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皇上都行,我只想当皇后

多情凝皓魄 精准捕获太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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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多情凝皓魄 精准捕获太子。……

兰奕欢:“……啊?”

兰奕臻道:“这个鼎底下铺的就是白沙,上面再放香料,这香料叫‘烧雨’,可以用作熏香,也能当做食物的佐料,我看,都很符合你的要求。”

“不是。”兰奕欢道,“但这这,这个不是你熏香用的香鼎吗?”

如香鼎香炉一样的物件,在他们雍朝算是礼器,熏香,也是一种贵族的基本礼仪,就和正衣冠,洁仪表同样的严肃正经。

更何况,这鼎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珍品,在东宫这种地方拿它做烤鸡,那画面兰奕欢真是不敢想象。

见兰奕欢一脸受到惊吓的表情,兰奕臻倒是笑了,说道:“东西怎么用,不是还是看人有什么需要吗?你既然正好饿了,也想吃这个,那么用一用这香鼎,也算它能多派些用场了。”

他说着微微倾身靠近兰奕欢,低声道:“而且,其实我以前也这么用过它,大约就是十三四的时候吧。只是手艺远远不及你,弄得不好。”

听了这话,兰奕欢更加惊讶了,没想到自家二哥居然是这样一个人,看来他以前对兰奕臻的了解太少了。

想象一下,清冷高贵的太子殿下正襟危坐在那里批阅奏章,批着批着饿了,就悄悄在熏香炉子里挖坑烤个鸡腿吃,画面实在太美。

不过,兰奕欢也确实被兰奕臻给说服了。

于是,在那个外面风雨连天的夜晚,他们这对原本不算太熟的兄弟,就在东宫中用昂贵的炉鼎和香料烤了一堆鸡肉和地瓜出来,吃得喷香。

如今,兰奕欢站在鼎前,想起这件事,脸上不觉浮出一些笑意。

曾经他已经受够了这座深宫的时候,觉得宫中处处都是阴森和诡谲,几乎已经要忘了,其实他和他的其他兄弟们之间,除了竞争与厮杀,还是有一些稀少的温情时刻的。

别人老说太子冷漠无情,手段厉害,都对他又敬又畏,但其实就兰奕欢回想起来两人之间寥寥的相处时刻来看,兰奕臻在他面前的态度一直很温和,对他也不错。

后来兰奕欢登基,也是一直在提防着兰奕臻会兴兵发难,但是防到最后,一直到他临死,兰奕臻都没有那样做过。

太子其实是个好人。

而兰奕欢今日来,便是冲着这只鼎的。

不知道用兰奕臻每天在用的鼎烤点东西出来吃,是不是在兰奕臻不在的时候,也能得到一部分的任务奖励?

兰奕臻晚上不回来,正中兰奕欢的下怀,可以让他施展手脚,大胆尝试。

兰奕欢鬼鬼祟祟往外边看了看,东宫规矩严明,除了他之外,别人也不敢没事跑到太子的寝宫里面来瞎溜达。

兰奕欢见没人发现,就解开自己拎过来的小包袱,从中取出鸡腿、香肠,以及点心若干,全用油纸垫着,摊在地上。

这些东西都是熟的,生的他也弄不来。

兰奕欢工具不全,没地方找泥巴去,也不能把鼎里面的火烧的太大,被人察觉,所以他的想法就是把这些熟食放在里面加热一番,瞧瞧有没有效果。

至于点心,反正都在那放着,本着不用白不用的原则,兰奕欢也顺手给带来了。

兰奕臻那个时候夸他“干什么都干得好”,其实兰奕欢是觉得太子说话的时候可能是困了,脑子不大清醒,才会说出这么离谱的话来。

且不说他其实好多事都不会干,只说如厨艺一道,他会做的也仅仅是把肉埋在沙子里弄熟这一种而已。

眼下,便是为填饱肚子而使出看家本事的一刻。

香肠和鸡腿都又粗又沉,兰奕欢一只小手还抓不过来,便蹲在地上,费劲地将它们都吭哧吭哧分别包好,又踮着脚把鼎盖打开,在里面挖好坑,把他的宝贝放进去。

他先放了一只鸡腿,观察片刻,见没什么问题,觉得很振奋,开心地一鼓作气,将剩下的东西连带着那些点心都塞进了鼎里。

末了他跳着重新把盖子盖好,擦了把脑门上的汗。

兰奕欢都放进去之后,凑到鼎的缝隙边上,甚至隐隐约约觉得自己可以闻见微弱的肉香味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兰奕臻这里的东西真的好用,还是自己亲手努力做东西吃比较有成就感,反正兰奕欢闻到这股味道之后一下子变得很期待。

他坐在旁边的小垫子上,仰头看着鼎,两眼放光地静静等着。

开心的他并不知道,这个时候,危机正在逐渐靠近。

——假装晚上不回宫的兰奕臻,为了不让兰奕欢发现自己,悄悄从侧门进了东宫主殿。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多年前的子/弹打在了我的眉心上。——————不好意思,打扰了,这章和下章要各放一个预收文案推一推。感兴趣的宝可以专栏收藏一下,谢谢。一、现耽:《灵异文男主穿成恶毒炮灰后》宣澈,是一本灵异文中的幕后主角,终极boss。一天,他穿进了另一本虐渣打脸文,成为了里面专门衬托男主,被抛弃,被践踏的恶毒炮灰。站在人来人往的繁华街头。他孤傲、清冷、高贵,和愚蠢的人类格格不入。这个地方太吵闹了,阳光……也太过刺眼。宣澈厌烦地皱起眉头,缓缓抬起手,想要召唤自己的三千恶鬼手下前来接驾。正在这时,一阵微妙的香气飘入鼻端。宣澈转头望去——一根根长长的肉条被放入油锅当中,捞出来时,色作金黄。有人把它放入口中,嚼的咯吱作响。原来这个世界也吃人手指头吗?高贵的灵异boss从不吃这等不优雅之物。只是……好香。他不知不觉走过去,摊主因为他的容貌张大嘴巴,又热情招呼:“帅哥,要炸鸡柳吗?”“一份只要十块钱!”人类世界,不差。这里能把手指头做的喷喷香,冰雪是带着甜味的,镜子不会往外流血,所有人的脑袋也不会走着走着就满地乱滚,影响街道整洁。宣澈决定,多住一阵子。只是,作为华丽宫殿中的王子,是血腥炼狱下的帝王。他……哼,从没用过金钱那种俗物,身上也没有足够的阳气。厉鬼生活在阳间,阳气不足就会魂飞魄散。身边的小鬼为他找到了合适的打猎目标。“尊敬的主人啊,您看这个人,他英俊、多金、永生不死、心地邪恶、脑子有病,真是个骗财产,吸阳气的好人选啊!”“只是……有一点不妥。”“此人是个天师,厉鬼勿近,只有他的心上人才可以接触他。”宣澈问:“那他的心上人是什么样的?”天师的心上人……当然要善良。宣澈手一挥,将原主的渣爹渣妈渣亲戚用袜子捆起来,挂在了冰天雪地的路灯上。天师闻着鬼味路过,仰头看见一排人体冰棍。——他想,这厉鬼还挺善良,竟然没有取人性命。柔弱。天师看见了那坐在阴影里的俊美少年。他的双唇娇艳似暗夜绽放的蔷薇;他的双眼明亮更胜千颗万颗繁星。啊,可怜的厉鬼,连阳寿都没有,多么的柔弱。阳光。作为暗夜的王者,排场必不可少,灵异boss所到之处,银芒划破长空,人人闻风丧胆。法坛上的天师仰头看向天际,目光中绽放出欣赏与喜悦。拂晓之前,他即是光。他比阳光还要阳光。纯白。厉鬼的肤色苍白更胜尸体。天师拂过灵异boss的面颊,完全沦陷。这世上谁还能比他更白?!他就是天底下唯一纯白的茉莉花!!!天师,以捉鬼为生。斩妖除魔是他们的使命,镇压恶鬼是生来的职责。可是全天底下最顶级的那位天师,却无法自拔地爱上了那个来自异时空的恶鬼。对方善良、柔弱、阳光、纯白,全是他迷恋的模样。啊,多么可人心意,与众不同的厉鬼!对了,自己这完美的心上人,还有着吸阳气和挥霍金钱这两项可爱的爱好呢!“亲爱的,我要出门去挣钱了,今天的一个亿请你务必花完。”天师恋恋不舍地徘徊在卧室门口,玩世不恭的脸上满是不值钱的笑。——“还有,最近阳气旺的快溢出来了,晚上可以再来吸一吸吗?”玩世不恭妻奴天师攻(脑子有病版)&高岭之花灵异boss受(爱吃零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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