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炮灰女配的锦鲤日常[穿书]

第一百三十二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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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百三十二章

被吼了哦。

万幸摸摸鼻子,果然站住不动了。

身后两个人慌慌张张的整理自己的衣服, 也不知道到底是在慌个什么劲儿。

万幸叼着一根棒棒糖, 鼻尖还能隐隐约约的闻到地里面刚刚浇过肥的味道, 刚叼进嘴里,就有点受不了给吐出来了。

脚下这一片倒是没什么人开发的荒地,不然贺知书和万金凤也不至于在这里就卿卿我我起来了。

万幸回神, 不停的跺脚驱赶着身边的蚊虫, 眯着眼睛说道, “什么事儿?”

“你……”万金凤咬咬唇。

她的脸上被乡下的毒蚊子咬了好大一个包, 而且又痒又疼的, 估计再过一会儿, 整张脸都得肿起来。

她被吓得不轻, 生怕会留疤,这才赶紧让贺知书过来看看,想让他能安慰安慰自己。却不想, 她才刚打算往贺知书那靠一靠,亲近一下, 就又被这万幸给打断了!

好不容易这辈子贺知书提前下乡, 还什么都不懂,不像是后来快二十岁的那么见多识广,什么都得她费劲心急去缠上, 可偏偏这万幸,非得出来插科打诨,坏了她的好事!

“你待会儿出去可别乱说!”万金凤警告她说, “你要是敢乱说,我就、我就……”

“你就什么啊?”万幸乐了。

她左右看了看,随手揪了根嫩芽,塞在嘴里,顿时满口青草的香气,人也清醒了不少,“说你小时候想推我下河自己下去了,还是说你小时候要毒死我结果我没死,你被罚的……”

万幸的目光在万金凤的身上转了一圈,微笑着说完下半句话,“腿瘸了?”

万金凤果然脸色一白,疾声厉色的说道,“你才腿瘸了!”

“我没瘸。”万幸啧啧有声的摇摇头,乐不可支的说,“我一个人能打三个,腿要瘸了,我还怎么打。”

“得了,我刚才什么也没看见,就见着俩虫子在这草丛里嗡嗡。”万幸掏了掏耳朵,顺带下意识的吹了口气,“你也别嚷嚷了。真要把人嚷嚷过来,我有我爸妈护着,你呢?谁能护着你?谁愿意护着你?谁又愿意相信你?”

一句话说的万金凤整个人摇摇欲坠,脸色煞白。

万幸笑了一声,嘴炮这一招,她敢当第二,就没人敢越过去当第一的。

万金凤也真是太多年了没见过她,到现在都没学乖,非得上来讨个骂才舒坦。

一直到万幸走后,贺知书才惊疑不定的上前了一步,像是想要扶住万金凤,可手还没碰到万金凤,不知道想到什么,又给缩回去了。

——他见万幸的皮肤白皙,太阳底下都好像闪着光,仿佛上好的牛奶一样,一看就很舒服,很顺滑。万志高很喜欢枕在万幸的胳膊上睡觉,这一路上,他都能听到万志高说万幸的胳膊好摸,特别细。

但是万金凤的胳膊摸着就比较粗糙,大臂上还有不少的小疙瘩,凹凸不平的,总想给她抠掉。

一对比之下,他突然觉得有点不适应,居然不想再碰了。

万金凤简直是气不打一出来。

贺知书道惊疑不定的想了想刚才万幸所说的话,再看向万金凤的时候,表情就不再是那么回事了,“金凤,你妹妹刚才说的话,都是什么意思?她说的,是真的吗?”

他来这里说是要下乡历练,明知道国家已经没有了知青下乡这一个行动,可家里老爷子一声令下,所有男丁还不都得跟着干部们一起到这鸟不拉屎的乡下来历练?

万金凤在同学眼中,一向都是和善、可怜的代表。而且她天生柔弱,就连体育课的长跑都没办法跑全,每一次咬着牙坚持下来,全班人都给她鼓掌,她却望向了自己的时候,贺知书也不得不承认,他是能够感受到一股被人全身心的依赖的快感,以及被众目睽睽观望着的虚荣心的。

可万幸说的……又是真的吗?

她口中的万金凤,和自己所认识到的万金凤,究竟是一个人吗?

“你别信她说的话,阿书。”万金凤泫然欲泣,因为脸上有一个硕大的毒蚊子包,眼泪流上去之后蛰的她生疼,导致泪水流的更凶了,反而添了几分的真实性,“万幸不是我们万家亲生的孩子,她是被领养的。我们家只有我和万幸两个孙女,她什么都喜欢跟我攀比,赢不过我之后,就会四处说我的坏话——你看到村里的那些孩子了吗?她们都是和万幸一伙的。”

“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只要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所有人都能成为朋友。万幸不喜欢我,村子里的孩子也不喜欢我,因为我父亲是二婚,我母亲年纪小,还怀了弟弟就嫁到了万家,他们看不起我,才会对我这么鄙夷,才会和万幸一起联系起来孤立我……”

最后这段话,万金凤可当真就是看着贺知书的表情再说的了。

贺知书的身世,便和她的一模一样。这也是万金凤一手促成的,为了打成她和贺知书之间的关系的一个婚姻。

于洋洋肚子里的孩子,其实根本就不是于洋洋的。而是当年和她同期下乡的另外一个,长相神似谭睿的知青的孩子。

然而那个知青,虽然神貌特征和谭睿相似,但性格和为人却和谭睿相差十万

八千里,什么事儿都只会嘴上说说,可真要出力气了,他却什么都不干,溜肩耍滑比谁跑的都快。

后来他通过招工,家里找了关系去城里。正巧,他和于洋洋在一个城,于洋洋当时已经受够了在村里没日没夜下地干活的苦楚,便想着,能搭上赵白石的路子,好歹能回城了也行。

再不济,离婚就是了。

可是这一等二等,赵白石的工期都定下来了,也没说究竟要不要带着她一起走。

于洋洋当时便一咬牙,和赵白石在玉米地里滚了几圈。

好死不死的,正巧被万金凤给瞧见了。

这么一来二去的,赵白石便口头答应了于洋洋的要求,每天瞒着村子里的人,趁着夜黑风高的,和于洋洋要么在山上的破庙,要么就在外头的玉米地里苟且,次数也越来越多。

直到赵白石招工的名额车底下来,他离开了这里,却没带走于洋洋。

于洋洋没上去哭求,只是当时在找个下家。

因为她当时怀孕了,如果不找下家的话,私通知青、未婚先孕,仅仅是这两个名头,就能像是一座大山一样,将她压的死死地,一辈子都翻不了身,可能这辈子就完了。

当时,也是万金凤提出的意见,让于洋洋和自己的爹在一起。

因为当时贺知书已经下了乡,为了和他有同样的遭遇,为了造成和贺知书的偶遇,造成一个和上一世同样的相遇的场景,以及同病相怜的身世,万金凤就灌醉了万忠军,把他放在了外头的破屋里头,让于洋洋和她爹过了一夜。

就这么一来二去,于洋洋这么年轻貌美的一个大姑娘,又因为和赵白石已经进行了这么多次苟且之事,且小树林儿、玉米地和破庙到处都钻过,为了保住万忠军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也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没几天,就把万忠军那一刻已经枯死的心都又给活泛起来了。

正好,于洋洋又求上来了,万金凤就想着,左右这一次赶上了张敏静大寿,不如干脆让于洋洋和她爹把喜事儿也一起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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