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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云歌拿起一个包子,啃了口,瞥了眼沈思玺,问:“你多久没回来了?”
“好些年了,这些年一直待在国外,没想到这家店还开着,但老板好像换人了。”
以前的老板是认识他的。
云歌附和:“我也很少回来。”
他笑了笑,问:“味道怎样?”
“还不错。”
“老板虽换了,东西的味道倒是没变,估计是一家人。”
“也许吧。”她又问:“你什么时候回去?”
他意味深长的看她一眼,暗示十足:“这要看你什么时候肯跟我回去。”
云歌咬着嘴里喝灌汤包里的汤的吸管:“大宝还小,我近几个月的工作都推掉了,所以我想待久一点,可你不是很忙吗?”
“那我再陪你待几天,只要你不跟我离婚,想待多久都行。”
这话听着有些许卖惨的意味在。
云歌点头,含糊的“嗯”了声。
沈思玺眯眼,虽然她的动作含糊不清,但他完全可以理解为,她已经原谅自己,并且不打算和自己离婚了。
他心情大好:“吃完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我家。”
半个小时后,云歌才明白沈思玺为何对那家早点店情有独钟,因为他十年前住的地方与早点店仅有一街之隔。
十年前的沈思玺生活并不富裕。
那时候他与母亲相依为命十八年,也只能勉强买下一个两室一厅五十几平方的民住房。
十八岁以后,沈思玺便鲜少回到这里,陈伊慈偶尔会回来一趟,屋子里许久没人居住,家具茶几布满了灰尘。
用抹布擦干净木沙发,坐下后,云歌环视了眼屋子环境,忆起旧事,撅了撅嘴:“你以前那么穷,竟然还拒绝我。”
她抱着胸,微抬下颌,睥睨的小眼神透露出她的不满小情绪。
沈思玺眯了眯眼,冷不防的,抱起她落在自己大腿上。
云歌深吸了口气,娇嗔了声:“干嘛!”
男人充满荷尔蒙的气息将她紧紧包裹住,他暧昧的口气从口腔喷出:“这不后悔了十年,一辈子当舔狗也讨不到你一个笑脸?”
哪有这么夸张,卖惨第一人。
云歌傲娇的抬了抬眼:“沈思玺,当初拒绝我真的后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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