父亲的脸,他瞬间便高兴起来,惊喜道:“爹爹你看我来了!”

那同宿舍的学生笑道:“绍基你同伯父讲话,我下节还有课要上。”

“多谢中阳。”朱绍基向那同学道谢后那同学摆摆手表示没关系,转身跑去。

朱绍基忙起身对父亲说:“爹爹快来这里坐。”

朱阿贵坐到了朱绍基为他拉开的凳子上,板着一张脸拿出教训的口吻:“大白天的怎么窝在房中,出去走动一下也不肯,这么懒性的吗?”

“我在复习昨日所学的课本。”朱绍基回答说。

“哼,复习……上了一个月书斋,还真把自己当成读书人了……”朱阿贵翘起二郎腿道:

“这是少爷给你写的信,瞧瞧少爷多看重咱们家,你叫个先生给你念了,再求先生帮你写一封回书,先把这事情办了,我再好好与你说话。”

朱阿贵打算忙完正事再来教训儿子,在他看来朱绍基才读书一个多月,自然不可能学会识字,定是要找书院中的先生帮他读才能看得懂彭少爷所写的信。

可下一刻却见朱绍基拆开书信看了一眼,自豪道:“这些我也识得个十之七八,何必劳烦先生,查查字典,我自己也能读下来的。”

朱阿贵听到自己儿子如此说,瞬间吹胡子瞪眼:

“放屁!你才上学堂一个月就敢说能读懂书信,真当你老子是好糊弄的?”

他当年是伺候过彭少爷去上私塾的,哪怕彭少爷如此家境,在私塾之中读了一个月,有先生苦心教导却连千字文的四分之一都还没教完,至于能够读书写信,得是一年多以后的事情了。

朱绍基自称才上学一月就说能读书,朱阿贵只觉得儿子在诓骗他。

朱绍基连忙解释:“彭少爷读书用的是老夫子们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只教死记硬背,学的如何不慢?我们书斋之中用的却是建阳先生专门编写的语文课本,先教查字典,又教各种认字技巧,如今配合着识字本,我连小说都能半通不通的读起来了。”

见爹爹听的将信将疑,朱绍基为了证明自己的本领便拿起那封书信来,他稍稍辨认之后开口念道:

“敬禀者:朱仆闻之,尔自幼聪颖,质性不凡,尔父为吾家兢兢业业,劳苦功高,故特赐尔此读书之机,以嘉奖尔父之勤劳。

吾家待尔不薄,尔若学业有成,吾家亦与有荣焉。尔若甘于平庸,不思进取,吾家必不容尔。吾家之所以送尔读书,非为尔个人之利,亦为吾家颜面计。尔当深念此恩,勤学不辍,以报吾家之厚望。

夫圣人之道,如日月经天,江河行地,历久弥新。尔当以圣人之言为准则,身体力行……”

朱绍基读出开篇第一句话时朱阿贵还以为这小子在瞎编,但是听着听着他就越发感到惊讶,这知乎者也的话怎么也不像自己儿子能够胡乱编出来的。

朱绍基能够这么快的学会识字,主要是因为《语文》教材的编排方式足够科学。

扫盲班的课本编写的最大要求就是一个快速扫盲,在编写之时就用到了许多后世的汉字学研究,比如用四书法教会学生快速记忆汉字,并且和过去鼓励自学一定要严谨的书生不同,扫盲学校教给学生们很重要的快速识字方法就是秀才认字认半边,只要死记硬背下几百个基础汉字,加上偏旁部首的解释,由此将十字数迅速扩展到上千字并不难。

包括教材之中介绍的跳读、猜读等技巧,全都是为了方便学生打破识字关,快速进入大量阅读阶段。

使用这本扫盲教材,加上朱绍基自己极有天赋,学习又是数一数二的刻苦,他这段时间废寝忘食勤学苦练,短短一月已经能写五百个字,连蒙带猜的识字数大概超过一千五,能读简单的报章,配合上有字典作用的识字本,更是能读懂大多数市面上的小说。

当然这也有赖于彭少爷写这封信时不怎么用心,根本没有斟酌复杂的词藻,让朱绍基很容易理解,他才能够如此轻松的阅读。

“这些字……这些字你都能认得?”朱阿贵早已走到儿子身边,指着书信的后半段问道。

朱阿贵把朱绍基送到衡山书斋来,主要目的只是为了向彭少爷表忠心,根本没想到自己的孩子还能够学会读书写字,这时见自己儿子不到一个月居然能够念通书信,他无比惊愕,接着便是大喜过望。

“那是自然,”朱绍基脸露骄傲神色,为了表现本领,更顺着父亲手指之处念下去:“吾望尔能铭记此言,勤学苦读,不负吾家之厚望。尔若能成,吾家亦光采;尔若败,吾家则羞……羞……”

朱绍基看着信上那“羞惭”的“惭”字挠头,良久才红着脸对父亲道:“这个字我却是不识得的,需要查一查识字本。”

朱阿贵却完全不在乎朱绍基有一二字不认得,此时早已经喜笑颜开,拍着自己儿子的肩膀,不知道怎么夸奖才好。

“好好好!我家也有个识字的先生了!”

朱阿贵记得彭少爷勤学苦读一年多才能够开始读书信,而自己的孩子居然一个月就学会读信,这岂不是证明自家孩子是个天才?

朱阿贵的心中无比骄傲,早就忘记了之前自己还说不在乎儿子能不能学会认字的话。

但想着想着朱阿贵又一阵心酸。

“可惜,你没生在富贵之家,咱们这样的家事也不可能去考功名……不过没关系,学会读书写字,日后回到金坛也能高别人一等了!”

过去朱阿贵因为受到了彭少爷重视,在彭家的生活相当滋润,从来都饿不着,隔三差五还有顿肉吃。虽然给人当奴仆身份上低人一等,但是朱阿贵总安慰自己这没什么。

而此时此刻,朱阿贵却第一次感到这奴仆的身份实在有些憋屈。

朱绍基小脸上却显出严肃的神色,斟酌才道:“爹爹,我以后想留在南京做工,哪怕给人抄抄写写我也能挣些钱财,不必回彭家做奴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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